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攜精品入台遭沒入 港男控海關執法不公
3.完整新聞內文:
香港旅客鄭先生向《蘋果》投訴,他於上個月29日經桃機第一航廈入境台灣時,疑似遭到
不公平待遇,遭海關人員攔檢,放置於行李內的私人物品包括2個包包、3條領帶、2條皮
帶、圍巾、拖鞋、零錢包、卡片夾及皮夾等名牌物品,因物品總價格超過2萬台幣未申報
,遭海關沒入。
鄭先生表示,因為我比家人早幾天來,有幫媽媽帶了他的手拿包和一些個人衣服,遭海關
攔檢後被帶進小房間登記行李物品,隨後就被通知東西被國家沒入了,3到6個月之後可以
優先「備價購回」,我不知道觸犯了什麼條例也不知道東西是被沒入,海關才出示法條。
因為海關稽查的過程有很多地方都沒有解釋,讓我覺得很無助,還說有什麼問題可以到主
辦公室申訴。
他不滿地說,上網研究海關條例時,發現飾品類的東西是免稅的,而我被沒入的東西當中
有一部分是項鍊和手環。再打過去海關,也確定飾品類是免稅的,不過因為已經被登記在
電腦裡面,所以還是跑完整個行政程序才可以發還給我們,我覺得非常沒有道理。
關務署台北關表示,依照《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規定,旅客攜帶國外購
買物品回台時,每人享有台幣2萬元的免稅額度,一旦超過,入境時又未主動申報,遭海
關人員查獲,將依《海關緝私條例》將物品全數沒入,或是依照完稅價格補稅後買回。第
一線的人員執法時,一般都會從寬認定商品價格,以免執法時造成爭議。
台北關指出,鄭姓男子入境時已遭鎖定,經過海關時也並未主動申報攜帶物品超過2萬元
,扣除免稅額後仍查扣19件精品,遭沒入的品項皆是某特定名牌,看起來明顯沒有使用過
,而且外盒、包裝紙都在。同行的廖姓友人行李內也查獲同牌子的精品22件及另外一個名
牌的精品。由於2人在現場製作筆錄時都坦承物品是在國外購買,且明顯超出自用的數量
,又沒主動申報補稅,才會依《海關緝私條例》沒入。
目前鄭先生的物品還在扣押階段,鑑價之後,需補關稅的物品將依法沒入,零關稅的物品
於補足營業稅後也會發還鄭先生,但零關稅物品的完稅價格若超過10萬元台幣,除了補繳
營業稅外,還會遭到開罰。若鄭先生想要買回自己的行李,可於3到6個月後優先「備價購
回」。
台北關呼籲,依據「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11條規定,旅客攜帶自用及
家用行李物品 (管制品及菸酒除外) 其總值在完稅價格台幣2萬元以下者免稅。若攜帶行
李物品超出規定者,應於入境時經由紅線(應申報)檯,主動誠實向海關申報,以免受罰。
旅客對其所攜帶行李物品通關有疑義時,應經由紅線(應申報)檯通關,主動向現場關員洽
詢。相關規定可進入財政部關務署網站(https://web.customs.gov.tw/)點選旅客出入
境服務/入境報關須知或出境報關須知網頁查詢,或電洽該關免付費服務電話
0800-311-006查詢。(突發中心黃仲明/桃園機場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Y8N27W
5.備註:
習大大來台灣,智障九點二還不快去下跪迎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