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ndox (一個人跳舞)》之銘言:
: 民視新聞網
: 中國女影城撿手機未還 警找到人侵占罪送辦
: 撿到別人的東西真的要馬上還,不然就會被當成侵占,嘉義有一對情侶日前到電影院看電影,女友不小心遺失手機,男友立即撥女友手機,甚至傳簡訊,和用手機定位,看撿到手機的人會不會回應,結果對方卻是掛掉關機,調監視器發現,撿到手機的是一名來台探親的中國籍女子,警方找到人,她坦承手機放在家裏,被依侵占罪嫌移送。
: 聲音來源:遺失手機男友蘇先生:「我們在影城行經這個走道有嬉戲,她在這邊跳起來就遺落手機。」
: 嘉義年輕情侶28日晚上到影城看電影,卻在休息區弄丟了手機,影城調出監視器畫面,發現兩分鐘後,一名婦人把手機撿了起來。
: 聲音來源:遺失手機男友蘇先生:「(婦人)然後蹲下來看到有手機在地上,就隨即撿起來手機然後就離開。」
: 年輕情侶丟掉電話之後,男友立即撥打兩次女友手機電話,甚至傳簡訊留下聯絡方式,盼撿到手機的人回覆,還用find my phone定位發現手機還在影城內,但對方卻是直接掛斷電話,關機,似乎不太想還手機。
: 遺失手機男友蘇先生:「最重要當然就是我女朋友,和她家人的回憶,還有我跟她之間的照片,回憶的照片就是蠻珍貴的啦。」
: 手機可以再買,但裏頭的照片和回憶卻是花錢也買不回來的,年輕情侶立即報警,警方依據監視器,在兩天之後,這名女子又去影城看電影時,上前逮人。
: 警方vs.拾獲手機婦人:「有沒有撿到一支手機,有啊,手機呢?手機在我那邊,你那時候為什麼沒有交給櫃台,他有叫我拿去交啊我還沒去交,在哪裏,在我家裏啊。」
: 嘉市長榮派出所長盧榮吉:「這位民眾她是中國籍來台灣探親,目前是合法居留的期間,這個部份是以侵占遺失物,來跟她做一個移送。」
: 拿了人家的手機,卻沒有立即歸還,等到警方找上門才說要還,恐怕已經來不及,來台探親卻因為一個貪念而惹上官司。(民視新聞鄭榮文嘉義市報導)
: 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nt.aspx?ntype=class&sno=2017501U05M1
臺灣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1和上面的大陸女生一樣把撿到的手機默默拿走(大多數情況)
2聯繫失主 或者等待失主聯繫自己 索取30%的酬勞(比例也很高)
3直接無償歸還失主(極少數)
大陸的話第一種和第三種都比較多
第二種很少
臺灣的話第一種佔大多數 第二種情況也會比較多
畢竟第一種直接幹走 屬於違法
第二種情況卻是法律保護的 東西你可以還給你
但是酬勞一分錢不能少 按最高比例收取
之前有個女生撿到別人的東西,不就是這樣索取的 還鬧到警察出動
看來 不觸犯法律,果然就是最高的道德底線啊
很多人看到這樣的新聞中起高調來批評大陸
事實上,撿到東西不歸還應該是人性的共同點
如果有臺灣網友不服氣的 可以把自己的手機放在馬路邊
測試一下能找回的幾率是多少
更直接的是放現金在路邊 看看有多少拾金不昧者
大家心知肚明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