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tPlus (手機遊戲)》之銘言:
: 只有少少的推文有提到不溯及既往的法律原則
: 雖然不懂法律但是還是跳出來弱弱的問一下
: 人家2011年買的房子 2015年才限定不可以超過10%
: 所以沒算入10%的44人出來打訴願
: 基於法律不溯及既往 以及購買人身分的審查後放行
: 我怎麼看都是基於信賴保護原則以及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 蔡政府(放行)在擦馬政府(開放購買)(又限制10%)的屁股
: 訴願過也合理啦 不然要是訴願不過跑去打行政訴訟 扯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 再扯到我國固有疆域 再不小心聲請釋憲 那才真的是臉土土~_~
叫萬通2011不代表是2011過戶,建議原po重看原文
時間軸如下:
2014年底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