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mallpuma (小山獅)》之銘言:
: 有些鄉民會說
: 若是覺得不能勝任工作,老闆在面試時可以不錄用他呀
: 但~~本魯覺得這可能會造成以下的情況出現
: A:老闆我是身障者,能否錄用我
: 老闆:不好意思~這份工作的工作內容可能不適合你
: A:老闆,是否是因為我是身障者的關係
: 老闆:對~因為你身體上的一些不便造成我無法錄用你
: A:老闆你歧視身障者,違反就業服務法,我要檢舉你.....
: 所以錄不錄取感覺都很為難
打從一開始就不要用身障者就好了
這案例正好說明用身障者是找自己麻煩
聽障並不是一翻兩瞪眼的 聽的到 vs 聽不到,而是有程度分別
不是很嚴重的聽障大聲點也能聽到,或是利用輔具也能正常交流
在此案例中,這位盧同學在應徵時的通話以及現場面試都沒什麼大問題
這飲料店慣老闆會讓盧同學去試試也不奇怪
問題是,飲料店的工作是很雜的
很難專門請一個人供在那邊只負責做一種工作
像盧同學這種站前台接單搞到客人不耐煩
放後面接電話接訂單也搞到客人不耐煩
然後又沒駕照也不能外送
有些鄉民說可以專職煮茶..........
煮茶需要請一個人供在那邊專職只煮茶?
就算要供一個人專職煮茶也不會找個剛來什麼都不會的新人吧?
請一個聽障來,結果這個做不好,那個也不行
給同樣的薪水,卻還要花更多心力去迎合他要所有人配合他?
如果今天這不是一個聽障,被開除根本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但因為今天是一個聽障,所以就能拿出歧視的大貼紙,好好利用了
更別提看完line對話的感想,這根本有87%像是設局勒索
還有詭異的鄉民跳出來當"轉述"證人,轉述不願意曝光的第三者
聲稱打電話都是盧同學再接,以及看到盧同學很可憐的再外送
(後來被踢爆造假,外送的根本不是盧同學,馬上改口變成猜的搞錯了)
所以結論是什麼?
結論就是除非規模大到一定程度,被政府規定必須聘請身障的企業外
其他中小企業最好都是對身障敬而遠之
因為正常人如果工作能力不行,開除他沒人說話
但要是開除一個身障(即便是能力不行),也會變成是你在歧視
各位身障同胞真的要好好感謝盧同學為大家進行的示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