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俊憲引述林奕含部落格日記 駁陳星「胡

作者: nfish (這個世界是怎麼了)   2017-05-12 07:42:05
※ 引述《bill0205 (善良的小孩沒人愛)》之銘言:
: 述林奕含的部落格日記來反駁。林俊憲提到,有網友解鎖了林奕含的個人部落格,部分內
: 容提到,陳星在林奕含高二升高三的暑假邀她到台北看美術展,隨後在小公寓裡性侵林奕
^^^^^^^^^^^^^^^^^^^^^^^^^^^^
: 含。
憑什麼可以下結論是 『性侵』兩字
現在多少女生被法院打臉
都是合意性交完之後翻臉不認人
反控男方性侵
結果法官調閱綠影帶,發現兩人還一起愉快的吃早餐之類的
這個案件,為什麼林大立委可以自己定調是性侵??
只是因為女生自殺??所以就無限上綱??
理盲??
作者: vanadiu (vanadium)   2016-05-12 07:42:00
感謝 腥哥 教大家如何 無罪右肩 爽到最後 幹都幹了
作者: marurun (無夢,就盡無吧~)   2017-05-12 07:43:00
情慾流動,男的癢女的也癢互相止癢
作者: vanadiu (vanadium)   2017-05-12 07:43:00
一次多個女學生在上 老婆也不反對 強啊 羨慕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17-05-12 07:43:00
工讀生開工囉 補習班還沒開就在家裡工作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5-12 07:43:00
你這樣會有覺青貼幫強姦犯做早餐的漫畫
作者: vanadiu (vanadium)   2017-05-12 07:44:00
錢多房多 勢力大 信眾多 陳浩南 都佩服 腥哥
作者: sdemon   2017-05-12 07:44:00
陳星睏哈星
作者: marurun (無夢,就盡無吧~)   2017-05-12 07:44:00
出版社工讀生還不來噓,放飯開工囉
作者: elibra01 (飛行荷蘭人)   2017-05-12 07:44:00
所以妳的依據是啥
作者: gankgf (幹客女友)   2017-05-12 07:44:00
膩了 有新梗再說
作者: doctor75 (Mac)   2017-05-12 07:45:00
文組?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7-05-12 07:45:00
感謝易含教我們女森怎樣才可以合意性交完翻臉說人性侵
作者: nieco (tsai)   2017-05-12 07:45:00
翻臉完還寫小說再自殺 還真閒 你也沒證據就質疑人家會翻臉
作者: vanadiu (vanadium)   2017-05-12 07:45:00
腥哥 一臉正氣 私下 淫人女兒玩女學生 技巧高明 強啊
作者: rhythm1217   2017-05-12 07:46:00
高二升高三,喔喔喔,繼續挖深一點,加油!
作者: KonatainPTT (检酾鱚琼銘蛴刅戦?)   2017-05-12 07:46:00
只要懷疑小說日記不全是真實就會變成工讀生喔 記好
作者: vanadiu (vanadium)   2017-05-12 07:47:00
請求 腥哥大發慈悲 開班授課教肥宅 無罪右肩方法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17-05-12 07:47:00
診所與出版社工讀生噓真快
作者: skylion (溫暖的傳說)   2017-05-12 07:47:00
其實這是真的 以判例來說 強姦絕對不成立
作者: vyjssm (散人)   2017-05-12 07:48:00
陳興有種去徹謊
作者: vanadiu (vanadium)   2017-05-12 07:48:00
腥哥真是太爽了 強啊 支持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17-05-12 07:48:00
明明兩造一個是花十年寫文章 一個是花十天發聲明 都是在無證據下的發言 結果信一方沒事 信另一方就該死 還是
作者: avogadro13 (紅與黑)   2017-05-12 07:49:00
實際法院打臉的很少 鍵盤法官我就不知道
作者: vanadiu (vanadium)   2017-05-12 07:49:00
小說 無所謂 腥哥 是新一代玩女學生 神級人物 羨慕啊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17-05-12 07:49:00
兩者都不信都王八蛋比較好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12 07:49:00
你要不要先問問衛福部一開始就先動性侵害防制法bbbbbbbb
作者: CPer (CPer)   2017-05-12 07:49:00
首先要會識人 要知道未來她會不會得斯德哥爾摩
作者: shrines   2017-05-12 07:49:00
以前也有教授跟研究生的案例
作者: marurun (無夢,就盡無吧~)   2017-05-12 07:49:00
出版社工讀生7點半上班有沒有符合勞雞法
作者: rafaj (被放鴿子了!!!Again~~~~)   2017-05-12 07:50:00
你好棒棒~~繼續反串~
作者: vanadiu (vanadium)   2017-05-12 07:50:00
感謝腥哥 今早大家 如何玩女學生 哈哈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5-12 07:50:00
所以陳師有打算離婚娶林嗎? 若沒有不就是玩玩青春肉體右肩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7-05-12 07:50:00
說你性侵就性侵 大人快鍘他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5-12 07:51:00
光這樣就死罪..了...成年就算了..對方還未成年 還是你學生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12 07:51:00
還有要不要問郭冠英和劉毅憑什麼說性侵阿?
