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某一位熱愛騎車的好友po文
他對現在台灣的二輪法規有很多想法
想和大家討論
1.出廠排氣量245cc以上(含)並實測軸上馬力20hp以上(含)重型機車,得領掛紅牌。
紅牌路權等同小型車,國道直接開放,不得待轉
2.出廠排氣量120cc以上(含)並實測軸上馬力10hp以上(含)重型機車,得領掛黃牌。可以
待轉
黃牌路權與現行黃牌相等
3.取消禁行機車,廢強制兩段式左轉,將原兩段左轉路口增設多時項號誌,避免左轉車與
對向直行車發生相撞事故
4.普通重型機車駕照取消,改為輕型(120cc以下)及重型機車(120cc以上),兩種駕照皆分
手自排,皆需上駕訓班,駕訓班場地及考試和現型大型重機相同,也比照汽車需要考道路
駕駛。
4-1駕照分級:
重型機車手排 (可騎乘所有手排及自排機車
重型機車自排 (可騎乘所有自排機車
輕型機車手排 (可騎乘所有輕型自排及手排機車
輕型機車自排 (可騎乘輕型自排機車
18歲就可以直接考重型駕照
5.經政府重新核定合格道路使用之改裝品上必需烙碼,且經烙碼之改裝品不得舉發及檢舉
6.牌照稅金異動 120~244 800
245~550 1620
有人跟他有一樣或是其他的想法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