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反律師國考改制 東吳、台大法律系等校響

作者: MimianK (米恩)   2017-05-18 02:13:52
其實本人考生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開始工作之後,只知道律師考試改制了幾次,但到底改了什麼,老實說也不關我的事。
新出來的律師小朋友們,有的很清楚自己在做什麼,但大部分的人呢,拿到那張牌,卻連未來在哪裡都不知道,寫來的履歷講難聽一點像是要飯的,一點身為律師的自信和理念都沒有。
回到考試這件事,我不知道這法若修下去,是影響很大嗎?還是只是稍有影響?
活在這個世界上,或者當你執業之後,你們會發現這個修法帶來的不利益或者不公平已經是你整個職涯挑戰中最簡易的一個。
唸法律的,正當程序什麼的當然重要,大家也都很會講,只是想奉勸如果你已經是個考生,少花時間抱怨了,仁義道德,社會事件都不是你們的首要任務,趕快去唸書比較實在。別當那種放榜的時候,在那邊自我安慰:「啊,差
經驗上,有考試實力的人,怎樣都會考上,與其在這邊看新聞憤恨不平,倒不如踏實點快準備考試,制度的事情讓有閒有理念的人去幫你吵。
至於如果你是文中的「藉口王」,我想說,你每年離上榜的分數差距會越來越大,最後被時間的洪流沖到陰溝裏去也是剛好而已。
※ 引述《cy4750 (CY)》之銘言:
: 反律師國考改制 東吳、台大法律系等校響應
: 新聞網址:http://tinyurl.com/ldt7yny
: 2017-05-16 14:52聯合報 記者林良齊╱即時報導
: 2017-05-16 14:52聯合報 記者林良齊╱即時報導
: 考選部日前公告律師考試規則修正草案,但因考選部舉辦公聽會並未邀請受影響的法律系
: 學生與會,但修正後的草案影響考生權益甚劇,日前由東吳法律系系學會發出聲明後,許
: 多學校紛紛響應,包括高雄大學、輔仁大學及台灣大學法律系系學會也參與連署。
: 律師考試規則修正草案中將把第19條的律師考試第二試中新增門檻,包括選考科目需均需
: 達到前1/3、任一科目不得零分及公、民、刑、商事法加總不得低於400分才能通過律師高
: 考,東吳法律系系學會聲明,修法影響全國數萬名法律系在學生的權益,希望能廣徵全國
: 各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及學生相關意見後再定案。
: 各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及學生相關意見後再定案。
: 各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及學生相關意見後再定案。
: 各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及學生相關意見後再定案。
: 東吳法律系系學會發起連署2天半就有超過10所學校學生連署,包括高雄大學、輔仁大學
: 及台灣大學法律系系學會也加入,累積近30校約3000份的連署書。
: 東吳法律系學生彭冠錚說,考選部此次修法不符合公法中的程序正當性,除了學生連署外
: ,也很多老師支持,包括東吳法律學院院長洪家殷、副教授林書楷等,聲明也是教授程明
: 修及北大法律系助理教授張惠東共同草擬。
: 彭冠錚強調,修法後不只會影響法律系學生,也影響業界、公職人員為了報考律師的在職
: 人員。這個政策不符合憲法的程序正當性,因為只有找律師公會的代表來召開公聽會,日
: 後要辦公聽會要邀請學者及學生代表來共同參與。
作者: frommr (流浪漢)   2017-05-18 02:14:00
蛤?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7-05-18 02:16:00
我反而覺得問題在獨門暗器 到底什麼時候才要公布參考答案啊幹 不然都給那些大教授玩就好了啊
作者: haohaobobo   2017-05-18 02:17:00
考選部表示欣慰 明年將只錄取0人 相信有實力的人一定
作者: valender (非理性繁榮)   2017-05-18 02:17:00
你這樣不就是最違反法律精神的 翻譯就是不合理當磨練
作者: valender (非理性繁榮)   2017-05-18 02:18:00
原來錄取分數是服務市場的哦 藥師太少明年改55分
作者: sam352306 (我們會再相見)   2017-05-18 02:18:00
考上以後還這種嘴臉難怪別人看也只是廢紙而已啦。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5-18 02:18:00
法匠整天叫人讀書 結果自己不讀書還希望錄取人數變多
作者: sam352306 (我們會再相見)   2017-05-18 02:19:00
取暖拿出來燒吼對了我的不會借你歐。
作者: valender (非理性繁榮)   2017-05-18 02:19:00
前段法律系應屆不到一成平均讀三四年 還嫌不夠哦怎樣夠
作者: MimianK (米恩)   2017-05-18 02:21:00
我絕對相信我投入工作或者所謂自我「加值」的努力十年多來沒有鬆懈。這本來就是一個結果論的世界
作者: haohaobobo   2017-05-18 02:21:00
就是考上以後害怕競爭 何必講那麼好聽
作者: valender (非理性繁榮)   2017-05-18 02:23:00
我尊重原PO講的 但是邏輯上是獨立事件分開討論吧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7-05-18 02:23:00
大前輩既然加值這麼多了 每年考一次檢核考應該不過分吧
作者: valender (非理性繁榮)   2017-05-18 02:24:00
難道錄取率低 就不會有原PO說的現象嗎? 兩件事情合再一難道錄取率低 就不會有原PO說的現象嗎? 兩件事情合再一
作者: AmamiHaruka (天海春香)   2017-05-18 02:24:00
國考跟考上執業自我加值的努力是兩個目的迥異的事情
作者: MimianK (米恩)   2017-05-18 02:25:00
至於考三四年這事,實在很難評論。我們班沒有應屆的,隔年也差不多都考上了,考三次,大概也就再也沒出現在榜單上過。
作者: haohaobobo   2017-05-18 02:26:00
有種每年檢覈考試十幾科看看 考上以後只要專注在一兩科當然以為自己很厲害啊 但考生可是要考十幾科耶
作者: MimianK (米恩)   2017-05-18 02:29:00
自我加值這件事情是單純回應有人說很多律師是不努力的老屁股。我反對不合理的修法,但身為考生,吵這個真的是你屁股。我反對不合理的修法,但身為考生,吵這個真的是你們的首要任務嗎?我只知道當時考試唸書都來不及了,連電
作者: haohaobobo   2017-05-18 02:29:00
我們班都是應屆考上的 但每個人都反對這次改革 差別在
作者: RonaldBBS   2017-05-18 02:30:00
什麼神班都應屆的...