作者: philipsgirl (飛利浦)   2017-05-12 07:52:00
如果是高二,那林星聲明說謊,他為什麼說謊呢?
作者: nfish (這個世界是怎麼了)   2017-05-12 07:52:00
16歲以上就是合法了,和學生怎麼樣?這是道德問題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7-05-12 07:52:00
好啦~抓到了~那塊起訴吧XD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7-05-12 07:52:00
傻瓜 因為說謊的是林啊
作者: vanadiu (vanadium)   2017-05-12 07:53:00
腥哥 表示 玩過就玩過 今天也玩過很多 小說搞喔是怎樣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7-05-12 07:53:00
說了這麼多..怎麼還不起訴啊?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5-12 07:53:00
法律上的罪"還沒判" 道德上的罪己經死刑了..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7-05-12 07:53:00
愛不到就毀了他 恐怖情人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7-05-12 07:54:00
請問道德的罪是什麼? 刑法是什麼?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7-05-12 07:54:00
說林說謊的是在搞笑嗎,林有說過他被強姦嗎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5-12 07:54:00
並不是16歲以上就是合法..有沒有"強迫" 有沒有利用"權勢"
作者: CPer (CPer)   2017-05-12 07:54:00
先說那日期是網友推論的 林根本沒說什麼時後
作者: vanadiu (vanadium)   2017-05-12 07:54:00
支持腥哥是無辜的 是女學生衝過了 給我玩的 森氣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17-05-12 07:54:00
道德門很厲害?有兩個為民發聲的立委,一個上微閣一個搞
作者: ainor (><)   2017-05-12 07:55:00
郭冠英都說了, 沒抓就就沒事。所以說台巴子水準不高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17-05-12 07:55:00
樁腳女兒 都是外遇 結果還不是立委當爽爽 道德門?操!
作者: CCNK   2017-05-12 07:55:00
沒有性侵 只是已婚老師管不住懶覺去騎當女兒可以過的妹而已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7-05-12 07:55:00
她就說她花了七年才搞懂那是姦啊 你在搞笑嗎
作者: vanadiu (vanadium)   2017-05-12 07:55:00
腥哥無罪 玩女學生又不是一天兩天 老婆有力挺哦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5-12 07:55:00
之前在美國24歲女師跟17歲男學生 結果師被判刑.台灣要跟進
作者: nfish (這個世界是怎麼了)   2017-05-12 07:55:00
所以不知道 有沒有"強迫" 有沒有利用"權勢" 立委自己下結論
作者: vanadiu (vanadium)   2017-05-12 07:56:00
大家不要胡扯 腥哥了 尊爵不凡的腥哥 讚啦腥哥強腥哥棒 技巧好 女學生都說讚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5-12 07:56:00
道德的罪 現在不就正在承受嗎?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7-05-12 07:57:00
隨便吧~只覺得越來越無聊了
作者: vanadiu (vanadium)   2017-05-12 07:58:00
管他道德 女學生自願給爽的欸 腥哥 指出X就被XX了
作者: ainor (><)   2017-05-12 07:58:00
在那邊堅持道德名聲有的沒的,不如加入郭冠英或劉毅之類
作者: CCNK   2017-05-12 07:58:00
騎女兒歲數的妹一定超爽 老婆又不生氣
作者: ainor (><)   2017-05-12 07:59:00
也許還有機會爽一下, 道德是用來約束老百姓的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5-12 07:59:00
行得直 做的正 又何必離職 又何必躲起來..法院又還沒判..
