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其實無罪推論就是個屁的八卦?

作者: nfish (這個世界是怎麼了)   2017-05-05 00:25:52
其實無罪推論就是個屁 !!! 有沒有這方面的八卦?
大家都喜歡 未審先判
因為講 真憑實據 太累
憑空捏造 無中生有 看到黑影就開槍,大家一起噴墨汁這樣最棒
蘇建和算什麼,江國慶被莫名其妙的槍決算什麼,反正冤倒楣而已嘛
徐自強賠點錢給人家嘛
這就是台灣的民主法治精神 !!!
其實就是一個屁,實際上,就是講人治
大家都不用證據,連立法委員都可以在節目上直接開炮
不用說,因為選舉快到了
精神病患在刑事訴訟法中,因為有幻聽,有幻覺的可能,他的證詞
不是 100% 的可靠,更不用提,他寫的小說,那只是小說
故事女主角並沒有白紙黑字寫出來,"陳星強姦我"
這個小說是不可能當證據的,竟然有人故意帶風向,是工讀生嘛??
八卦版就一堆傻傻的以為小說真的可以當據證..
再說刑事訴訟法第186條
證人應命具結。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令其具結:
一、未滿十六歲者。
二、因精神障礙,不解具結意義及效果者。
故事女主角長期的重度憂鬱症,而且自己都承認有幻聽,幻覺
還有精神障礙,基本上,女主角就算活著寫出的證詞,都不一定可以具結了
為什麼他的小說可以當鄉民(鍵盤柯南)的辦案證據??
再講一個故事,記憶力是不可靠的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655
美國調查報告已證實坐過冤獄的無辜犯人高達300多名,調查人員分析後,發現近乎
四分之三的案例,起因於證人的不實指控。
為何證人會講出從未發生過的事?如果這些指控並非蓄意汙衊,那麼,造成誤判的
最大可能就在於:證人的記憶是錯的,但法官卻採信錯的證詞,做出錯的判決。
或許,每個人都有健忘的時候,對某些發生過的事失去印象是正常的,但很顯然,
印象模糊並不會成為影響判決的關鍵。
2013上映的電影《謊言的烙印》情節,描述了無辜的人Lucas,因小女孩記憶被人
曲解,導致他被一口定罪的不幸遭遇。
片中的詭譎之處,在於大人們先入為主地認定小女孩因受到了創傷,壓抑難受的
記憶,才不敢坦承被Lucas性侵的實情;然而在旁人推波助瀾下,小女孩的指證定了
Lucas的罪,一夕之間,Lucas變成眾矢之的的性侵犯,原有的安定生活全然崩毀。
電影反映真實,美國曾在九零年代發生不少性侵疑雲,現實世界的案例竟與電影情節
有些雷同,崩毀掉無數家庭的情感與信任。心理學家Elizabeth Loftus研究「錯誤
記憶」的動機就起因於參與無數的冤案審理,開始了日後探討錯誤記憶的先河,
並寫下《The Myth of Repressed Memory》等心理學專書,為的就是要告訴人們
:記憶並沒有想像中牢靠,因為它具有可塑性,就像維基百科,你能更改裡頭資訊
,但其他人也辦得到。
不當的引導會導致記憶出錯
七零年代,Loftus首度對記憶進行實驗,實驗對象分為參與意外事件的受試者與
目擊者,她以兩種方式分別詢問目擊者: 「這兩台車在發生碰撞(hit)時的時速
有多快?」「這兩台車在猛烈撞擊(smash)時的時速有多快?」
被問到「猛烈撞擊」的目擊者所認為的車速,要比被問到「發生撞擊」的另一群目擊者來
得更快。
以同樣方式分別詢問參與實驗的受試者,Loftus也得到了兩相迴異的答案。被問到
「猛烈撞擊」的某些受試者,甚至聲稱他意外現場看到了碎玻璃,但事實上,現場
根本沒出現什麼碎玻璃。
另一項實驗則對受試者製造了些許壓力,這次的實驗對象是美國退役軍人,他們曾
歷經恐怖的操演練習,清楚如果成為敵方俘虜,將會受到被凌辱、挑釁的不堪下場。
在模擬上述情境後,實驗團隊要求受試者指出主導審問的指揮官是誰,並設法加入
一些暗示,從中讓他們接收錯誤資訊。大部分受試者都受到誤導,甚至錯認了一個
相差甚遠的人出來。
人會對從未發生過的事突然產生記憶?
