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馬航MH370機長暴走,將飛機開到印度洋墜海。
再到2015年德國之翼航空,罹患憂鬱症的副機師誘使機長去上廁所,將機艙鎖死,故意墜
毀在阿爾卑斯山。
http://www.twword.com/wiki/德國之翼航空4U9525航班空難
飛機為了反恐,將機艙隔離是必要的。但我認為不夠。
機艙內必須增加一名督航員,督航員在航程途中不可離開機艙,因此必須穿包XX紙尿布。
督航員在機長或副機長其中一人上廁所或睡覺時,須監督另一員正常駕駛。
督航員為防機長或副機長暴走攻擊,比照保全著頭盔、防彈衣,持警棍。
為防督航員怠忽職守,督航員必須為航空公司股東,名下財產全部交付信託以為擔保。
為確保督航員正常執行職務,每月須體能測驗、健康檢查、心理測驗。
為防止督航員被機長或副機長煽動,督航員之三等親其中一人必須為保證人。
保證人須簽立本票,面額為航空公司支付督航員薪資與訓練成本總和。
為防督航員被下藥迷昏,航程途中之飲食由督航員隨身自備,於機艙內用餐。
為防督航員精神疲勞無法行使職務,航程超過12小時之航線須配備2位督航員,輪流睡眠
照我以上規劃的設置督航員相關規定,是不是能有效杜絕因人為因素導致空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