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muraiJack (傑克武士)》之銘言:
: 有些母豬整天在那邊想要擴大刑法的定義讓台灣成為母豬天堂,實在是很煩耶。
: 台灣刑法有「妨害性自主罪」的章節,也就是從刑法221條開始往下,載明妨害性自主
: 的種種情況和要件,就拿221條來說:「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
: 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這可能符合228條的:「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但是有沒有利用權勢,這個不好說,還是要看他怎麼「拐騙」,如果有訴諸自己的權勢,
: 像是不幫老師含你就小心啦,或者反過來幫老師含就有好處啦,或是其他類似小動作,那
: 就是利用權勢,這個有罪,要罰!
如果去租超跑、穿名牌
騙女生你是富二代小開
很多女生就馬上衝去和你上床
但隔天發現你只是個22k的窮酸宅
這樣算哪種情況?
女生是想要和有錢的人上床
而不是和22k肥宅上床
也算是違反女生意願吧
應該算誘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