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免營業稅 立委爆:財政部決定的
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breakingnews/2068064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施義芳今日於立法院財委會質詢時批評,
財政部說補習班免徵營業稅是教育部要求,但一查當年公文發現,
根本是財政部自己主動說明補習班屬教育勞務免徵營業稅,
如今要檢討又推說要看教育部態度。
要求財政部負起責任,主動彌補錯誤,向補習班課營業稅。
施義芳表示,補習班免徵營業稅,
法源來自1986年的一份財政部回覆教育部的函示,
認定短期補習班主要提供教育勞務,屬於免徵營業稅範圍。
但回頭去看教育部當初去函給財政部的內容,
單純是詢問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新制施行在即,
對短期補習班稅負會造成怎麼影響。
因為有高雄補教業者疑問,在加值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新制上路後,
補習班因未開發票、進項稅額無法扣抵,為因應是否可調高收費標準,
函文中並沒有提及要求減徵或免徵營業稅的事情。
施義芳指出,但財政部回函時,除說明營業稅的課徵主體為消費者之外,
自己另外明確點出,短期補習班屬於營業稅免徵範圍,自此認定補習班免徵營業稅。
既然認定責任在財政部,財政部現在就要自己負起責任,
彌補當年錯誤,對補習班課徵營業稅。
對此,財政部長許虞哲僅回應,上週五已發函給教育部,希望做檢討,
思考是否繼續免稅,還是全額或是部分恢復課稅,會盡快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