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卦點說明:台大政治系副教授彭錦鵬臉書發表對於前瞻建設審查的看法,
立法院用20分鐘審查,混亂中說是通過。
審查規定不正確,提案者政務委員更是越級,跳過行政院長、國發會主委。
FB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thomas.peng.18/posts/1448123858581065
FB內容:
彭錦鵬
2017年4月28日 14:09 · 分享對象:公開
前瞻建設到底有沒有仔細審查這件事,
這一期的天下雜誌說,拼湊立法委員、地方、和中央官員的說法是:
(去年10月行政院開始向新北市以外的五都徵求前瞻建設案件。
今年二月初,政務委員張景森直接找地方首長到行政院,決定項目。
決定之後,再由各地方政府依程序,簽核公文到交通部完成程序。
新北市則最晚被知會。)
換句話說,這其中只開了一次地方首長在行政院的會議而已,就決定了。
同時主持人是政務委員而不是行政院長、國發會主委。
8800億特別預算的概念是:每年中央政府的總預算,扣掉人事費只有1兆4000億。
8800億是1兆4000億的63%。要把它定案,總共只有行政院開一次會。
立法院委員會用20分鐘審查,混亂中說是通過。
按照105年國家發展委員會對10億元以上公共建建設的審查規定是:
本會及會審機關(104年4月中旬至104年7月中旬辦理)
(一)初審:由本會各相關審議單位召開。
(二)複審:由本會副主委主持,本會相關審議單位參與。
(三)會審:由本會副主委主持,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財政部等機關副首長共同審議。
(四)副首長協商會議:由本會副主委主持,邀請相關中央主管部會副首長參與。
(五)會審總檢討會議。
(六)提報本會委員會議。
(七)陳報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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