到了九零年代,美國發生不少病患對從未發生的事突然產生記憶的奇怪案例。
Loftus發現,因為許多心理壓抑治療師深受佛洛伊德學說影響,使他們藉由上述的
暗示方法試圖引導病人「想起」過去,造成病人的記憶被嚴重誤導。
在當時,有些人因長期飽受飲食失調或憂鬱等精神疾病之苦,轉而尋求心理治療師
的幫助,希望回歸健康狀態;但接受治療的病人在日後,卻開始產生了種種奇怪、
甚至不真實的記憶。
Loftus懷疑,心理治療師認定病人壓抑了潛意識的記憶,便藉由想像練習、夢境解
析、催眠、接收錯誤訊息等治療方式,試圖喚起那些深層記憶,然而,這卻造成了
記憶被竄改的反效果。
她再次設計一些實驗,假設如果使用上述的暗示方式,我們可不可能對他人植入
錯誤的記憶。其中最有名的例子,就是購物中心迷路實驗。
Loftus分別從受試者的親人那蒐集了三項確有其事的生活片段,並再加上一個捏造
出來的假片段──受試者有在童年時於購物中心迷路的經驗,那時候很害怕,還
放聲大哭,最後來了一位大人,幫他和家人重新團聚。
Loftus將這些經驗寫成四個記憶片段交給受試者,要他們自行補充四段記憶的
細節部分。
結果,竟有四分之一的人相信自己曾在購物中心迷過路,甚至還為這段假記憶
增添了不少細節。試驗的最後,Loftus告訴他們:四個片段中有一項是捏造的。
然而,絕大部分的人仍然不認為迷路經驗是虛構的。
除了Loftus的這項實驗之外,世界各國的研究員也都做過相關試驗。像是讓受試者
誤信自己小時候有差點溺死,再被人救起的回憶;或者認為自己曾遭受猛獸攻擊;
甚至讓人相信了看過邪魔附體等奇怪經歷。
重新審視記憶的重要性
植入記憶,藉以約束他人行為的試驗,存有不少道德與倫理上的爭議,但相對地,
Loftus倒相信這項技術能將我們的生活品質變得更好。換個角度思考,如果這讓你
對某些垃圾食物產生一些不好印象,你就不會想再吃這些東西,說不定還能幫助
我們下一代免於面對肥胖、糖尿病、高血壓等因飲食習慣不良所造成的疾病危機。
當然,我們無法確定記憶被改變後,會不會對我們未來的想法、行為造成影響,
但記憶確實不能被輕易取代,因為它象徵了身分,並為自我從何而來等問題,
下了情感認同的最佳註解。所以,記憶值得被好好珍惜,如同我們重視自由那般,
畢竟,記憶與自由都是如此脆弱。
作者: dreeee (Adieu chérie)   2017-05-05 00:26:00
4
作者: WeasoN (WeasoN)   2017-05-05 00:26:00
哈哈哈 上班囉
作者: muta2011 (Muta)   2017-05-05 00:27:00
讀大葉,上大夜~
作者: jim12441 (地獄廚房)   2017-05-05 00:28:00
你講這麼多鄉民也只是賞你一個工讀生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5 00:29:00
你4ㄅ4工讀生? 為什ㄇ要幫性侵犯講話 0.0
作者: qekezfeed (Mars)   2017-05-05 00:30:00
講這麼多能改變什麼侵你嗎我老婆自己叫我上的
作者: CptHippo56 (河馬隊長)   2017-05-05 00:34:00
你太認真了啦
作者: oldbear (Ursus)   2017-05-05 00:34:00
反過來說,我說你有罪你就有罪喔,除非你證明自己沒罪
作者: derringer   2017-05-05 00:34:00
你"梁姓小模無罪" 那篇文先認錯道歉
作者: oxyu (oxyu)   2017-05-05 00:35:00
專業…
