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作家身份禁令扯上「招標案」衛福部急澄清:絕無護航

作者: valender (非理性繁榮)   2017-05-02 16:55:37
※ 引述《isaluku (山本君)》之銘言:
: http://health.ettoday.net/news/915633
: 女作家身份禁令扯上「招標案」 衛福部急澄清:絕無護航
: 時間: 2017/05/02 15:40
: 媒體報導指出,衛福部要求台南市社會局調查女作家誘姦案,並令媒體公佈不得公佈姓名
: ,疑與C姓補教名師名下的文創公司承接多件衛福部標案有關。衛福部今(2)日澄清,所
: 有標案都是依照政府「採購法」辦理,廠商依照自己能力投標,所有程序都是依照法規,
: 並沒有干預新聞報導,也沒有護航任何人。
: 新銳女作家4月27日自殺身亡,父母隔日透過出版社發表女兒多年前遭補習班老師誘姦聲
: 明,當天下午即遭台南市社會局警告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並令不得公佈姓名,否
: 則將連續開罰。
: 根據《鏡週刊》報導,有網友在對比「台灣採購公報往決標公司資料庫」,找到一家從
: 2004年起承接衛福部標案的公司,金額達數千萬元,由於負責人名字與補教名師本名相同
: ,律師宋重和懷疑衛福部主動要求社會局調查的動作「有蹊蹺」。
: 對此,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表示,衛福部是依照程序請衛生局了解女作家案過去有無
: 通報紀錄,是否為保護性個案。同時考量早年性侵害創傷議題,才會在同日呼籲大眾重視
: 被害人的隱私及心理創傷,媒體及被害人是否違法,需由台南市社會局認定,並未干預新
: 聞報導。
: 負責衛福部採購業務的秘書處簡技楊碧華則表示,衛福部所有的採購,都是依照政府「採
: 購法」辦理,主要分為公開招標、限制性招標與選擇性招標3種。廠商可在可在政府採購
: 網站查到相關資訊,並依自身能力投標,再由主管機關評選出最適切的對象。
: 她表示,昨日看到報導後,所有同仁都很錯愕,「怎麼會把這兩件事扯在一起?有點被影
: 射的感覺,感覺像衛福部在幫這間公司護航。」她再度強調,所有衛福部標案都是依照政
: 府規定辦理,絕對沒有偏袒任何一家廠商。
1. 首先 整部信侵害防治法 裡面提到幾十次被害人 都只有提到「保護被害人」
提到加害人只有一次 就是被判刑了要管束社會局要製作檔案不能外流
那加害人在消什麼音?
你去路上問 一堆人可能都知道75級分 爸爸台南名醫 轉系政大中文 名字叫做林亦含
有被誘姦 林亦含林亦含被報爛了你他媽怎麼都不講 你說保護家屬這叫保護哦?
之前講被害人名字細節都沒事 現在突然提到加害人就有事哦 這在保護家屬?
但現在主流媒體不報 社會上很多人根本不知道陳國星
他嗎這是在保護被害人還是加害人呀
明天林立委要爆料陳國星醜聞 乾99%就是跟衛福布高層關係良好啦
2. 這事情透過採訪透過親友轉述 甚至是小說片段 讓人對性侵有深刻共鳴
總統立委都出來講話 希望修法
但這事情還有關鍵的一腳 也就是需要陳國星的說詞這件事情才完整
社會才能根據這個事件的全貌凝聚出共識 看要怎麼改善這件事情
今天你不報全名 陳國星鳥都不鳥你 半年後風頭過了繼續happy
沒有真相社會也沒有共識
第十三條有說於被害人死亡
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衡社會公益,認有報導或揭露必要者,亦同
第一先不論從頭都在「保護被害人」你在保護什麼加害人
我想請問一下 總統立委都出來了 社會民怨這麼大 又牽涉到法律適用制定
這樣都沒公益請問要怎麼樣才叫公益性?
你可以舉一個公益性比這還強的例子嗎?
3.
