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捕魚片】稀有魚種巨口鯊遭捕 慘成宜蘭海產店菜餚
3.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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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外海定置漁場今天上午捕獲1尾長5公尺、體重700公斤、目視嘴寬超過1公尺的巨口鯊
,漁民依法向岸巡單位通報,由官方紀錄體長、特徵後,交由漁民冰存24小時,再以每公
斤80元售價賣至宜蘭蘇澳鎮的海產店,成為饕客桌上菜餚。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執行長張
卉君說:「大型魚類成長緩慢,應盡快列為保育類」現在只通報不禁捕,通報的動作形同
虛設。
重達700公斤的巨口鯊緩緩從漁船上吊起,由岸巡人員丈量身長、體重,完成通報手續後
交由漁民用貨車載至蘇澳販售。岸巡東堤安檢所長賴銘琦表示,巨口鯊雖非保育類,但已
被列為稀有魚種,捕獲須立即通報並冰存遺體至少24小時後才可販售。漁民若無通報遭查
獲,可依《漁業法》第65條第5款規定,罰款3萬元至15萬元。
巨口鯊體型龐大、數量稀少,且多在深海區域活動,鮮少被人目擊,現有的調查數據全球
數量僅剩百尾,近年在花東海岸約有40至50尾數量,顯見黑潮是巨口鯊重要的洄游區域,
台灣東部理應列為保育重點。
張卉君表示,農委會於2013年3月起將巨口鯊列為「稀有鯊魚魚獲通報」漁民捕獲後須向
官方通報,且保留魚體至少24小時,供農委會漁業署指定學術單位進行科學採樣及蒐集生
物學資料後,始得拍賣及利用魚體。她呼籲,大型魚類成長緩慢、數量稀少,世界各國已
將巨口鯊列為保育魚類,台灣應該更加緊腳步跟上,產、官、學界應積極座談達成禁捕的
共識,保育動作刻不容緩。(突發中心王文傑/花蓮報導)
巨口鯊小檔案
學名:Megachasma pelagios
英文名:Megamouth Shark
活動範圍:全世界海域
外觀:吻短平扁且圓廣,嘴大,張嘴寬約1.5米,因而得名。
保育等級:台灣列為「稀有鯊魚魚獲通報」,可捕捉販賣但需通報。
生活型態:大洋洄游鯊魚,生性不活躍,以過濾浮游動物覓食。
資料來源:水試所東部中心、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516/1119502/
5.備註:
鬼島不意外
在台灣談保育? 樓下開放譬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