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ream8288 ()》之銘言:
: 勞務事業,應該不適合課營業稅,不過許虞哲表示,隨著時代改變,將會重新再向教育部
: 詢問是否要進行課稅原則調整。
: 施義芳認為,如果可以核課營業稅,以後學生去補習繳學費,也應該要拿發票才公平。
: (陳瑩欣/台北報導)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510/1115504/
只要不是大專院校,就是要向政府申請補習班立案
而補習班本來也就沒有限制一定是國、高中才叫補習班
上課的講師也都是用 50薪資扣稅的
另外,我們公司的補習班是都開發票給學生的
所以 "如果可以核課營業稅,以後學生去補習繳學費,也應該要拿發票才公平"
我們活在平行時空嗎?
還是立委議員眼中的補習班只有國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