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im (億載金城武)》之銘言:
: ※ 引述《sssh5566 ()》之銘言:
: : 話說我那時補陳建宏(沒啥好打馬賽克的)
: : 不也幾個年輕老師跟學生交往的?
: : 名字我是忘了啦,反正就那幾個很有名的
: : 太久之前了,不過應該也很多人知道吧?
: : 所以現在是要公審每一個跟學生交往過的老師嗎?
: 重點並不是師生戀,在這個自由戀愛的時代,師生戀一點錯都沒有
: 只要女方滿 16 歲,就是有性的自主權
: 今天有人想要把這件事情鬧大
: 純粹是因為補習班老師利用自己的地位,欺騙多位女生的感情,而且是同時腳踏多條船,
: 今天我們知道林因為被欺騙感情而自殺,而且第一次還是被半強迫的方式發生性關係,
: 而也因為林是有頭有臉的人,所以媒體才會報,
: 底下多的是跟林相同處境,但被遺忘在角落的人。
: 今天不把這些狼師一個一個抓出來,就是會有更多的防師騎。
跟林無關。而是講法律原則。
假設如果男或女年滿16歲,一旦在自願(當然,這要查證)的情況下性交,即使是女方,
也不能「在法律上(只能在輿論上)」說對方「誘」姦。因為自己同意了。
(衛道人士才說女方「被欺負」。女性主義甚至主張女性的「情慾自主」權)
但以上限於單身情況。如果男或女一方有結婚,則結婚者的配偶可以控告另方「妨害家庭
」。
以上的男女平等的法律觀,跟台灣民間與PTT八卦版上仍然濃厚的傳統道德與性別觀念,
天壤之別。
先前幾週前,不是有個新聞,說某高職女生跟一群男生性交,結果因為有監視器畫面與彼
此簡訊紀錄顯示女方頗為高興,所以原先女方「事後反悔」控告男方眾人,結果檢方對男
方一律不起訴。
反而男方中有一名「未滿16歲」的男國中生。所以女方反而吃上強姦幼男罪(因為法律強
制規定未滿16歲的男性,「主動」跟高中職的女生們互相同意性交,也無法挽救說女方沒
犯罪)。
先釐清以上觀念。就可以進而思考。
補習的高中生,萬一年滿16歲。再假設家境不錯,跟對方沒什麼「權勢不權勢」的。
那麼對方「用花言巧語」取得句有情慾自主權的另一方同意(另一方不是傻瓜,不然肥宅
用花言巧語,照樣沒用被一腳踢開叫滾遠一點,通常能欺騙感情的對方在外貌與氣質上,
是家境不錯且人也聰明的高中生的菜
作者:
RevanKai (ChaoSole)
2017-04-30 20:44:00你們這麼認真討論幹嘛,台南市長還在裝死啊
作者:
medama ( )
2017-04-30 20:44:00你會被噓爆 先幫補血
作者:
clavi (CLLL)
2017-04-30 20:45:00狼師:穴穴~
作者:
bada (邊緣肥宅)
2017-04-30 20:45:00有人會洗你是公毒生 幫尼補個先
作者:
RINPE (RIN)
2017-04-30 20:45:00這邊是講風向ok?
作者:
liao18 (1)
2017-04-30 20:45:00我相信陳老師的清白,請陳老師快快現身打臉鄉民
作者: gta1994 2017-04-30 20:46:00
滿滿的護航文
作者:
Gicago (吐槽見習)
2017-04-30 20:46:00? 你沒搞懂阿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4-30 20:46:00你這才是正確法律人的態度,給推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04-30 20:47:00
光是有外遇一堆洨秘密 我們鄉民就夠氣憤了 行為跟母豬一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4-30 20:47:00很少人覺得有罪啦 多數檢討的是玩未成年學生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4-30 20:48:00道德標準更不正確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4-30 20:48:00你這篇還蠻多餘的 法律上如果可以告 早就一堆鼓譟了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04-30 20:48:00
渣男跟母豬同類 鄉民當然一視同仁 都戰~
作者:
bce (歸雲)
2017-04-30 20:48:00不用講那麼多,如果你是為人爸媽,會讓你女兒繼續在那補習??
