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15比2 司改決議最高法院法官採政治任命

作者: Pocketsun   2017-04-27 06:29:58
針對這個議題,前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教授投書蘋果日報:
https://goo.gl/NKtefv
其中有一段特別值得留意:
「二戰以後,義大利首先改制,修憲把早年諮詢性質的最高司法會議
改為實權機關,明確揭示的理由就是要讓法院擺脫行政、立法部門
的干預,法國、西葡跟進,我在近30年前介紹此制時還稱之為南歐
模式,到了世紀末葉,司法委員會模式已經從南歐蔓延到全歐,乃
至其他國家,現在已經有超過一百個國家有這類機制」。
這個制度國人或許並不熟悉,是因為在我國現制下,已有設計上不同,
但仍可在一定程度確保司法不受其他部門干預的制度。也就是蘇文提
到的:
「我們把司法行政從行政院獨立出來,接著又在院內設置人事審議委
員會,還算走在大多數國家的前面」。
這次司改國是會議的決議,剛好可與日前讓不少歐洲國家感到憂心的
土耳其憲改相比較,因為剛好都涉及法官的任用,也與上述制度相關。
土耳其憲改公投通過後,新憲將原本土耳其總統得任命,職司法官、
檢察官人事晉用與監督之法官暨檢察官最高委員會人數,由4/22改為
6/13(包含本來即為當然成員的司法部長及次長);並將其餘任命權交
由國會,不再由各部門推舉及法官、檢察官自選(原佔11/22)。
換句話說,日後土國總統的手不只是伸入主導司法官人事任用的委員
會,更將其牢牢掌握。
而據報載,司改國是會議日前決議:終審法院法官的選任程序「將改
為由司法院院長提出應任名額三倍人選,由司法院法官遴選委員會就
司法院院長提出的人選中,遴薦應任名額二倍人選,陳報總統予以任
命,不須經過立法院同意。」一改目前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法官
的產生方式:「由司法院長提名,經過司法院人事審查委員會通過,
由司法院長任命。」
雖然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表示:「由司法院長任命最終審法官,其實
在國際上很罕見。」然而,問題並不在於最後形式上由誰來任命,而
是在人事是由何人決定。換句話說,最後誰來蓋章反而不是重點。
若是日後司改國是會議的決議成真,那總統的圈選才是最終的定奪,
這不僅與世界各國致力讓司法擺脫其他部門干預的設計背道而馳,大
概還可以與被譏為復返獨裁的土耳其超級總統(蘇丹)制憲改一較短
長。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7-04-27 06:46:00
堅定支持黨
作者: Homepage (這是我的溫柔)   2017-04-27 06:59:00
蘇永欽只是個馬迷
作者: zephyr105 (跳跳)   2017-04-27 07:06:00
知道五權分立的有多潮了吧雖然司法院長還是總統人馬,不過至少形式上是獨立的,司改這樣改,讓立委等無法學概念擔任法官??呵呵呦
作者: stun991 (無我渡蒼生)   2017-04-27 07:18:00
看看一堆愛上新聞,之前嘴上常卦正義人權的法律人,現在都噤聲,就知道多雙重標準
作者: onstar (每天想睡覺)   2017-04-27 07:25:00
2020年如果KMT選贏,民進黨就知自己多蠢用四年把大權集中總統,KMT收割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