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519001435-260405
蝦味先不法 檢舉獎金最高達1.2億元
賣了46年的國民零食蝦味先,竟也使用過期原料,讓眾多愛好者驚訝崩潰。蝦味先遭到稽
查,是因有人檢舉,而根據「窩裡反條款」,檢舉者最高可拿到1.2億元檢舉獎金。
2013年全台爆發食安危機,各縣市政府因此訂定食安檢舉獎勵辦法,鼓勵知情者「告密」
,也就是俗稱的「窩裡反條款」。《蘋果》報導,蝦味先遭查出使用逾期原料,根據《高
雄市檢舉重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案件獎勵辦法》,檢舉獎金是實收罰鍰60%,若業者遭罰
最高2億元,檢舉人可獲1.2億元。不過此案檢舉人未表明身分,且罰多少尚未確定,獎金
數字也未定。
高巿府衛生局15日通報高雄地檢署,指大寮區生產蝦味先的裕榮食品公司,遭檢舉廠區很
亂、有老鼠,甚至連原料也可能有問題,檢方擔心問題原料被吃下肚有害健康,短短3天
發動搜索。
雄檢17日指揮搜索裕榮食品,發現旗下的「蝦味先日式照燒」、「蝦味先蜜烤魷魚」、「
蝦味先泡菜」、「蝦味先墨西哥煙燻」與「發芽大豆養生粉(紅麴)」5項產品竟使用過
期1至3年原料,其中,柴魚粉逾期近3年,共被製成250萬包出貨。高雄地檢署17日指揮搜
索,但裕榮食品公司竟辯稱「不小心」,檢方將釐清是否有欺騙消費者的詐欺犯意。
衛生局強調,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可罰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