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才女作家曾遭補教師誘姦? 南市警:如A女

作者: nagisaK (na)   2017-05-01 04:02:05
: 南市警婦幼隊表示,A女作家出書的出版社在臉書粉絲頁po出A女在八、九年前曾遭補教名
: 師誘姦的塵封往事,但究竟是那位補教老師所為?時間?地點?及師生之間發生了什麼事
: ?這些訊息,目前婦幼隊都毫無所悉,由於A女已身亡,警方表示,如A女父母願意出面報
: 案並提供相關事證,一定會受理偵辦。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52716
: 5.備註:
: 家屬都說不提告了 恭喜此案成為懸案
我覺得
我覺得
我猜的啦
可能怕告下去
如果男方拿出什麼行房紀錄器的
你看小李子事件
幾得有幾個配合換姿勢說很舒服的
就無罪順便認證了
如果今天告下去
如果
我說如果
結果跟小李子那幾個女生一樣
有證據顯示非強迫性交
那不就難看了?
而且檢方也會主動調查證據吧?
到時候要是沒告成還被認證
臉要往哪裡擺?
頂多鄉民在網路上喊說司法不公
但你也知道鄉民通常喊個兩個禮拜就開始關注別的事件了
作者: a000000000 (九個零喔)   2016-05-01 04:02:00
支持吉 反正酸民怎樣都有東西酸 爽
作者: woogee (woogee)   2017-05-01 04:03:00
拿出行房紀錄器也沒用喇,前三下同意,第四下反悔不行膩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1 04:03:00
快吉 到時候變法院認真小三
作者: woogee (woogee)   2017-05-01 04:04:00
是教主!!可以站內給我你的帥照嗎
作者: aidaP (愛打屁)   2017-05-01 04:04:00
反正十之八九覺得站不住腳辣,而且還又右肩這麼曖昧的詞
作者: iiibbbmmm (ibm)   2017-05-01 04:14:00
一開始是合意.但只要有一次是強迫的就可以告了吧.就像有些妻子會控告丈夫強姦他不是說有一次不想做還被綁起來做.還有什麼照片的.
作者: Peter521 (喧囂的風)   2017-05-01 04:17:00
樓上,那是小說內容如果是真的,9年前就開工大吉了好ㄇ
作者: iiibbbmmm (ibm)   2017-05-01 04:30:00
鍵盤科男只有小說.但她的遺物.罪犯的家裡會有證據.那是檢調的事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