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誘姦案外案】衛福部護航補教名師

作者: Szss (Not yet)   2017-05-01 23:10:16
※ 引述《Taoyuan5566 (桃園56魯蛇哥)》之銘言:
: 哥大東南亞共榮市傳產業總務部雜工
: 哥看到這篇報導裡面有一段話
: 律師宋重和表示,社會局的主管機關應是內政部,衛福部的「服務保護司」雖然也管性侵
: 害防治,但主動要求社會局調查的動作顯得有些蹊蹺。
: 哥先說哥機械系畢業的 對社福略懂
: 社會局的中央主管的確是衛福部沒錯
: 102年7月衛福部成立後
: 原屬內政部社會司和兒童局的社福業務 都移撥給衛福部了
: 現在社會局業務還歸內政部管的 只剩下合作社和人民團體
: 所以這篇報導還在說社會局中央主管是內政部
: 可能資訊還停留在102年7月衛福部成立之前
: 該更新資訊了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501/1109362/
作家A女日前自殺身亡,她在生前創作的小說裡描述女主角遭補習班老師誘姦。A女父母發
表聲明證實女主角就是A女,聲明貼出當天,多家媒體引述報導,遭台南市社會局認為媒
體報導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不得揭露被害人個資的規定,要求媒體不得揭露被害人
資訊。立委林俊憲今在臉書貼文,指「有鄉民質疑衛福部圍事,以超高行政效率干預新聞
報導,我也會一併要求了解」。
衛福部澄清,因該案《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主管機關為台南市社會局,當天媒體報導後,
衛福部僅呼籲媒體、民眾不要揭露被害人個資,至於是否違法就交由台南市社會局認定、
處理,衛福部並未干預新聞報導。(唐鎮宇/台北報導)
作者: vyjssm (散人)   2017-05-01 23:12:00
到底怎樣?要不要把他們女兒老婆抓出來幹幾下
作者: callTM (TMD)   2017-05-01 23:12:00
作者: GFDS (on diet)   2017-05-01 23:22:00
我們是 東淫西賤南蕩北色
作者: irreducible   2017-05-01 23:23:00
"不得揭露被害人個資的規定"因人生還要繼續 舊傷新痕會沒完沒了 不過這一案例選擇出書後以死明志人生不會再有變化了 也不能做為教材嗎 父母的聲明也傾向公開
作者: lapetos (latt)   2017-05-01 23:30:00
果然要打成是台南市府吃案沒錯,跟我預測的一樣一堆在新北市被鬼父搞到自殺的,誰關心過他們?
作者: violadepp (一個人的日子)   2017-05-01 23:32:00
不是說不是性侵案?怎麼一直說死者是被害者呢
作者: plmokn (plmokn)   2017-05-01 23:33:00
衛福部已經幫認證老師就是性侵犯沒錯了嗎?呵呵不然怎麼會直接發布說林女是被害人呢所以哦
作者: irreducible   2017-05-01 23:38:00
比較像愛情詐騙新聞 只是玩家找錯對象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7-05-01 23:39:00
既然是台南市社會局,那衛福布這麼快跳出來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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