作者: edvoyage (旅途) 2017-04-30 20:49:00
師檢討道德,非檢討有罪,若要檢討有罪,通姦罪?!
作者: samule (讀老子的心得--深入淺出) 2017-04-30 20:49:00
講得都沒強姦的情事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4-30 20:49:00主要是對象未成年 一個接著一個玩 是誰不知道啦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4-30 20:49:00反過來說女方可以得到老師,也是一種炫耀同儕的方法
補習補到床上去 還不止一個學生 害了一條人命 這樣良心過的去?
作者:
jillcc (jill)
2017-04-30 20:50:00可以不要再講一堆法律 用一堆專業名詞堆砌出看似很理智中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17-04-30 20:50:00可是台灣人理盲濫情啊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4-30 20:50:00女生想被羨慕想被人注意才會找老師不找同年齡男生
作者: lel801511 2017-04-30 20:50:00
現在 幹完了 想閃人就對了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04-30 20:51:00
奇怪 平時痛恨母豬的人怎麼不一起罵渣男?他們行為一樣不是嗎?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4-30 20:51:00那應該被罵的是他已婚而不是因為他是老師
作者: edvoyage (旅途) 2017-04-30 20:51:00
道德約束,看妹不要意淫,不要對A片手淫,不要亂認老婆?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4-30 20:51:00其實就是騙砲啊 一堆補教師的日常 遊走法律邊緣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4-30 20:52:00騙沒有的森七七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04-30 20:53:00
那就罵啊~~
作者:
sali921 (千百年後誰還記得誰)
2017-04-30 20:53:00共產黨在搞道德法律,這種鐵定罪刑重大,至少20年
作者: edvoyage (旅途) 2017-04-30 20:53:00
所以是厭惡他,已婚可以吃那們多處女高智商正妹?!
作者: e34l892 2017-04-30 20:53:00
每人的理論不同 就是大亂鬥 挑喜歡的相信就好
作者:
jillcc (jill)
2017-04-30 20:53:00法律本就是最低的道德標準 我個人是不願意過最低道德標準的人生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04-30 20:54:00
教徒跟我一起唱 他結婚了耶~怎麼可以劈腿~
作者:
Gicago (吐槽見習)
2017-04-30 20:54:00推文那種論點是啥鬼
作者:
sali921 (千百年後誰還記得誰)
2017-04-30 20:54:00對岸有時法律比我們近現實面
作者:
jillcc (jill)
2017-04-30 20:56:00插隊也沒違法 你願意一直被插隊嗎 劈腿也沒違法 願意自己一直被劈腿嗎 已婚老師吃未成年少女不一定違法 你願意自己未成年女兒被已婚老師吃嗎
回在這...你的知識很淺薄...誰說美國滿16就沒事你看加州女老師吃高中生還不是去坐牢
作者:
hy0106 (???)
2017-04-30 21:06:00兩套標準 法律 道德現在是在吵道德這塊試想自己女兒去補習 還被老師幹花錢找老師幹自己女兒誰吞得下去
作者:
czhen (Apple)
2017-04-30 21:07:00祝你有女兒時,能免於被狼師傷害
作者:
hy0106 (???)
2017-04-30 21:08:00作者:
RealJustice (Nice to Meet You~)
2017-04-30 21:08:00補習補到床上去 女學生怎麼不離開呢 有人逼她?
作者: violadepp (一個人的日子) 2017-04-30 21:18:00
有女兒記得滿16歲送給陳興教國文教紅樓夢就好了
作者:
Courtney (喵~~~~^^)
2017-04-30 21:35:00推文還有人在看小說辦案
作者: bgvfcd (213) 2017-04-30 21:44:00
正確 但如果女方說 『不行,我不會。』還硬來哪就是性侵
給T網友 西方先進國家 總該選其中的多數國家為準吧?你剛好找少數派的以18歲為底限的美國的洲 意義不大~美國更多的州也是以16歲為底限 你要不要多查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