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對於9.2的行事作風已經不滿很久了,因為大家雖然同住在台灣,但當台灣被中國欺壓時,9.2反而幸災樂禍還落井下石,更別說毫無台灣主體的觀念,總是以敵國的利益為優先。
是可忍孰不可忍,小弟因此有個想法,是否恢復9.2最懷念的戒嚴時期之檢肅匪諜條例,規範這些為匪宣傳造勢,與匪勾結唱和,或收受匪資的9.2行為,如連戰、馬英九、吳斯懷之流。一經查獲,除了財產予以充公外,並發給檢舉人1/10之財產,以提高檢舉誘因。況且,檢肅匪諜條例為9.2最崇仰的先總統 蔣公所制定,名正言順,相信9.2也不會有異議吧。
小弟不才,先拋磚引玉此一方案,希望能集思廣益諸位30公分的創意,大家一起來處理目前此一極不正常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