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看新聞幾乎都會有酒駕撞殘人、撞死人、還有被攔下來酒測不但拒測發飆的廢物
好像他喝酒開車沒錯,錯的是把他攔下來的的警察。
今天看到一則新聞,有個老婦人早上在路口待轉區等紅綠燈,就被酒後駕車自以為是的
垃圾撞死,這讓我想到之前有位智商異於常人的立委提了一個他認為能夠有效防止酒
駕的提案,掛螢光牌,沒錯就是掛螢光牌,我只能大略猜想這位天才是不是覺得酒駕的人
會很有羞恥心,怕被掛螢光色車牌,所以不敢酒駕,
不過我查了資料發現酒駕累犯比例是逐年增加的,一般正常人如果犯錯,他們會改進並且
不再犯且當下覺得很丟臉,看來酒駕的人果然不是一般正常人,而且我也猜錯了,這個提
案是要民眾自己去小心那些酒駕的駕駛,我腦海馬上就出現一個畫面,有掛了這個牌的酒
駕者撞到人後下車,對著受害者說,啊我就有掛牌了,你是不會躲遠點嗎?看來法官的應
注意未注意理由又多了一個可以用了,原來酒駕的刑則實際上又被減輕了啊
我個人是認為酒駕罰的太輕了,對於之前提案說要加重罰則我看完的感想真的是
http://i.imgur.com/8Br0IcA.jpg
有沒有專業的來跟我解釋一下這個新罰則到底如何降低酒駕發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