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udn
2.完整新聞標題:
不想被院檢任意使喚 警界連署廢除調度司法警察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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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4年制訂的「調度司法警察條例」,讓檢察官或法官可指揮警察偵查,讓警察機關形同司法機關下屬,讓警方深以為苦,最近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便有人提案,廢除「調度司法警察條例」,讓警察回歸專業,不用在當院檢「附隨組織」,引起警界共鳴,積極串連,希望達成五千人附議,早日廢止這項條例。
陳姓警官說,「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是動員戡亂時期所制訂,但76年戒嚴後,包括「懲治盜匪條例」等均已廢除,唯有調度司法警察條例保留,這是過去威權體制的產物應該廢除,避免凸顯我國法治的守舊與落伍。
依據這項條例,「市長、縣長在管轄區域內皆為司法警察官,有協助檢察官、推事執行職務之責」,讓縣市長和警察都得接受院檢指揮,與權力分立及地方自治精神相悖。加上條例中「首席檢察官或法院院長,得逕予司法警察記功、記過或函請該管長官予以撤職或其他處分」,讓警方和院檢從合作伙伴的平等關係,持為上命下從的不平等關係。
他說,因為實施這項條例,長久以來警察必須完全聽命行事,因此院檢常以法警不足,要求負責解送的警察繼續戒護至檢察官訓問完畢。讓員警身心承受更大的負荷,甚至一例一休實施後,彰化有檢察官被司機丟包,竟要求刑警當司機,一路開了130多公里的路程,讓員警覺得很不受尊重。
甚至還曾有檢察官要求刑警充當保鏢和轎夫,將大甲媽祖媽祖鑾轎抬進地檢署內,只為了檢察官想要壓轎金,都讓基層員警敢怒不敢言。因此,這次警界積極串連,希望能廢除這項條例,建立警、院、檢平等分治的關係,尊重警察專業,也提升士氣和信心,營造更完善的司法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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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作者:
joumay (怪怪的小其)
2017-04-30 02:03:00支持啊 沒有警察在旁邊護駕 看那堆法官檢座出門敢不敢搖擺
作者:
bndan (seed)
2017-04-30 02:05:00不知道為啥 想到北檢...呵呵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7-04-30 02:05:00問題在於刑事訴訟法偵查主體還是檢察官..
作者:
MASAMIFANS (MASAMI NAGASAWA)
2017-04-30 02:06:00可是以後警察要請搜索票,檢察官會很叼了XD
檢察機構還是要能有懲處警察的機制不然調度警察誰會鳥你
作者:
angraer (>.^)
2017-04-30 02:09:00廢掉之後更好飄了 科科
乾脆扯民法是我國立憲前所立 要求廢除民法好了檢察官平均素質還是比警察好的多
去看刑事訴訟法結果變成奢求律師被逮捕再來受指輝範圍限於刑事偵察如果其他部分本來就不是法明定需受指揮部分這篇扯那些本來就可以報給蘋果阿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7-04-30 02:23:00呵呵 警察嘛 就是討厭被人管 只喜歡自己管人
作者:
muggyman (六張犁智英)
2017-04-30 02:23:00這個新聞反而突顯警察法治素養之低落………
作者:
whatupmy (推文中止高手)
2017-04-30 02:29:00又不是所有法官檢察官都有懲處權面對濫權的司法官,自己做了啥事才怕得罪呢?
作者: fj73309 (阿笨) 2017-04-30 02:48:00
我想沒廢掉的原因就是要指揮警察辦案,但上述之壓搾應該有相關規範制止檢察官濫逼迫員警與工作不符之也作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