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s (螺絲)》之銘言:
: 有沒有可能 林奕含以為可以用肉體換到愛情
: 得不到陳國興之後 決定互相毀滅
: 要證明一個人沒有做過某件事
: 遠比證明一個人做過某件事困難得多
: 林會不會刻意在小說裡虛實參半 誇大情節
: 然後鄉民就通通當作辦案證據了呢?
死無對證,多說無益,憑小說虛構情節真的無法將狼師繩之以法,且若真的13歲被
強姦破處,13~26 再過兩年滿15年就逃過性侵未成年"公訴罪"的法律追訴期,現在用
檢調濫訴整他也不痛不癢,浪費司法資源而已,最後無法定罪的冤案只能交給陰陽司
了,三月瘋媽祖,五月迎城隍,六月雪,奕含冤,人心不平,冤氣沖天,籲請城隍爺
放鬼來台灣人間道釋放業力,有冤報冤,有仇報仇,地獄鬼差放林奕含重返人間迴向
淫魔業力,剛好而已,天理昭昭,果報不爽,兩蔣殷鑑不遠,自家血債自家子孫折損
陽壽償還,各人造業各人擔,自家業障自家子孫收,十幾年藍綠通吃,標政府案三億,
斷子絕孫,貪再多金錢也是暫時幫國家保管,早晚要收歸國有拿來補軍公教年金,失德
敗家收惡果,如甄嬛所言:師狼,也許那年,上天讓我們相遇,注定一開始就是錯的~~
PTT轉型正義集結怒目金剛,天眼已開,天理昭昭,果報不爽,等著看他們的現世報吧!
阿彌陀佛,善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