作者: derringer   2017-05-05 00:35:00
案件調查未終結 就未審先判說被告"梁姓小模無罪"叫人不要鍵盤辦案 自己卻未審先判 雙重標準死不認錯的人發言沒說服力 認個錯很難嗎?你"梁姓小模無罪" 那篇文先認錯道歉你"梁姓小模無罪" 那篇文先認錯道歉你"梁姓小模無罪" 那篇文先認錯道歉你"梁姓小模無罪" 那篇文先認錯道歉你"梁姓小模無罪" 那篇文先認錯道歉你"梁姓小模無罪" 那篇文先認錯道歉
作者: logitech2004 (ddd)   2017-05-05 00:38:00
看來有人還是搞不懂無罪推定沒證據前,就是無罪,沒有中間情況這才是真正的保護
作者: zebra7   2017-05-05 00:40:00
樓上不就是問八田與一有沒有嫖妓的9.2嗎XD
作者: logitech2004 (ddd)   2017-05-05 00:40:00
樓上噓的那種根本就是先把他吊起來了啊,因為還沒判完有罪無罪都有可能?這就不是無罪推定啊
作者: zebra7   2017-05-05 00:41:00
聽你道貌岸然的討論無罪推定 覺得好笑XD
作者: logitech2004 (ddd)   2017-05-05 00:41:00
是啊怎麼了?我還是認為八田有可能嫖過的說怎麼了嗎?好像沒有關連捏?你也只能 笑 笑 喇
作者: husky5566 (哈士奇五六)   2017-05-05 00:44:00
你是工讀生
作者: bj45566   2017-05-05 00:51:00
歐美日的刑事訴訟的確是蠻早就偏向於物證 > 人證;台灣也慢慢往這方向走...
作者: Zhenx20805 (未實現損益)   2017-05-05 00:53:00
本來就要物證大於人證了,不然被警察為了結案就安你一個強姦殺人的罪名,你要怎麼辦
作者: bj45566   2017-05-05 00:54:00
台灣修法前的刑訴竟然可以「共犯」的證詞做為「唯一證據」來定罪(不知造成多少冤獄),後來也被大法官宣告違憲改掉了... @@某樓:台灣曾有蠻長一段是光靠人證就可定罪的黑暗時期喔.還好後來修法了
作者: tommy421 (tommy421)   2017-05-05 01:12:00
你太理智了 是工讀生
作者: princessmake (座敷娃娃)   2017-05-05 01:25:00
鄉民又不是法官 判甚麼判
作者: asiaking5566 (無想轉生)   2017-05-05 01:26:00
精神疾病會用負面漩渦扭曲回憶 更何況是寫小說
作者: CGZB (ZB)   2017-05-05 01:52:00
你知道罪這個詞只有用在刑法上嗎,而無罪推定只用在刑法嗎?黨產條例也是有“問題推定”而不是無問題推定啊而小模案,你的確可以說有罪推定,因為它涉及刑法啊!今天只要沒人指涉老師犯刑法,那就不用遵守無罪推定啊我今天有足夠的證據懷疑你有做一件不道德的事,我就可以評論
作者: happyjames1 (快樂詹姆士1號)   2017-05-05 01:54:00
一個人是否無罪 由鄉民推文定之 乃無罪推定 ㄎㄎ
作者: CGZB (ZB)   2017-05-05 01:55:00
這是合理的判斷。什麼東西都要法院認證才懷疑他有問題?
作者: nakoki (水深危險)   2017-05-05 01:57:00
無罪推定是用在法官審案上吧 鄉民可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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