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學學我同學
他出地點我出其他
等生意好了之後立刻提高一倍房租吃掉利潤
我受不了他就自己跳下來做了
做吃的利潤真的高到不可思議
一樣都是生意滿檔 同樣的100萬業績
做吃的利潤硬是比我現在待的公司高出一倍有餘
難怪富二代創業都選擇賣吃的
參考看看
※ 引述《melissalewis (龍使弗利茲)》之銘言:
: 請問有沒有鄉民有跟人合夥的經驗?
: 我是沒任何擺攤經驗,除了國小的跳蚤市場,
: 我能提供的是地點、時間,
: 他能提供的是實體物,他應該也想開但缺好地點,
: 想請問還要注意什麼呢?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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