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TVBS
2.完整新聞標題: 「酒駕累犯來了」 立委提案掛螢光車牌辨別
3.完整新聞內文:
酒駕事故層出不窮,立委提議修法連坐罰!立院交委員會通過初審,只要駕駛酒測值在
0.15到0.25之間,乘客最高挨罰1萬2,另外還要對「累犯」祭出新招,5年內酒駕2次以上
者,必須改為懸掛「螢光色車牌」,提醒用路人注意,還有員警加強攔檢,修正案下一步
送朝野協商,再進院會討論。
新聞旁白:「執行勤務,遭無照累犯的陳姓女子酒駕撞上,這場車禍讓第一線員警右腳膝
蓋以下截肢,無照又酒駕還敢騎車上路,想不到這回竟賠上寶貴性命。」
酒駕事故層出不窮,更糟糕的昰將近一半是累犯,立委建議修法,未來抓到5年內酒駕2次
以上者,直接換車牌。
民進黨立委鄭寶清:「酒駕換成螢光色,行人小心啊,行人迴避,看到車牌就知道他常酒
駕。」
交委會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酒駕累犯換螢光車牌,不換吊牌3個月,再
不換就吊銷牌照,掛了螢光車牌1年內未再犯可以換為一般大牌,還要對酒駕祭出「連坐
罰」,只要酒後上路,酒測值0.15到0.25毫克,同車乘客最多罰1萬2,除非是未成年還有
超過70歲,以及身心障礙者不必罰。
交通部長賀陳旦:「我覺得我們現在一定要把,這種惡性的,甚至他自己也不能控制的這
些人,一定要來幫助他,用各種方式讓他有更大警惕。」
同天通過初審還包括,汽車駕駛只要酒駕被吊銷駕照,必須完成酒駕防制教育,或是酒癮
治療才能再考照,下一步政黨協商送院會處理,防堵酒駕層層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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