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低頭族荷包小心!綠委陳歐珀提案:過馬路

作者: Dailin (Dailin)   2017-05-19 15:09:50
方炳超 2017年05月18日 12:04 風傳媒
低頭族荷包小心!綠委陳歐珀提案:過馬路用手機就罰300元
汽車燃料費是否要改為隨油徵收,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於18日進行審查,經過半小時的討論
,最後決議保留。另外,綠委陳歐珀提案行人穿越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手機、電腦等
裝 置將開罰,但也因有其他委員有意見,最後草案保留。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18日上午進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與《公路法》修正等相關
議案進行審查,當中包含許多立委提案修《公路法》第27條,希望將汽車燃料使用費改
為 隨油徵收,以及綠委陳歐珀提案,要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欲將行
人穿 越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同功能裝置或其他有礙交通安
全之行 為納入處罰等案。
包含無黨籍立委趙正宇、綠委賴瑞隆、王定宇、趙天麟及張廖萬堅均對《公路法》27條提
出修正草案,希望由目前的隨車徵收,改為隨油徵收,不過有其他立委有不同意見,提
出 包含隨車徵收、隨里程徵收等方式,立委鄭運鵬則認為,應該依照現行制度,交由交
通部 自己訂定規則。
另外,有立委認為現行名稱「汽車燃料使用費」應該進行調整。立委鍾佳濱表示,這項費
用主要是用在公路養護、修建,所以應改為公路使用費或道路使用費,他也建議應該改
由 里程徵收,落實使用者付費,另外,考量城鄉差距,也應該在大眾運輸未達一定程度
地區 進行酌減。
由於立委有不同意見,且交通部關於汽車燃料使用費的研究報告尚未出爐,最終交委會
決 議將待10月交通部的研究報告出爐後再行審查。
李昆澤:拿行動電話就要罰,跟交通安全無明顯關聯
而立委陳歐珀提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要新增穿越馬路時,以手持方式
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同類似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交
通 安全之行為得罰鍰300元,立委也有不同意見。
民進黨立委李昆澤就問,只要手持行動電話就要被罰?應該是要妨礙交通安全才要罰,現
在說拿行動電話就要罰,這沒有明顯關聯。另一位同黨立委周春米也說,汽車駕駛拿行
動 電話講話的危險比較具體,過馬路拿手機是比較抽象,不必然會導致阻礙交通,要去
判斷 有礙交通行為才能處罰,警察執法上很難判斷。 由於有不少立委有意見,此草案最
終也 被保留。
作者: if2 (祈福兔)   2017-05-19 15:10:00
拿oppo要罰嗎
作者: danorken (dan)   2017-05-19 15:10:00
合理
作者: s820912gmail (MR S)   2017-05-19 15:10:00
Oppo
作者: yillusionwei (浪漫幻想)   2017-05-19 15:10:00
還不錯啊
作者: rriver (river)   2017-05-19 15:10:00
罰300根本不會痛
作者: knives   2017-05-19 15:10:00
什麼時候要繳生存稅
作者: lolic (lolic)   2017-05-19 15:10:00
智障
作者: kuninaka   2017-05-19 15:10:00
這要靠檢舉抓嗎?
作者: ayasesayuki (綾瀨紗雪)   2017-05-19 15:10:00
合理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7-05-19 15:10:00
用OPPO機要罰嗎
作者: yahe0526 (天天發廢文生活更美好)   2017-05-19 15:10:00
拿OPPO要罰錢嗎?
作者: qw530817 (Aveヽ(o↗Д`o)ノ)   2017-05-19 15:11:00
有走路稅嗎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7-05-19 15:11:00
300太少,3000差不多,因此肇事的話就再加個0
作者: force5566 (ㄈㄛˋ斯5566)   2017-05-19 15:11:00
勒索病毒
作者: becareful (Love of My Life)   2017-05-19 15:11:00
立委提白癡問題也要罰款
作者: hoks (魯霸˙矮個兒)   2017-05-19 15:11:00
酒駕先解決吧,處理這種能幹嘛
作者: ugliness (我正在什麼也不做)   2017-05-19 15:11:00
8800億不好湊啊
作者: gowaa (囧mmmmmmmmmmmz)   2017-05-19 15:11:00
什麼時候繳酒駕?
作者: acln0816   2017-05-19 15:11:00
拿oppo可以不用罰嗎?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7-05-19 15:11:00
難得支持oppo
作者: wolfmind   2017-05-19 15:11:00
過馬路專心點吧
作者: ridecule (ridecule)   2017-05-19 15:12:00
幹拎娘
作者: xix (晃晃)   2017-05-19 15:12:00
上次過馬路,看到開車左轉的居然在划手機.....
作者: viola323 (viola)   2017-05-19 15:12:00
支持
作者: gtoamdk7   2017-05-19 15:12:00
白痴立委
作者: aqsss (5566得第一)   2017-05-19 15:13:00
開車本來就不能划手機
作者: RuleAllWorld (生命剩下365年)   2017-05-19 15:13:00
有錢立委不自己開車,不走路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7-05-19 15:14:00
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罰這些做什麼? 秀下限了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7-05-19 15:14:00
本來過馬路就該專心點了 一堆為噓而噓的
作者: mike42 (123)   2017-05-19 15:14:00
便宜死了
作者: knives   2017-05-19 15:15:00
處理酒駕積極度有這樣就好了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7-05-19 15:16:00
要罰的是眼睛注視手機螢幕的人吧
作者: popo889 (雞蛋糕)   2017-05-19 15:16:00
修了擺好看嗎
作者: widec (☑30cm)   2017-05-19 15:16:00
現在還是一堆邊騎機車 單手看手機的死屁孩 很欠幹
作者: kutkin ( )   2017-05-19 15:17:00
這種提案很難抓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7-05-19 15:17:00
用一個"使用" 到時候又有的吵了
作者: kutkin ( )   2017-05-19 15:18:00
但我認為可以讓紅綠燈吵一點 讓人不能專心看手機
作者: applejone (haha)   2017-05-19 15:18:00
要罰30萬才對 只罰300實在太少
作者: clock0220 (YC)   2017-05-19 15:18:00
操你媽垃圾立委 出門被車撞死 幹你娘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7-05-19 15:18:00
這什麼爛提案... zzz
作者: fuxdk (肉身入地獄)   2017-05-19 15:18:00
誰選oppo這渾蛋的
作者: Yamapi5566 (文山下智久)   2017-05-19 15:19:00
早該罰了 一堆欠撞的
作者: Vassili242   2017-05-19 15:29:00
oppo:用oppo手機的每個月要給我300元授權費
作者: mynewid (before sunshit)   2017-05-19 15:34:00
過馬絹
作者: mayjan   2017-05-19 15:44:00
低頭族給他撞死就好了 你白痴立什麼法啦過馬路還能玩手機 真的有智障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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