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充斥著一種奇怪的言論
16歲 = 心智不成熟
因此16歲的人的行為無法代表自己真正的想法
也因此不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都已經16歲了,社會還不能給他選擇自己行為的資格?
還認為他是「幼兒」嗎? 認定他沒有自由意志嗎?
覺得他應該「乖乖聽大人的話」就好,不可以做大人禁止的事
因為大人比較聰明,是為你好,是要保護你,小孩子有耳無嘴,聽話就好?
人家都已經16歲了,你們還在用這種「小孩子都是白痴」的觀念在教小孩
這樣子要怎麼教出真正心智成熟的成人??
就是因為你們這種教育態度,才會教育出一大堆沒有辦法承擔自己行為後果的人
動不動就要把自己塑造成受害人,出了事情只會檢討別人,從沒想過自己是不是也有責任
我更想問,你們又是怎樣判別,心智成不成熟的?
是不是又是一種自助餐?
今天要為自己營造受害者形象的時候,馬上就說自己當初不成熟
要定對方的罪的時候,就說他足夠成熟了,應該知道自己在犯罪
照這種邏輯
犯罪者也可以說自己不成熟來脫罪阿
而受害者被別人說「你已經夠成熟了,根本就自願被害,你自己不拒絕的」的時候
就不要在那說什麼憑什麼檢討受害人
你可以吃自助餐,別人也可以吃阿
用一句「某人心智不成熟,所以是受害者」就可以定對方的罪,豈有此理?
心智成不成熟根本就沒有一個嚴謹的判定標準阿
這樣說啦
你們誰自認自己心智成熟的,你怎麼判定自己心智成熟的
以什麼為標準,可以說來聽聽
講到這個,我就想到,大家常常在推動18歲就有投票權
我很想問問,一個已經16歲的人,連自己想不想被幹都不知道、都不能為自己決定的人
怎麼才過兩年,到了18歲,突然就成了能夠決定國家未來走向的成熟公民?
給我解釋解釋阿
魯夫過了兩年也還是白痴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