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horFukt (托爾)》之銘言:
: ※ 引述《BanJarvan4 (不解釋)》之銘言:
: : 真的是雙重標準
: : 主要原因還是河蟹人發現自己的觀點不是目前主流就森77吧
: : 有人被誘姦 無感.... 有人被性騷擾 沒事兒
: : 有人被留言 幹你媽的台灣是反了是不是
: 現在有人的論調是 : 妻子女兒是無辜的
: 就他老爸去右肩別人這點的確是無辜的啦
: 但是他老爸現在只有右肩別人這點嗎? 不是吧 都已經爆出這麼多神奇得標了
: 神奇得標的公司誰在管? 議員直接說是他老婆 不是可以告他
: 看黑人的節目 那麼奢華的豪宅誰在享受? 他妻女
: 那這麼奢華的豪宅 那麼多的古董 錢從哪裡來?
: 還有他女兒是跟哪一家聯姻搭上線
: 不會有人要回答是陳興直接跳過他女兒 跟對方岳父結婚了吧?
之前有同樣情況的是陳水扁和陳幸妤,
阿扁污錢,陳幸妤一定有用到他的錢,是共犯,故追殺她是合理的。
而我們現在已知當初追殺陳幸妤是不對的,
請問該怎麼解釋這種情況?
1.阿扁已證明無罪,故當初追殺她女兒是不對的
但相信阿扁有罪的人很多,法律也三審定讞了,
那些相信阿扁有罪的人追殺他女兒也是合理的嗎?
他們還能拿法院證明回你呢。
2.阿扁有罪,但罪不及家人。陳幸妤沒被判刑跟她無關。
那為什麼現在要追殺他女兒?
3.其實我搞錯了,追殺陳幸妤一直是合理的,如同這次追殺他女兒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