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俊憲引述林奕含部落格日記 駁陳星「胡

作者: Ares0628 (SHOW HAND)   2017-05-12 08:55:08
完全同意這篇舉的“變態”例子,有太多的手段可以讓女生被迷奸性侵後還以為是自己的
錯,語言/藥物/手段/地點/時間綜合起來會是很可怕的武器,但是這些都不會有答案了。
小說或許不能當成證據,但網誌/日記一再的哭喊首次不是志願的,哪種痛苦/吶喊你沒感
受到的話請您回頭多閱讀幾遍,之後的交往也是不得不的選項,就只是選條讓自己可以繼
續苟活下去的道路,要不這樣,對於鬼島的司法/價值觀你又能怎樣?
李全教 馮滬祥也都自稱無罪啊 有哪個罪犯的聲明書會說自己有罪?
就像郭冠英講的沒被抓到就不算性侵,在鬼島完全適用,逍遙了30年,被定罪總是只有哪
麼一次。反正抓到一次承認一次。
陳腥高明就在於在首次騙砲的手段,合法或非法的程度到哪裡?這個不會有答案了。
搞不好林到現在也還沒完全搞懂陳當初的手段,只是一直覺得哪裡好像不對勁,只能一直
怪罪自己,要洗腦一個人有很難嗎? 都有人被洗腦去幫對方打手槍,事後回家發覺不對不
對勁,再回頭殺他全家了。這也是林及其家人始終都只說是被“右肩”而不說是強姦,
卻又不提告性侵,就沒證據啊,老狐狸行走江湖30年,還落把柄到你手上。你以為它混假
的喔。到底什麼是價值觀? 鬼島從你我小時候就在洗腦了。
我也知道陳腥是法律無罪拉,但不代表真的是無罪的。我也相信它是有罪的。
這世界就是缺少公平與正義,反正我們就只是一群被圈養在鬼島的畜生拉。
無罪? 哈哈哈哈哈哈哈~
期待司法給林清白,倒不如期待不存在的老天爺給予陳腥家人現世報。

※ 引述《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之銘言:
:  我記得當年張志揚的留學生殺人命案,沒那麼多證據魔人吧,當年大家看林的臉書、看
: 張志揚的訊息,哪怕是站在張的立場推論,站在林的立場推論,站在那一個日本老師立場
: 去推論,哪來這麼多機掰反迷.
:  當年大家互酸鍵盤柯南,還沒有哪個白痴指著找到的臉書,說你拿不出絕對證據.
:  老實說吧,網路搜尋是有極限的,這裡是八卦版又不是法庭,大家合理推論,你他媽也
: 要合理反對阿,哪一次不是這樣,辜狗相關公司背景、臉書遺跡、Blog片段,交叉比
: 對,反方呢,除了拿出陳興的聲明稿,有拿出個屁來嗎?
:  他嘛的第一天當鄉民喔?
:  八卦版就是鍵盤找資料,然後提供間接紀錄啦,然後提供方向,藉此引導現實社會去引
: 出絕對證據,或其他受害者願意出面,鄉民的任務就是提供脈絡和增強動機,哪一次不是
: 如此?至於小說當絕對證據,只有法官有那個能力好嗎?到時僅此成罪,要怪就去怪法官
: 囉.
:  至於林奕含有沒有指稱性侵,我可以百分之百確定他媽的她百分之百沒有說自己一點事
: 也沒有啦,大家都誤會了,大家可以回家了,至於有跟沒有當中的「有」距離有多近,還
: 有17歲這關鍵字有多明確,自己判斷.
:  2015.Oct.06
:  「休學,因為期末考之前看見你,帶著別的小女生。遛狗似的。我在星巴克二樓的露天
: 座椅念書,眼神從佛教哲學的『正道』溜出去,一開始還以為又幻覺。那小女孩五官大大
: 當當,沒有一點睜眨的痕跡,彷彿門戶從來那樣開著。最驚人的是皮膚,白得石膏像似,
: 任何曾被變態的人都認得那顏色,那是一個人漸漸物化的顏色。」
:  「如果在我的肚子裡擦亮一支火柴,會看見肚子內壁被刻著你的道理:雕塑,是藉由
: 破壞來創造。我一身關於『沒有愛就不是背叛』和『強到什麼程度才算強暴』的題目與歷
: 史一時間全部沸騰起來,我才知道為什麼當初陰道哭得那樣響,因為裡面有好多人的哭泣
: 。我嘔心得裡外翻出來,哭得像翻倒、潑出來。在咖啡廳,我的肩窩又盪起你的顏楷聲音
: ,像七年之久的回音,像我總覺得自己一失眠失了七年──你說:「我的老天爺啊」──
: 多不自然的一句話,像英文硬生生翻過來的,像你硬生生把我翻面。「老天爺」三個字你
: 念得極響,像大房子裡喊一個熟極的傭人。那一天,忘記有沒有下雨,忘記怎麼回宿舍的
: 。我只記得不停重複對自己念:我要活到下次看見醫生。」
:  
:  「十八歲的秋天,第一次休學,第一次自殺,第一次住精神病房。十九歲的秋天第二次
: 自殺,第一次住加護病房。二十歲的秋天第三次自殺,第二次住精神病房。二十一、二十
: 二歲的秋天僥倖了。二十三歲的秋天第二次休學。」 
:  「楚楚說,在這之後他才知道:『對妳來說,那是越戰。』 這正是性犯罪和其他犯罪
: 不同之處」
:  「我從不知道自己漂亮得如此危疑。十七歲,『精彩的人生正要開始』,而我留在那一
: 年,再沒有長大」
:  2015-7-出生年份=17
:  我以為這是簡單的減法.