作者: CCNK   2017-05-12 07:59:00
而且還有人挺
作者: helloman (.......................)   2017-05-12 07:59:00
k黨注定再起不能,別崩了
作者: fuweick (little chick)   2017-05-12 07:59:00
看CCNK可以推這種推文我也實在是替你感到丟臉......
作者: ainor (><)   2017-05-12 08:00:00
想爽,一定不能有道德,還有不要被抓到就不算犯罪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7-05-12 08:00:00
法院沒判?恩..跟你講連進入法院都還沒有!連起訴都還沒起訴~
作者: helloffx (不夜不眠)   2017-05-12 08:00:00
工讀生開始崩潰了
作者: CCNK   2017-05-12 08:01:00
不用丟臉啊 反串而已看看挺的人我模仿一下下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7-05-12 08:01:00
這和法完不完善已經沒關係了~根本就沒證據!
作者: ainor (><)   2017-05-12 08:01:00
是的,沒抓到不算,抓到了起訴也不算,起訴了沒判也不算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5-12 08:01:00
是..啊..是啊 ..還沒起訴.. 但還有誰敢把女兒讓他教..
作者: ainor (><)   2017-05-12 08:02:00
重點是律師夠不夠大牌,手段夠不夠高明 懂?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7-05-12 08:02:00
那也是他的問題啊XD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5-12 08:02:00
不是還沒起訴...bg00004大你會把女兒讓這種老師教嗎?
作者: ainor (><)   2017-05-12 08:03:00
不敢給他教就扣個失智/道德魔人的帽子不會? 何況賺夠了啦
作者: vanadiu (vanadium)   2017-05-12 08:03:00
腥哥 教女學生 做愛的技巧 不好嗎?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7-05-12 08:03:00
pojohn 不會!它沒學生也是他家的事情!我只是在說明某些人的荒謬!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5-12 08:03:00
若最後不幸法院無法定罪.BG00004大 會讓女兒被這老師教嗎?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7-05-12 08:04:00
這個議員~不荒謬嗎?簡直在作秀~我只問檢察官憑什麼抓他?pojohn~你在跳針嗎?我不都說了XDDDD
作者: ainor (><)   2017-05-12 08:04:00
記住 "沒抓到,就不算犯罪"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5-12 08:04:00
bg00004若你不願把女兒給這老師教 這就是道德上判刑了啊..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5-12 08:05:00
說法八道!! 犯罪沒被捉到還是犯罪..只是沒被捉到而己..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7-05-12 08:05:00
我是在笑沒證據 說法律上定罪真的很無聊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5-12 08:06:00
我沒說法律上定罪啊...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7-05-12 08:06:00
恩...我是在說這個議員啊和他的信徒XD議員不是說檢察官把他抓起來嗎?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5-12 08:07:00
bg00004嘴巴講無罪無罪的..結果還是不敢把女兒給對方教.呵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7-05-12 08:07:00
到底要用什麼抓啊?
作者: NCKUbuddha (( ̄*  ̄ !) 牙痛)   2017-05-12 08:07:00
道德判刑是大家共識吧 他是搞婚外情渣男 沒人否認 強
作者: CCNK   2017-05-12 08:07:00
做面鏡子看看一些人的下限 人是垃圾就不用幫他添一些合理的
作者: fzrpower (@NPC's Follower)   2017-05-12 08:08:00
要談道德,應該是沒人反駁你才對。問題法院不吃這個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7-05-12 08:08:00
CCNK 他是垃圾啊~所以呢?到底什麼是合理和不合理?
作者: vanadiu (vanadium)   2017-05-12 08:08:00
腥哥表示 不然鄉民是要怎樣 腥哥帥錢多信眾多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5-12 08:08:00
不.對.婚外情若是"成年女子"...問題其實沒有那麼嚴重..
作者: buandpiu (bu and piu)   2017-05-12 08:08:00
腥哥穿龍袍可不是穿假的...有兩三個妻妾不意外吧?!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5-12 08:09:00
啊.法律還在調查啊..有什麼好說的..
