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獨/陳星再出招!備林奕含手寫情歌 證明

作者: ianmon (Martian )   2017-05-20 01:49:02
※ 引述《victorly (七號)》之銘言:
: 這些都不會是法院上的攻防重點
: 但是晨星故意
: 每禮拜五晚上發一篇
: 說明林奕含愛他
: 的主要原因
: 不是想要脫罪
: 或是證明他沒問題
: 而是要
: 洗腦人民
: 壓下民間的聲音
: 讓檢察官
: 可以偷偷的做出對他有利的判斷
: 因為重點還是
: 最初的性侵到底存不存在
: 這一點大家都知道
: 幾乎死無對證難證明
: 可是民間聲浪導致
: 南檢無論如何都得合理解釋
: 他們對於性侵存不存在
: 的證據收集跟判斷
: 所以不斷的製造這種與論
: 就是要讓南檢的壓力變小
: 到時甚至隨便掰一個藉口
: 也可以查無不法
: 不起訴了
我認為版上護航與陳星本人
其實是要告訴台灣人民
補習班老師一次幹四五個學生在台灣是很正常的事情
台灣人不要幻想自己是先進國家
台灣人其實道德很低落
而且應該立法保障一夫多妻制
這樣男生有老婆又一次幹四五個才不會常常被仙人跳
還有就是立法取消強姦罪
因為台灣已經有傷害罪了 沒傷害就不是強姦
那台灣人要啥強姦罪 脫褲子放屁
台灣人應該乖乖認命 學學印度 跟中國
作者: proprome (月光寶盒)   2017-05-20 01:50:00
小小年紀就崇拜有權有地位的人 被誘怪誰啊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7-05-20 01:50:00
所以幹學生等於強姦嗎
作者: bbaad (ABS)   2017-05-20 01:50:00
累了早點睡啊
作者: logitech2004 (ddd)   2017-05-20 01:50:00
不過就是奉行無罪推定罷了
作者: logitech2004 (ddd)   2017-05-20 01:51:00
到是台灣人很愛有罪推定,真的跟國際很不一樣呢
作者: Noveman   2017-05-20 01:51:00
寫情書其實就是證明奕含被誘姦的過程
作者: huang0508 (淳淳)   2017-05-20 01:52:00
支持白色恐怖 說你有罪就有罪
作者: sean12345678 (男人)   2017-05-20 01:52:00
證據呢?
作者: berryc (so)   2017-05-20 01:52:00
補習班真的就有女生很愛貼男老師啊, 同年齡的看不上,就愛有社會地位有錢的, 很意外?
作者: Noveman   2017-05-20 01:53:00
這篇聲明也就代表著這匹狼毫無悔意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7-05-20 01:53:00
會去貼老師的不就固定那幾個女生 看太多了啦
作者: mhfo3035 (拉拉弟)   2017-05-20 01:53:00
這邏輯100分 難怪會四處祝福
作者: Noveman   2017-05-20 01:54:00
更加說明郭冠英講的"性侵沒抓到就合法”的現實意義
作者: whitehumor (whitehumor)   2017-05-20 01:54:00
邏輯不錯阿~ 跟噓的人很合阿~
作者: Noveman   2017-05-20 01:55:00
有權有勢的眼裡,法律是什麼東西?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7-05-20 01:56:00
有權有勢犯罪有證據就是被判刑 沒證據跟權勢什麼關係?
作者: pcjimmy (沒有偏財運)   2017-05-20 01:56:00
小孩貼上來不代表可以幹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7-05-20 01:57:00
十六歲貼上來我照幹 為什麼不能幹? 又不犯法
作者: whitehumor (whitehumor)   2017-05-20 01:58:00
謝謝kixer2005的坦白~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7-05-20 01:58:00
約會強暴還是強暴 不怕的就去試
作者: RicohGR21 (21mm)   2017-05-20 01:58:00
最後那一段是敗筆,刪掉就會是完美了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7-05-20 02:00:00
我這個人都講實在話不講幹話 我真的是這樣想沒錯
作者: imkoalatw (kokokoala)   2017-05-20 02:01:00
16歲貼上來,就代表要你上嗎?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7-05-20 02:01:00
對啊 法定合法性交的年齡為什麼不可以? 沒人權?
作者: imkoalatw (kokokoala)   2017-05-20 02:02:00
所以貼上來,你就能塞東西到她嘴裡?
作者: stonerr (casey0614)   2017-05-20 02:02:00
支持陳國星的女婿學他丈人大方的外遇
作者: dogdudu (yi)   2017-05-20 02:02:00
雙方合意上了又怎樣??現在是年齡相差幾歲以上不得打炮嗎?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7-05-20 02:02:00
她願意就好啊 不願意我就被告被判刑活該啊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7-05-20 02:04:00
我跟人家怎樣合意干其他人屁事 有本事就證明我強制啊
作者: imkoalatw (kokokoala)   2017-05-20 02:05:00
說的是,果然真男人
作者: Noveman   2017-05-20 02:07:00
陳星跟那些留著裸照的人有何不同?