:  至於某些老幻想著自己是加害人的影子的天才們,害怕自己會被入罪逮捕而成為無償的
: 辯護者,認為自己和變態者有相同的思維而害怕也被當作變態,責問自己對於異性的追求
: 是不是也是一種強暴和誘姦,如此這般只好拼命的嘲諷質疑並且推翻各種可能,讓容疑者
: 不再遭受絲毫的質疑證明自己不是錯的,然後蠢到讓他變成對的--相比過往對於加害者
: 的輔助辯論,正反兩方互相激盪以求取真相,在旁人看來,你們做法已經超越那種程度了
: ,到達了變相的阻止討論,這根本違背八卦版固有的求真價值.
:  假使陳興真的是合意性交好了,我們知道所謂「合意」也不過就抓一個合理的範疇,要
: 真那麼無限上綱,把「非合意」應有的範疇也破壞掉,那他媽的真正合意也根本就不存在
: ,因為合意講的是雙方意識的一致性,真要訴諸科學和純潔和演化論,兩個人擁有一模一
: 樣的思考根本就是不可能的,那才是把所有的男性都當成真正的罪犯.
:  你們當然可以去設想一個無罪昇華的好人陳興,但另一個較多人設想中的罪犯陳興,你
: 把他粉飾成好的根本沒意義,就是在破壞價值,現在就是看這份未知會走往哪個方向,而
: 不是把最終的目的地全都設成奶與蜜的應許之地,陳興是好人,大家都無罪了,反過來說
: ,你他媽的強暴硬上欺騙引誘都變成日常了,我都能幹了,結果就是原本理所當然擁有的
: 好人成分,全都被徹底放棄的未來伴侶懷疑成壞的成分,也就是說,你不是陳興,而且可
: 能一輩子都沒牽過女生的手,但是很抱歉,陳興幹的敗壞印象你全部都得承受,並不是因
: 為對於陳興的過當懷疑加在無辜的人身上,而是不准懷疑加諸在所有價值持有者的人身上
: ,因為你超過界線侵奪價值,阻止其他人思考,就是在期盼其他人覺得你跟陳興同步一體
: ,因為你在自以為超然懷疑的時候,已經把陳興以外的可能屬於他也不屬於他的卑鄙侵犯
: 行為給合理化掉了,到這個程度,除非你當那些圍觀者都是白痴,會天真的連這個都認同
: ,這麼說好了,對於個人的合意性交墜入愛河的好人想像,(甚至想像他如同木栓那樣的
: 師生戀)我們會說這是一種犯罪行為嗎?不會,我們只會說,「他不是屬於那個樣子」
:  到底在害怕什麼?
:  最後,我再試著區分這個目前趨近於變態的個體跟在座喜好求取異性的各位有什麼不同
: 好了,讓我引用詹姆斯.法隆在「天生變態」的一段話:
:  「立刻要求回報不是一種操縱,年輕人會對女孩大獻殷勤,然後立刻希望與他們上床,
: 操縱者則不使用這種鱉腳的手段,他會像一個混但一樣用優雅的方式完成這一切.」
:  
:  你跟他是不同的,當然,如果你想成為那種人的話,那就另當別論了.
:  而這樣的變態成分,明白其中的道理的人應該懂得我在說什麼,只要你給我一杯酒,讓
: 我和你坐在一起,我可以像是催眠一樣的,跟你輕快的聊著天並說著無關緊要的話,可能
: 我是溫暖和煦的,拍拍你的肩膀「你可以做得到」,或是壓低著臉深沉的慫恿,「你不敢
: 對不對?」或是微笑著在你耳邊輕語,「你做的話我等等給你八千塊」.
