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認為小說和網誌都已經寫得很清楚了
陳興也承認有交往了
有交往了就一定有幹
但是根據邏輯正妹哪會心甘情願跟老頭幹?
所以一定是陳興誘姦
罪證確鑿
有腦的都可以推理出內以上內容
中立派根本就假中立
合理被懷疑是工讀生
至於證據方面由於已經過了很久太難拿出來
所以我們才要用輿論制裁陳興
有什麼不對?
我認為立法院應該要盡速通過誘姦法
不管年紀感情歷練不夠成熟的女生容易被騙
這是不爭的事實
所以等能夠判斷是非之後
應該要讓女生有重新判斷的機會
而以前那些騙感情騙砲的畜生就是要付出代價
多久後後悔都沒關係
畢竟人的感情成長到成熟的時間不盡相同
必須要體諒
而我認為老師(包含補習班)應該立法都只能由女生擔任
只要是男老師都有用權勢誘姦的機會
如果還存在男老師一定還會有下一個房思琪
無可避免
所以我提到的兩個法案希望能盡速通過
才能保護每個家庭的女孩兒
謝謝大家!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5-14 13:48:00風向亂另一個原因是反串多 這篇做了示範
作者:
vanadiu (vanadium)
2017-05-14 13:49:00腥哥表示 人是他幹的 但是自殺與他無關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05-14 13:50:00
少假掰了
作者:
fuda (ya 終於拿到啦)
2017-05-14 13:50:00反串
作者: zsp8084 (UNSSS) 2017-05-14 13:50:00
我認為要有性愛追訴權 十年內反悔都算強姦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7-05-14 13:50:00
這篇真工讀生
作者:
angraer (>.^)
2017-05-14 13:51:00筆法像反串,可是論理過程的確是小說派那套…先拔草測風向不過少了“正義不需要證據”,味道還是少了點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05-14 13:54:00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5-14 13:54:00吃藥時間到啦!
作者:
alfiema (歐啦)
2017-05-14 13:56:00陳國星說交往就交往啊?也有可能是被脅迫公怖裸照才一直被性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