關於這件事情的公益性再詳述
今天這件最大的意義是作家運用文字 讓大家體會被性侵後的極度憂鬱
希望未來這類憾事可以減少發生 這也是林女父母的訴求
另外
今天刑法第228條第1項、第2項規定,對於因親屬、監護、教養、教育、訓練、救濟
、醫療、公務、業務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
交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條不限於未成年 與成年性行為 就算過程中看似反抗不夠激烈也可以適用
師生戀很多都用這條
只要有權勢即可 利用崇拜與教養權威性 這條就可以用
但是運用的標準是否需要調整? 或是明文規定不以達脅迫程度為必要
要反抗到什麼程度才能適用這條? 這個意義就很大了
這次事件可以做更進一步檢討
如果今天連陳到底有沒有做 社會都沒有共識
請問這一切意義不是大打折扣
基於這兩點 請問怎樣才能更有公益目的?
今天這案子衛福布你到底保護誰
你他媽彭文路建中生李蒨蓉梁思惠都可以報了
這件事情報出來到底為什麼不能報?
好啦如果衛福布答不出來先回答我一個問題就好
性侵防治法目的是保護被害人
內文提到幾十次「保護被害人」人而非加害人
那為什麼是林亦含被講爛了陳國星不能講?
請問為什麼陳國星三個字消音是保護被害人?
如果你是基於 覺得要確信才能講 那你根本不是依據性侵法
而且那也不甘你的事情
不就護航護到亂用法律
作者: Aliass (大隻雞慢啼)   2016-05-02 16:55:00
作者: silverstris (矛盾的兩邊)   2017-05-02 16:56:00
大家一起含起來
作者: Iceballz (無糖無熱量)   2017-05-02 16:56:00
含起來
作者: s72005ming (QQ)   2017-05-02 16:56:00
河蟹一下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5-02 16:57:00
補教師算老師嗎?
作者: bada (邊緣肥宅)   2017-05-02 16:58:00
不可說不可說
作者: jonestem (原罪)   2017-05-02 16:58:00
作者: hwatermelon   2017-05-02 16:58:00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17-05-02 16:58:00
反正鄉民又不想要真相只想炒話題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5-02 16:58:00
網路公審審得出實話就不需要法律了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7-05-02 16:59:00
母豬教徒會出來嗆你 陳興很無辜啊,小說辦案
作者: doph (Mymarommatidae)   2017-05-02 17:00:00
怒啊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17-05-02 17:00:00
鄉民不是說不要掩蓋真相?讓滿街知道林奕含?
作者: JaguarViva (艾蜜愛舔蜜)   2017-05-02 17:00:00
樓上P大,補教老師不是師的話,幹嘛叫老師?腦
作者: rayonwu (皂絲)   2017-05-02 17:02:00
優文給推
作者: borissun (小毛)   2017-05-02 17:03:00
總統沒為這件事說話,是提到防止自殺
作者: abram (科科)   2017-05-02 17:04:00
產官補聯合體
作者: makapaka (你他媽我氣質人妻啦)   2017-05-02 17:04:00
護航的要出來罵你不懂法律、看小說辦案了補教老師只是商人,販售知識,沒有任何師資把關門檻,有前科的也可以當,業績好私德差沒關係。
作者: dlevel (府城中西里菜)   2017-05-02 17:16:00
人家林老師遭影射很快就有回應
作者: wahahajohn (JFC)   2017-05-02 17:19:00
優文
作者: andyjay654 (潛水)   2017-05-02 17:21:00
政黨輪替無感zz
作者: sarada (Fulang Chang)   2017-05-02 17:26:00
作者: ims531 (夏夜茉莉)   2017-05-02 17:30:00
作者: diiky (老蝌蚪)   2017-05-02 17:32:00
推~~~高層黑手不知道是誰
作者: Albert666 (Albert)   2017-05-02 17:36:00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7-05-02 17:41:00
作者: joeblack0205 (緩慢認知失調)   2017-05-02 17:50:00
作者: fannty (49 英傑明年要更努力喔)   2017-05-02 17:52:00
母豬教會噓你小說辦案跟合意性交
作者: Koibito (戀人)   2017-05-02 17:52:00
台灣媒體政府不意外
作者: ims531 (夏夜茉莉)   2017-05-02 17:55:00
衛服部部長才上任不久就開始腐臭了嗎
作者: Ryan823 (想當當)   2017-05-02 17:56:00
現在應該刪文件的刪文件,留言包庇的對話應該也刪的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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