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篇偽聲援文中,我看到的是一段已擬好大綱的辯詞,配合近日媒體上相關人士
的放話: "劉毅:陳星是師生戀(婚外情)",更加強了該文聲明之效益。
邏輯不通顯得違反常識、很好笑是一定的,因為它的目的是餵給檢察官法官關鍵字,
套招的目的達到就好,不是寫給一般民眾看的。
只取對陳星有利的點論述脈絡、間接不利的推給私德、直接不利的指控則扭曲或斷章取義
抗辯方式如下:
1. 老師公開留手機跟對所有同學約去台北玩 V.S 女學生爆料被陳約去豪宅 (如林女)
>>這是通例不是特例,無特別動機、無特定對象
2. 老師上課很色 V.S 嬌喘微微(林女名句,很早就被上過課的網友依這句認出是陳星)
>>這只是陳星為課堂效果譁眾取寵用的
3. 不澄清的苦衷 V.S 民進黨議員指控
>>政治鬥爭,指控者惡勢力龐大,想出來自清但怕被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