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kckcck5577 (一堆神經病)》的觀察啦:
: 一個有頭有臉的人物
: 被鄉民說成這樣
: 要說你沒上ptt
: 女兒的ig幹嘛關掉
: 是男人就出來開記者會公開自清
: 都不辯解,想想你的女兒會被說成怎樣
: 還有你老婆承受的壓力
: 你不顧大的,也要顧小的
先說結論: 理盲又濫情的訴求
就是這種人養出現在的媒體和政客
憑什麼要人家出來自清呀?
為了一本小說的內容和一篇聲明?
對誰自清? 對鄉民? 對家屬? 對大眾?
他能怎麼自清? 提供DNA? 反控妨礙名譽?
自清之後又能改變什麼或得到什麼?
每個推文的鄉民為自己的捕風捉影道歉?
所有知情此事的人從此相信他?
還是讓自己和家人能避開麻煩?
就是這種理盲又濫情的思維
才剛害死一個人 現在還不知反省嗎?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6-05-01 08:26:00嗯我錯惹
作者:
GSHARP (Mr.Q)
2017-05-01 08:27:00#你們曾經用BBS殺死一個補教老師
#對不起我錯惹 我反省一分鐘 60 59 58 57...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1 08:27:00
一堆自以為正義的噁心人為什麼幹過別人要跟你講?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7-05-01 08:28:00
冷處理一週,過幾天就沒人記得這件事了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1 08:28:00
你尻槍要不要也跟我講?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5-01 08:29:00陳興因為這樣自殺喔,讚讚
作者:
Reddin ( just believe )
2017-05-01 08:31:00我也覺我們大眾沒資格要他出來發表言論,不過是我們自己想知道真相罷了。 他不用出來,不過我已認定他幹了些見不得人的事。
作者:
d6952213 (Lance)
2017-05-01 08:32:00ya
作者:
love0 (不徵女友)
2017-05-01 08:32:00巧合?
一本小說,一篇非當事人聲明就可以要別人出來面對這他媽的比母豬反咬還扯,母豬至少還真的被幹了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5-01 08:36:00這個單純看小說怎會知道是陳興幹的,這是有 人證 爆的料啊,小說不是爆料的重點所在,請搞清楚
可以啊,前提是小說內容為真且是當事人啊挖出來的證據就是她在他那上過課啊,還有啥?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5-01 08:37:00小說人物名字假的,內容真的
作者:
issac ( )
2017-05-01 08:38:00幹嘛自拆招牌躲起來呢?
以現在八卦鄉民殺紅眼的狀態,只來開記者會澄清只會被
作者: MK250 (鍵盤) 2017-05-01 08:39:00
問心無愧的話大可出來主張自己的權利啊
作者:
Leon419 (我會游泳啦...哈)
2017-05-01 08:41:00在那邊上過課就代表被他幹過?證據呢?不會在小說裡吧?
作者: MK250 (鍵盤) 2017-05-01 08:41:00
可以出面澄清要求大家不要影響他們生活阿。 結果連這都不敢
求大家不要影響他們生活? 你第一天來ptt吧....
作者:
Leon419 (我會游泳啦...哈)
2017-05-01 08:43:00不是不敢,是沒必要,不然一個勇者出面去地檢署告發他,有人敢嗎?
作者: SunRoy (ccc) 2017-05-01 08:45:00
不用聲明啊 那也不用拆招牌呀 笑死
作者:
love0 (不徵女友)
2017-05-01 08:47:00一堆精神科醫生備註,這類似事實了
作者: SunRoy (ccc) 2017-05-01 08:49:00
當天請假 過幾天拆招牌 這麼明顯也需要討論
作者: MK250 (鍵盤) 2017-05-01 08:49:00
包大人: 要不是作賊心虛就是身上有屎,你說啊自己權利都不敢主張,ㄧ般人信?
作者: loglog (123) 2017-05-01 08:52:00
馬上請假不久拆招牌,真的比較懸一點。也不是市井小民,是有錢有背景的人,被ptt挖這麼多家屬個資都沒動作也真是修養好。
有學生已經說了上禮拜陳X還說下禮拜上課見, 結果隔幾天事發後立刻跑路,補習班也立刻把他的名字拆掉~ 一直在那說他沒必要陳清的呢...恩 如果今天他只是一個普通上班族
作者:
kronioel (éµå¦¹å英)
2017-05-01 08:56:00梁女也被挖的很慘 辦案出來之前誰會信這就是鄉民的正義可笑至極
的確可以裝死現在一堆家長都把電話線塞爆了~ 不出來自清選擇跑路?現在大絕只剩叫人家報案了 XDD
以為自清有人信?這叫大絕?這他媽的是一開始該做的基本吧
更何況我想報也報不了案~XD 你要逼我在美國警局告發台灣事件幹嘛?
我有要求你經過我准許?眼睛呢?不E外,看戲心態大約就是這水準
別人做推斷就嗆人不要網路嘴砲去報案~ 原來這社會是規定必須先報案才能討論事情啊~ 見識了~話說陳興都還沒自清就預設自清沒人信, 一定會有人信啊~看板上一堆推文, 到時會說"陳奕含本人沒明說被陳興上"*林奕含
看多了就覺得鄉民的正義跟三姑六婆差不多,永遠學不會一分證據說一分話,梁姓小模事件也才過去沒多久
"陳興身為當事人已經表明他沒做了,所以陳興證據力更強"
作者:
kronioel (éµå¦¹å英)
2017-05-01 09:08:00哇 我覺得你好可疑 你就應該證明自己不可疑 推文裡真的跟原po說的一樣
作者:
kronioel (éµå¦¹å英)
2017-05-01 09:09:00你相信又怎樣 梁女事件沒判完之前 很多人也相信梁女殺人噁心
別他媽跳針了啦,就是想秀一下存在感表示我這麼認為別講的道貌岸然
是影射的這麼難聽了,連招牌都被補習班拆了,還能悠哉的去中國潛心研究,對酸民的言論以德報怨,真是個聖人啊!是大家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惹
作者:
ainor (><)
2017-05-01 09:30:00真爽
作者: keichi (旅行的話你想去哪) 2017-05-01 09:33:00
你這麼氣憤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