作者: haohaobobo   2017-05-18 02:31:00
結果考上後 閒到沒事做 這種時間還上來支持政府的錯誤政策
作者: MimianK (米恩)   2017-05-18 02:31:00
噓文的人請指出我哪裡說我支持修法了?我只是說,吵這個,不是現任考生的首要任務吧?
作者: valender (非理性繁榮)   2017-05-18 02:32:00
所以今天錄取率3% 考上多半都三年內 可以證立3%合理嗎?所以你認為錄取率降低合理的主論點是什麼?所以你認為錄取率降低合理的主論點是什麼?
作者: RonaldBBS   2017-05-18 02:33:00
去看看國考版,一堆念幾個月就上
作者: MimianK (米恩)   2017-05-18 02:34:00
回hao,我明天早上就有案子要跟澳洲律師連線,老實說不知道發什麼神經回這個文。只是想起那段準備考試的日子想分享一下什麼是考生最應該在意的,總之考上沒考上的都加油吧。
作者: RonaldBBS   2017-05-18 02:34:00
現在砲灰這麼多,幾趴是重點?人數管制是看全國人口才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7-05-18 02:34:00
國考板上次也一個考上司法官的說他都沒讀書啊 後來被朋
作者: RonaldBBS   2017-05-18 02:35:00
是,看報考是三小
作者: valender (非理性繁榮)   2017-05-18 02:35:00
當然 也有人跟你說念兩個月上醫科 倖存者偏誤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7-05-18 02:35:00
友踢爆讀得可勤了友踢爆讀得可勤了總歸一句:考上隨他講
作者: haohaobobo   2017-05-18 02:35:00
現任考生當然叫他乖乖去唸書 但其權益的捍衛當然要由我們這些人來幫他們爭取 這是法律人最基本的職業道德啊 保障弱勢的考生們 捍衛他們的權益現任考生的權益只因為當事人沒時間理會 就可以放棄聘請律師幫忙捍衛嗎
作者: valender (非理性繁榮)   2017-05-18 02:38:00
國考版有人回報的 中字輩120應屆上1 東吳240應屆13不知道幾個月考上都哪來的
作者: RonaldBBS   2017-05-18 02:39:00
保障法律程度較佳的律師有更好的代遇也重要吧
作者: valender (非理性繁榮)   2017-05-18 02:39:00
請問怎樣叫夠 美國錄取率五成夠不夠?要叫佳簡單 明年改1%要叫佳簡單 明年改1%
作者: MimianK (米恩)   2017-05-18 02:41:00
所以你到底在氣什麼?反對修法,考生唸書,這不是跟我講的一樣嗎?笑了。真有趣。
作者: valender (非理性繁榮)   2017-05-18 02:42:00
我回R請見諒
作者: haohaobobo   2017-05-18 02:43:00
你反對修法 怎麼文章看起來想叫考生乖乖吞下去 你案子的法官不會常常發生一樣的誤解吧應該先開標題 載明反對修法 考生乖乖唸書 剩下交給我們來捍衛
作者: MimianK (米恩)   2017-05-18 02:47:00
最後,身為考上不知道多久的人,如果我非得選邊,我支持修法越修越寬,考試及格門檻越低越好因為不管怎麼修法都影響不到我,反而新生律師會彼此競爭自然淘汰,留下一些有戰力的人,提升整體水準。有戰力的人,提升整體水準。Hao我文章要怎麼開標題你也管?你真有趣。看清楚我的全文吧。我也沒叫考生吞,只是一直在強調吵這件事情不是考生要做的首要任務,要講幾次?然後,我遇過的的法官看書狀都很仔細的,短暫的訴訟經驗沒有被誤解過欸
作者: haohaobobo   2017-05-18 02:54:00
其他人幫忙捍衛不行嗎 是要講幾次?
作者: MimianK (米恩)   2017-05-18 02:57:00
至於現在當in house好久了,只知道資本市場就是看你的商務實力,工作上沒有法官這種人物會出現。你慢慢捍衛考生權益喔,不要懈怠喔,加油!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17-05-18 04:13:00
考生不該捍衛 考上的我好忙 那到底誰要站出來
作者: errard (I love GMAT)   2017-05-18 07: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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