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oodbye (2016唯一支持連勝文捔憲)
2017-05-01 00:44:36※ 引述《Orzer (按☯KMT)》之銘言:
: 網友鍵盤辦案 指這位名師涉誘姦才女作家
: https://goo.gl/RU1hf5
: 2017年04月29日22:17
: 才女作家A女日前自殺身亡,她的父母透過幫她出書的出版社發表聲明,表示女兒八、九
: 年前遭一名補教名師「誘姦」,書中的女主角們,都是女兒的親身經歷,因此引發軒然大
: 波。網友鍵盤辦案,認為嫌犯就是一名教高中國中的補教名師C師。網友言之鑿鑿,不斷
: 地在網路上更新C師到班狀況,還查出A女曾名列C師任教補習班的榜單內。
其實我不明白為什麼大家這麼憤慨
這個女生8~9年前 算10年前好了 也16歲了
不就頂多是感情被騙失身這樣子嗎?
誘姦到底是什麼意思?引誘她性交?
滿16不就有性自主權了嗎? 她想跟誰做愛是她的自由阿
如果怕被騙可以先結婚再做愛阿
反倒是如果老師結婚了 他老婆還能告通姦吧?
女生也結婚了 為什麼大家砲火還是對準老師(或是前男友)而不是現任丈夫呢?
跟她一樣年紀大的人遇到的挫折不比她少 生活的環境比她差的比比皆是
這樣就自殺未免自私 人總是不單單為自己而活
另外我記得以前我學長自殺未遂 人在醫院的時候我問他
我:為什麼你要自殺而不是選擇去殺對方?
學長:謝謝(幹謝啥啦!)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5-01 00:45:00干你屁事
作者:
ding2599 (gfdgdfgd)
2017-05-01 00:45:00他的痛苦到自殺了 很慘吧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5-01 00:47:00誘姦就是創造出來汙名化合法性交的一個名詞罷了 無須深究不然這樣請女生去吃飯後直接去賓館上床叫不叫誘姦?
作者:
TJLai (PokerStars)
2017-05-01 00:49:00自殺就是放大決了阿~~~~不是嗎?? 沒證沒據~~一堆鍵盤柯南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01 00:50:00就是合意性交 但若這人有憂鬱症又之後自殺 你就完蛋了
作者:
waitwind (待風想翻桌想翻桌)
2017-05-01 00:52:00會用姦這個負面詞,就不是合意了吧
作者:
TJLai (PokerStars)
2017-05-01 00:52:00因為後來男方沒跟老婆離婚 反而是跟女方分手了~~當然是姦
作者:
RealJustice (Nice to Meet You~)
2017-05-01 00:54:00訪談說 "愛上誘姦犯". 主觀認為愛上, 主觀認為誘姦但 是否誘姦 是有法律客觀定義的 只剩 "愛上" 這主觀
作者:
waitwind (待風想翻桌想翻桌)
2017-05-01 00:56:00愛上誘姦犯是兩個時間點,愛上是在誘姦之後,姦時沒有愛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7-05-01 00:56:00重點在於師生
作者: ak7486 (哭哭囧臉景子命) 2017-05-01 00:56:00
又不是正妹也可以討論這麼久 是放假太無聊了喔
作者:
TJLai (PokerStars)
2017-05-01 00:58:00姦了之後愛上..跟愛上了之後姦....姦了還可以愛上~~所以...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7-05-01 00:58:00所以教師法限制師生關係不得逾越
作者:
TJLai (PokerStars)
2017-05-01 00:59:00他們就是通姦罪阿...= =~本來就犯法~~所以才在檯面下啊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7-05-01 00:59:00雖然補教業不受教師法限制 但這算法律漏洞吧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01 00:59:00公堂上證明很簡單,真不是自願,之後不可能一而在在而三一而再再而三,現在問題是鄉民用小說辦案,小說裡面連是
作者:
TJLai (PokerStars)
2017-05-01 01:00:00姦了之後愛上.......本來就是自願了~~這沒啥好質疑吧 愛上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7-05-01 01:00:00所以教師師生戀會被被校內懲處啊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01 01:00:00否滿16都有疑慮。不過本來就沒什麼可靠證據就是了。
作者:
TJLai (PokerStars)
2017-05-01 01:01:00去看看一些之前的案件就知道了~~法官會依據指稱被姦的時間
作者:
waitwind (待風想翻桌想翻桌)
2017-05-01 01:01:00會用姦這個詞應該是理性上就知道不對,用誘這個字代表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7-05-01 01:01:00違法教師法在先的話通姦不見得成案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01 01:02:00你說的都是單方面的講法,現在問題是沒有證據證明一切。你知道女生一旦陷入自主迴圈,什麼自願都變非自願,所以
作者:
TJLai (PokerStars)
2017-05-01 01:03:00認為這是姦好嗎!? 姦完還愛上了~~~~分手了想告人家~~哪招
作者:
waitwind (待風想翻桌想翻桌)
2017-05-01 01:03:00我覺得根本不是合意或自願,是把愛上的時間胡亂錯置了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01 01:03:00才有做完,想想不對勁跑去告性侵。如果沒有當下或事後的證據,這些都該持保留的立場。不要把這種事想的太理性
作者:
waitwind (待風想翻桌想翻桌)
2017-05-01 01:04:00之後愛上,是一種病態,不代表姦時就是自願的
來不及囉 和平相處這麼久 男方律師可以以此辯護是自願的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01 01:06:00價錢談不攏也是最常見的,做得當下是合意,但是收的金額
作者:
yeahhey (神秘人)
2017-05-01 01:07:00姦了之後強迫自己愛上好嗎...不然如何才能接受這種事?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01 01:07:00這起案件則是男方無法給女方愛情,所以前面一定會被自己
作者:
ceab (被數的羊)
2017-05-01 01:07:00又是一個不知所以然的人!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01 01:08:00真得很難判斷。男生不願負責(懷孕),被告性侵的也不少
作者:
yeahhey (神秘人)
2017-05-01 01:08:00對方若非愛人 被姦的自己就是下流骯髒的 16歲如何承受?
作者:
waitwind (待風想翻桌想翻桌)
2017-05-01 01:10:00既然知道難判斷,那何以斷言是是無法給女方愛情才稱姦?
作者:
RealJustice (Nice to Meet You~)
2017-05-01 01:10:00她們不是學校內的師生啊 補習班賣口才的罷了
作者:
yeahhey (神秘人)
2017-05-01 01:10:00都上站5XXX大將軍了 可以爬文後再討論...
作者:
RealJustice (Nice to Meet You~)
2017-05-01 01:11:00看過這些補教人士錄影帶的 都算跟他有師生關係?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01 01:11:00一般如果男生願意負責,取了就沒事比例很高。大多是8+9,娶了就沒事。不過那種玩性在,所以很快就可以看到抱怨文
作者:
waitwind (待風想翻桌想翻桌)
2017-05-01 01:12:00以現有資訊,男方以威逼哄騙的手段得手的可能更大吧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01 01:14:00太單方面了,雖然鍵盤柯男很爽,但是只能說小心不要被吉
作者:
wunhong (佚名)
2017-05-01 01:15:00我玩完了他,再給他愛,那就不算姦囉~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7-05-01 01:36:00goodby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