作者: CCNK   2017-05-12 08:10:00
像原PO這樣添東西尻洗啊bg00004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7-05-12 08:10:00
好吧~我就繼續看戲好了~雖然這齣戲越來越無聊
作者: vanadiu (vanadium)   2017-05-12 08:10:00
支持腥哥玩女學生無罪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5-12 08:10:00
就跟你說道德上己經死刑了...就連你bg00004也這麼認為
作者: NCKUbuddha (( ̄*  ̄ !) 牙痛)   2017-05-12 08:11:00
就算是垃圾 也有垃圾分類啊 都沒在分類嗎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7-05-12 08:11:00
pojohn 對啊!所以呢?現在大家說的不是法律了嗎?如果不是法律~那也沒什麼好談的~因為這個人還有很多路可
作者: CCNK   2017-05-12 08:12:00
開始跳針了 台語都不懂我放棄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7-05-12 08:12:00
走~或許網路上傳言的標那才是可以查的東西
作者: vanadiu (vanadium)   2017-05-12 08:12:00
大家理性點 快來研究腥哥 是如何玩女學生的強啊腥哥 真的很帥 花樣多 體力好一次好幾個在被他玩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5-12 08:14:00
不.這人可以走的路"少很多很多"了...
作者: vanadiu (vanadium)   2017-05-12 08:14:00
真令人都好奇 腥哥平常都怎麼保養的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7-05-12 08:14:00
比較好奇如何同時性侵2個 3P有沒有拿刀拿槍暴力威脅?
作者: vanadiu (vanadium)   2017-05-12 08:15:00
難道是肥宅都不運動 體力差不夠帥 玩不到 腥哥ㄧ打多ㄟ腥哥的魅力 不是凡人可比 太強大了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5-12 08:18:00
bg00004大 法律是人類行為的"底限"了..談道德底限不行嗎?
作者: chien955401 (chien)   2017-05-12 08:23:00
法律就是法律,不是什麼東西的底線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8:25:00
法律就最低道德標準法律只有違反性自主哇靠,要談誘姦,那以後男的做完愛就抖惹吧因為這種案子,追溯期是二十年哪天和女友個性不合想分手對方只要寫部落格,說是被騙砲哭哭,又沒要娶偶,性侵偶,誘姦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17-05-12 08:28:00
一堆然看到誘姦就高潮了 問題誘姦到底什麼罪?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8:28:00
那男森就吃不完兜著走女森。。要偶不告可以,和解金一千萬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17-05-12 08:29:00
按照誘姦的定義 一堆夜店約砲的全部都是誘姦....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8:29:00
母豬的勝利,魯男的黑暗時代開啟還有一種,跑去酒店。都已經帶出場,付錢幹了女森說,不對,我當時有說不要雖然是有收錢,但我有說不要
作者: vanadiu (vanadium)   2017-05-12 08:32:00
支持腥哥 玩女學生 師母也力挺哦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8:32:00
誘姦罪。。要和解可以,兩千萬拿來靠北勒,此例一開。沒完沒了
作者: goodat (goodat)   2017-05-12 08:36:00
被誘間的,妨礙家庭,賠錢來!這才是法律現實。
作者: vanadiu (vanadium)   2017-05-12 08:38:00
感謝腥哥 腥迷受教了 頓悟了 強啊 一定無罪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5-12 08:39:00
今天陳興工讀生大反擊,好玩好玩
作者: A333 (展翅)   2017-05-12 08:40:00
公關公司大舉出動了是嗎?已婚師吃女學生就是辣雞,其他都是多講的其實不是工讀生啦,有正職領薪水的,一個人要養好幾個帳號然後還個性不同這樣
作者: MicroB ( )   2017-05-12 08:46:00
因為"正常情況"不會有人拿命來打人臉 當然要說林不正常也有的說就是 只是要強調"正常情況下"有人拿命讓你丟臉的機率很低
作者: omx (omx)   2017-05-12 08:54:00
不管啦 跟女森打炮就是死刑
作者: A333 (展翅)   2017-05-12 08:55:00
不管啦,已婚師吃女學生就是辣雞
作者: kphuang ( )   2017-05-12 09:30:00
又在合意性交…
作者: atpxonaip (龍抱)   2017-05-12 09:37:00
祝你下次被性侵,被說是合意性交,祝福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7-05-12 09:54:00
祝你下下次合意性交被告成性侵哦 祝福你
作者: buddar   2017-05-12 09:56:00
陳國星去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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