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陳星不出面 蕭永達要求曾聘用的補習班停招

作者: syuanling (LingEr)   2017-05-16 21:51:22
1.媒體來源:
中時 李義
2.完整新聞標題:
陳星不出面 蕭永達要求曾聘用的補習班停招
3.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市議員蕭永達16日在市議會召開記者會,指控陳國星任教的補習班仍有狼
師,卻未見市府處理,要求教育局依法,以「教師品德不佳,讓補習班淪為名師的性愛樂園」為由,
對補習班做出停止招生處分,逼迫陳國星出面道歉,並提出改善計畫保障女學生。
蕭永達還把檢舉信交給出席記者會的教育局副局長王進焱,
王則表示,審議會將根據相關證據,就事實進行審議,「我們不是檢調單位,
但會配合南檢調查,並請補習班配合。」
蕭永達表示,林奕含案事發迄今,陳國星仍避不見面,補習班仍不用受任何處罰,依《補
習及進修教育法》第25條及《短期補習設立及管理準則》第35條第1款,做出停止招生處
分。
蕭永達說,停聘、解職陳國星只是騙局,5月20日國中會考登場,至6月都是補習班招生旺
季,都是鎖定成績5A、4A的好學生,在未有改善計畫前,教育局應立即做出停招處分,以
免再有女學生受害。
蕭還說,教育局有「立案補習班違規事件審議委員會」,成員有協會、工務局
、消防局、法制局、政風室、督學室等,政府若不處理,即是公權力不彰。
列席的教育局官員表示,日前到補習班稽查,並未違反相關法規,無法逕自勒令停招,行
政程序必須完備,否則業者提行政訴願或訴訟,將國家賠償等後續問題。社會教育科官員
說,陳國星對林奕含案的聲明會提供給委員會做審議參考。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516003500-260405
5.備註:
"日前到補習班稽查,並未違反相關法規"→消防設施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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