:  然後接著你就會脫光光在酒吧台上,一絲不掛的瘋狂跳舞.
:  接著看著大家驚恐的神色,走下台後開始後悔.
:  然後我就會這樣,啜了一口酒,從容的站起來,
:  「這傢伙已經被我催眠了,等一下他會到處說我欠他八千塊錢.」
:  然後你困窘又憤怒的盯著我,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辦.
:  我們之中,有些人可能會開這種過分的玩笑,不過,我們並不會愚昧到用這種概念把人
: 弄到自殺,然後認為這個跟那個其實沒什麼不同,到了這個地步,那就已經悖離身為人的
: 價值了.
:   
:  因為到了這個地步,就只是個會走路的微笑屍體罷了.
: ※ 引述《arrenwu (第二零三航空魔導大隊)》之銘言:
: : 這件事情真的是越來越無聊
: : 到目前為止,到底是誰在指控佛地魔陳性侵?
: : 陳星自己發布的聲明表示他沒有性侵。
: : 林奕含沒有,林奕含的爸媽也沒有。
: : 目前有名字的只有蕭議員跟林立委出來指控佛地魔陳性侵,然後名嘴跟風
: : 算上沒名字的話,那就是騎士團了
: : http://i.imgur.com/VNBjtIh.png
: : 可是看到現在,拿出來的永遠只有 小說 & 網誌
: : 好笑的是裡面也沒有寫是誰幹的 全部都是推測
: : 講來講去就只有怪律法,然後定調陳星一定是性侵犯,
: : 接著認定林的父母肯定有什麼原因造成他們「我什麼都不能說,我什麼也做不了」
: : 難道大家是在等葛倫‧雷達斯嗎?
: : 聖戰還沒有結束,騎士仍須努力!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5-12 08:56:00
哈哈 迷信喔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7-05-12 08:56:00
看看桃產總的性奴案 看看專業的社工系大老怎麼洗腦的
作者: WWWWWWWWWWWV (台南曼尼)   2017-05-12 08:56:00
以後看到被白人騙砲後悔,要去幫忙譴責白人喔
作者: samule (讀老子的心得--深入淺出)   2017-05-12 08:56:00
郭冠英們快來噓噓!
作者: CPer (CPer)   2017-05-12 08:57:00
網誌寫的也很模糊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7-05-12 08:57:00
笑死,騙砲就現世報,竹科工程師老婆都死光惹吧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5-12 08:57:00
桃產總根本炒不起來,哈哈
作者: samule (讀老子的心得--深入淺出)   2017-05-12 08:57:00
猩粉們護駕護駕!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5-12 08:57:00
中肯 有同感
作者: MK250 (鍵盤)   2017-05-12 08:58:00
同感幫補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17-05-12 08:58:00
日創,衛福部,有缺口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5-12 08:59:00
日記寫強姦,工讀生硬說是騙砲,工讀生賺這黑心錢,心不心安啊!
作者: goal56 (宅變型)   2017-05-12 08:59:00
羨慕嗎 科科
作者: MK250 (鍵盤)   2017-05-12 09:00:00
剛沒補到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7-05-12 09:01:00
桃產總的案子參與者太多 搜證應沒那麼難 沒鬧大也能辦
作者: applez (applez)   2017-05-12 09:01:00
在鬼島有必要開放私刑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5-12 09:02:00
可是從頭到尾都是同一個女的在指控,科科用ABC字母分身法就變好幾個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7-05-12 09:04:00
精確的說是只有一個女的<公開>出來照情慾流動學派的鳥樣 調查時找個其他受害者應該不難
作者: CPer (CPer)   2017-05-12 09:06:00
好歹林自己也花七年才知道這是姦 是要工讀森花幾年知道?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5-12 09:06:00
找到再說啊
作者: roro1984 (不被回信最高機率紀錄)   2017-05-12 09:07:00
中肯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12 09:12:00
「期待司法給林清白」這話講得很怪,她現在不清白嗎?
作者: Ares0628 (SHOW HAND)   2017-05-12 09:16:00
陳腥哪狗屁聲明這樣污衊死者 你覺得是清白的?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5-12 09:21:00
原PO講得好 陳興還在躲
作者: g1254501 (撲殺假大隊臨時工)   2017-05-12 09:30:00
騎士團戰力值下降好多,哈哈哈
作者: serdar (serdar)   2017-05-12 09:33:00
陳星都搬家不教了,心虛啦
作者: vanadiu (vanadium)   2017-05-12 09:53:00
支持腥哥 右肩無罪 玩女學生 濕母當然力挺 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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