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ndGun5566 (❺❺❻❻得第①)》之銘言:
: 各位很森氣氣的鄉民,說白一點,騙砲是利用花言巧語或是利用異性、同性渴望愛的心理或
: 是其他合法手段使異性或同性心甘情願的與之發生性關係,這不是也就是現在說的誘姦?
: 遇到這樣你們這樣會告對方誘姦嗎?zz
: 而且有案例是告的成的嗎?
: 這不就是當下合意性交 只是事後反悔? 有沒有什麼八卦?
以後已婚搞外遇的除非雙方同年同月同日生
否則一定有一方是誘姦XDDDDDDD
妨礙家庭罪這條可以刪除了
那突然又想問
如果雙方未婚
感覺以最近的案子為例
好像還是大多數反對
那之前挺多元婚姻的不知道做何感想
還是:
"不管啦 兩個不一樣就是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