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管薪資待遇
警察每天上12小時,比照作業員
早班07:00~19:00
晚班19:00~07:00
做二休二,並用更優惠的加班費,治安重點期間若有想加班多賺一點的,
隨時歡迎,和作業員的領班一樣,上級會很高興的
夜班加5000,再不行就加6000,再不行就加7000…
軍人消防要備勤
就上48小時,休48小時
除非是出了天大的包,不然根本就沒有召回的必要,因為後天就可以回部隊處理了
戰備期間比照外島氣象單位,做一個月休一個月
請問這樣會比較好嗎?
有充足的休假、收入,這樣才會有人想做
看了我都想簽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