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避免下一個林奕含 專家:不要輕易與狼師和解
3.完整新聞內文: 林奕含。翻攝臉書
http://imgur.com/GLTMSiF
2017年05月04日10:39
才女作家自殺,引發各界撻伐狼師,人本教育基金會南部辦公室主任張萍呼籲父母,
若孩子遇到這樣的事,不要輕易和狼師和解,要為小孩討公道,
才能讓孩子的創傷療癒,姑息、縱容狼師,只會繼續讓下一個小孩受害,
無形中社會成了共犯結構。
律師游琦俊表示,女作家自殺前一天,他經女兒推薦正好看完這本小說,
隔天得知她自殺消息,非常震驚,如果書中的補教世界如同女作家所描述,
那實在非常可怕,簡直是把子女放在一顆不定時炸彈旁,甚至推向炸彈,
教父母和孩子情可以堪。
張萍表示,一再發生類似的事件,讓人心痛,根據以往經驗,
受害的都是服從權威、不敢抗抵、順從的乖小孩,狼師總是會試探小孩的界限,
若孩子從小沒有情感教育、沒有足夠的自信,也對身體界線概念模糊,
恐怕就沒有能力應付,只有任狼師宰割。
張萍也認為,整體社會必須檢討,對性侵害受害者存在的迷思,當性侵害案件發生時,
可能怪受害者行為不檢才受害、一個巴掌拍不響、甚至說是被害人勾引老師等,
讓受害者再次受到傷害。
張萍說,對於受到傷害的小孩要告訴他們,這不是他們的錯,
即便不是他受害也會有其他的孩子受害,是加害人的問題,並全然接納小孩的感受,
然後為小孩討公道,這樣才有辦法讓他的創傷得以療癒。
所以當父母遇到類似事情,不要輕易和狼師和解,
輕易和狼師和解只會讓小孩覺得這變成一種交易,孩子接收到的訊息是:
「我的傷害不如你們大人之間人際關係的維持。」
但是張萍也指出,重點是被害人要站出來檢舉才有可能追究,
如果家長和老師和解沒有追究,這些狼師就繼續找下一個小孩加害,
社會不該姑息這樣的事,不要再縱容狼師,否則我們都成了共犯結構。
律師游琦俊表示,與未滿16歲學生發生性關係,即使老師未違反學生意願,
仍涉犯刑責最重可判7年的與未成年男女性交罪,即使學生已滿16歲,
若是迫於老師的身分地位而發生性關係,老師也涉犯最重可判囚5年的利用權勢性交罪。
游琦俊表示,性侵是公訴罪,檢警可主動偵辦,就女作家遭誘姦案,
須視女作家的父母是否願提供相關證據,再調閱當初她心理諮商紀錄等綜合判斷。
至於女作家的小說,因可能擔心身分曝光而對事實、角色描述或有誇大或是隱晦,
而與現實有所出入,加上事發已久,除非有知情者指證,
否則很難單憑小說和父母聲明將該狼師繩之於法。
游琦俊也表示,在女兒介紹下看完這本書,相當驚豔女作家的才華,惋惜她的離去,
事後再經由其父母的誘姦指控,才了解為何書中會呈現一種病態壓抑的美感,
也擔慮補界教隱藏狼師可能對孩子的傷害,他認為應該比照計程車駕駛等機制,
有相關前科就不該擔任該職務。
(許淑惠/台中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504/1111058/
5.備註: 可是遇到有背景有靠山的狼師設好陷阱根本就G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