作者: whitehumor (whitehumor)   2017-05-20 02:07:00
你就是同意原PO啊~ 我知道了啦~ 別激動~
作者: dogdudu (yi)   2017-05-20 02:08:00
留著不拿出來給任何人看,自己爽有問題嗎??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7-05-20 02:08:00
我只是捍衛自己的合意性交權益而已 不用無限上綱
作者: ooxxman (踏上旅程)   2017-05-20 02:11:00
PTT道德感是極高的 感情騙子處處有 就這件事可以星火燎原
作者: guguguuu (咕咕咕)   2017-05-20 02:12:00
有本事就證明我強制~這跟陳星想法一樣耶
作者: whitehumor (whitehumor)   2017-05-20 02:12:00
沒有無限上綱~ 我支持你的坦白~也算知道你的推文原因~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7-05-20 02:12:00
喔喔開始抹屎了喔 堅決捍衛自己的性交權你敢嘴?
作者: whitehumor (whitehumor)   2017-05-20 02:13:00
也沒有要抹屎你的打算~ 只是覺得你我就不是同類人~
作者: mhfo3035 (拉拉弟)   2017-05-20 02:18:00
就無限上綱啊 某w這幾天就這樣一直跳針
作者: berryc (so)   2017-05-20 02:18:00
為什麼這件事可以星火燎原? PTT除了道德感極高,自卑感導致的仇富心態更強. 誰叫這位名師是人生勝利組, 偏偏還上
作者: whitehumor (whitehumor)   2017-05-20 02:19:00
唉呦~mhfo還特地跑來噓文喔~ 請問哪裡無限上綱阿~
作者: berryc (so)   2017-05-20 02:19:00
了一個肥宅夢境中的女神. 這根本罪該萬死都不夠啊XDD上了正妹就算了, 還是16,7歲的幼齒妹妹知道鍵盤前面多少人只有左右手嗎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7-05-20 02:25:00
對w74來說大概要80歲貼上來才叫合意性交吧 哈哈哈 好蠢
作者: s90011 (只要有爭議,大聲就搞定)   2017-05-20 02:25:00
我詛咒工讀生出門被車撞
作者: starfishfish (艾力克斯)   2017-05-20 02:26:00
哈哈,有些邏輯真的很棒~道德問題跟財力好像沒有正相關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7-05-20 02:26:00
含含工讀生要小心囉 有人詛咒你們這些用幻想小說陷人入罪的壞蛋啦!
作者: starfishfish (艾力克斯)   2017-05-20 02:27:00
不過一些文章中的"真"工讀生倒是很努力想洗風向
作者: whitehumor (whitehumor)   2017-05-20 02:28:00
asked你還來阿~ 先回答阿~ 你想說的邏輯到底是怎樣阿?
作者: starfishfish (艾力克斯)   2017-05-20 02:28:00
其他篇中很多奇怪背景的都出來了,還要先說立場來證明可信度XDDDDD
作者: whitehumor (whitehumor)   2017-05-20 02:29:00
不要只會冷嘲熱諷拉~
作者: Peter521 (喧囂的風)   2017-05-20 02:31:00
這個滑坡有夠狂,歡迎加入綠舍萌
作者: sweety655633 (星辰星痕)   2017-05-20 02:31:00
到底看了什麼讓你幻想出四五個人被性侵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7-05-20 02:32:00
74團邏輯這麼棒 不酸一下很不尊重人家吧
作者: Peter521 (喧囂的風)   2017-05-20 02:33:00
先射箭再畫靶,阿不就很會
作者: whitehumor (whitehumor)   2017-05-20 02:33:00
那你到底想說甚麼阿~ 我很想聽阿 還是只想酸?
作者: Peter521 (喧囂的風)   2017-05-20 02:35:00
晨星沒有強姦罪的證據=支持晨星騙感情,這個國文造詣國小老師都要哭了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7-05-20 02:37:00
peter大 騎士團的邏輯都這樣 雖然很蠢 但你要習慣
作者: ALENDA   2017-05-20 02:38:00
不管各級公私立民間私辦學校,只要是老師或各類行政人員,勒緊自己褲子很難嗎?整天在那裡說:不是我的錯都是被誘惑的,誰叫她胸部這麼大誰叫她大腿太白,都不是我的問題!真是了不起這些男人,怎麼不自己剁掉就沒問題了?
作者: takeyourtime (鐘點戰)   2017-05-20 02:43:00
陳星可能無罪沒錯,工讀生也只能爭這個但是他是人渣無誤,還是個到現在不敢露臉的龜孫子,只能讓其他龜孫子幫他帶風向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5-20 03:22:00
74團是很感性的 所以幻想能力也很強
作者: wmtsung (Tsung)   2017-05-20 05:49:00
樓上幻想騎士團要送林父一起上路的證據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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