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勒斃賊判賠家屬64萬 屋主不服堅決上訴

作者: Kbart (凱巴特)   2017-05-11 13:35:18
※ 引述《kid725 (凱道基德)》之銘言:
: ※ 引述《shadowmelo (顆顆顆)》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民視
: : 沒想到死者張姓男子家屬另外民事求償700萬,法院判決出爐,何柏翰得賠償64萬。
: : 屋主大聲喊冤,法官認為,張姓死者侵入住宅在先,要負擔8成責任,
: : 何柏翰防衛雖屬合法,但防衛過當造成對方死亡,要負另外2成賠償責任,
: : 因此須賠償張姓死者父親30萬8112元,母親34萬81元,
: : 但何柏翰不接受判決結果,堅持上訴到底。(民視新聞王皓宇、羅執中台北報導)
: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VJwCnl
: : 5.備註: 好想知道法官家在哪...
現在判決書還沒上架無法查到該法官的姓名
不過倒是強盜張俊欽的父母名字都很清楚的寫在判決書上
【裁判字號】 104,重附民,35
【裁判日期】 1050516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裁判全文】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4年度重附民字第35號
原  告  張順安
      李夜好
被  告  何柏翰
上被告因本院104 年度易字第628 號過失致死案件,經原告提起
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
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
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16  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 官 黃雅君
                 法 官 彭凱璐
                 法 官 陳俞婷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書記官 蔡嘉晏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16  日
這是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判決書
明顯是在刑事定讞後才開始審民事
疑問:
鄭捷的家屬很正常,發生事情後還會跟鄭捷切割
結果鄉民人人喊抓鄭捷的家屬出來批鬥
(陳進興也是,關兩個兒子啥事結果鄉民也是人人喊抓出來批鬥......)
比起鄭捷,張俊欽的家屬更可惡吧!
父母不用說,連張俊欽的兄弟通通都在罵何姓屋主是殺人妖魔!
說張俊欽一家人都是賊甚至都不為過!
張俊欽死亡不但沒有包給何姓屋主紅包,竟然還敢向屋主勒索65萬!
為何沒人想抓他們全家出來批鬥?
甚至還會譴責想查他們家地址的鄉民?
該鬥的不是鄭捷家屬而是這種混蛋家庭吧!
作者: scorpio8018 (ahun)   2017-05-11 13:37:00
也是,鄭的家屬至少沒有出來告民眾用雨傘攻擊鄭
作者: MissFaye (霏霏肥肥靠靠靠北)   2017-05-11 13:42:00
牽涉的人太少啊 而且畢竟打死一個人 你以為人真的有那麼好死的喔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