1.媒體來源:
風傳媒
2.完整新聞標題:
谷阿莫到底是不是「合理使用」電影片段?專業律師解析著作權法,你我都要小心啊
3.完整新聞內容
著作權法1條,確實說要保障著作權,但若有時候,他人使用反而能促進原著作的發展,
帶來更多瀏覽與關注。
因此才有所謂的「合理使用」原則,這也是谷阿莫所主張的。只要是合理使用,依據著作
權法65條,就不會構成侵害著作財產權,無須取得著作權人的授權。
哪些情況可能主張合理使用?在著作權法44以下的條文,舉了一些例子,如學校授課需要
、圖書館收藏、媒體報導、家庭內非營利使用等,都可能主張合理使用。
這次谷阿莫主張的合理使用情形,應是著作權法52條:「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
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使用是否合理,依著作權法65條,得由法官綜合個案的情況評價,最主要會看:
1.目的商業或非營利
2.著作性質
3.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
4.利用結果對於著作潛在市場、現在價值的影響
谷阿莫的使用是否合理?這就是個大哉問。
是否營利,在判決中是個重點。谷阿莫假如沒有在影片中放廣告,或許可以說沒有直接收
入、沒有營利,但藉此創造的網路流量與人氣(或是做為公司的廣告),會不會被法院認
為是一種商業性目的?
谷阿莫主張自己只用了10分之1不到的影片內容,這樣使用比例算高嗎?所佔比例怎麼算
?
到底是原電影在谷阿莫影片長度中所佔的比例(103年民著訴57號判決),還是原電影被
剪片段在原電影全長中所佔的比例(台灣高等法院95年上更(一)645號判決)?法院出現
過兩種不一樣的見解。
如果是前者,谷阿莫大概是用了100%(只有字幕旁白是自製),應該不是合理使用;如果
是後者,雖然像他說只用了10分之1,但把電影的起、承、轉、合都剪進去,與用整部電
影又有什麼差別呢?
這次讓片商爆炸而提告的,是谷阿莫把電影評價的一文不值,而有影響電影收入的可能。
但吉律認為,網路上也不乏影評網站與論壇為電影做出低價評分,很難從影響市場與價值
來這個要素來判斷。這次事件真正的爭議,應該只在谷阿莫的手段-完全濃縮式的剪輯影
片評論。
不少人拿誠實預告(Honest Trailers)來跟谷阿莫相比,認為國外可以為什麼台灣不行。
同樣都是諷刺劇情,但兩者的主要差別應是:
誠實預告剪輯電影,並無法完全了解始末(無法得知結尾);谷阿莫的影評,則是濃縮劇
情,將故事交代完畢。吉律認為,這種差別也可能影響法院對於谷阿莫主張自己是二次創
作的判斷。
同樣用誠實預告來提一下片源問題:有些網路流言認為谷阿莫是用盜版影片,跟誠實預告
不同。著作權法52的合理使用,只規定「已公開」的著作,依智財局的見解,無論是電影
上映、發行影帶、DVD都屬於已公開,只要不是古阿莫駭入片商電腦,把沒公開的影片公
開,似乎都有論合理使用的空間,不論片源是否非法盜版。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律師談吉他臉書
責任編輯/林安儒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storm.mg/lifestyle/256738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作者:
Israfil (贖罪聖音)
2017-04-26 13:30:00啊所以到底有沒有侵權
作者:
GSHARP (Mr.Q)
2017-04-26 13:30:00#是誰寫的啦 #出來自首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7-04-26 13:31:00就說是合法了,一堆鄉民還搞不清楚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7-04-26 13:32:00等法官見解吧合不合法又不是律師決定,科科
作者:
vQuQv (vQuQv)
2017-04-26 13:34:00劇透爆雷 死全家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7-04-26 13:34:00律師的見解是根據過去判例,判例是誰判的,法官
作者:
minejel (夢幻泡影)
2017-04-26 13:34:00所以這到底在說什麼
作者:
hu6111 (HU0402)
2017-04-26 13:35:00這篇新聞都不講重點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7-04-26 13:36:00台灣的司法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
作者:
kerkyky (kyky)
2017-04-26 13:36:00只討論後行為,自己把前行為競合就對了
整篇文就是在叫你等判決啦 律師也不知道 看哪邊嘴贏
作者:
cms6384 (生死有命)
2017-04-26 13:36:00因此獲利 看來在劫難逃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7-04-26 13:37:00如果谷這樣非法,那遊戲實況主就慘了
作者:
gamebird (gamebird)
2017-04-26 13:37:00阿這篇哪裡有說合法 說合法的是看的懂國字嗎?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7-04-26 13:39:00這樣非法,所有開實況營利的恐怕都可告
作者:
vQuQv (vQuQv)
2017-04-26 13:39:00遊戲實況也只有劇情類的會完蛋 打世紀實況根本沒事
一堆廢話 不相干的律師們等看結果就好 輪的到你們插嘴?
作者: isu0911 2017-04-26 13:50:00
內文提到兩極化的判例,怎麼會有人得出一方的結論?
作者: warluck (人海茫茫) 2017-04-26 13:51:00
呵呵 最後一段打了好多人的臉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4-26 13:55:00律師這樣講的話 谷輸的機率頗高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7-04-26 13:57:00"不論片源是否非法盜版" 所以 解套的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