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小燈泡案兇嫌不得判死?法官投書:智障ꐱ

作者: peterj0727 (白木怡言)   2017-05-21 15:47:45
風向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小燈泡案兇嫌不得判死?法官投書:智障不應為官
3.完整新聞內文:
內湖女童小燈泡案日前一審宣判,被告王嫌被判無期徒刑。士林地方法院稱,雖然很憤怒,但受聯合國「兩公約」拘束無法判死,僅能在有期、無期徒刑間量刑。對此,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張升星投書媒體《精障不得判死 智障不應為官》,他直言,基於對本土法制的深刻理解與合理詮釋,毋須挾洋自重地托辭於國際公約,這就是先進法治與落後民粹的差異。
張升星在文中批評,該案判決寫得義正詞嚴,可惜為德不卒,無法掩飾瞎掰鬼扯的作文比賽。他認為,最為可議的就是判決宣稱《兩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規定,精障者不得判死,因此只能判處無期徒刑。
張升星指出,法官洋洋灑灑的援引:「兩公約人權事務委員會對西元1995年美國、2008年日本之國家人權報告之結論建議,及R.S控訴千里達與托巴哥之個人申訴案決定」等語,然而《公政公約》第6條僅就未滿18之未成年人及懷胎婦女,規定不得判死及執行死刑,並無任何關於精障者不得判死的限制。至於美國和日本的國家人權報告,根本沒有國際法的效力!
張升星也說,人權委員會基於尊重國家主權,對美國執行精障者死刑表示「遺憾(regret)」,對日本表示「關切(concern)」,結果卻被台灣法官硬拗變成具有拘束力的「解釋意旨」!「試問其國際法之法理基礎何在?這不是鬼扯,什麼才是鬼扯?」
他指出,小燈泡案判決理由認定:「被告雖為罹患思覺失調症之人,惟其行為時之辨識能力、控制能力均與常人無異,故無從適用《刑法》第19條規定不罰或減輕其刑」等語。張升星質疑,兩者如何相提並論?既然被告行為時思慮正常,不得主張不罰或減刑,但是法官卻又認為被告罹患思覺失調症,所以不能判死?這種自相矛盾的判決理由,不知所云的夢遊囈語,究竟是什麼法理?
張升星直批,法官拿著不具法律效力的文件作為藉口,扭捏作態地宣稱量刑遭受限制,因此「被迫」只能判處無期徒刑;這種政治正確的左右平衡,欠缺直視問題的專業擔當,只是刀筆胥吏的舞文弄墨!
他最後寫道,法官既然認定被告係因「思覺失調之妄想驅動殺人」,大可逕依《刑法》第19條減刑,何以自甘淪為領事裁判權復辟的司法殖民地,錯誤詮釋連自己都搞不懂的國際公約?精障不得判死,智障不應為官。(李遊博/綜合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kairos.news/72187
5.備註:
司法改革有救了?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寫出來
作者: greg7575 (顧家)   2017-05-21 15:49:00
尚書大人
作者: gankgf (幹客女友)   2017-05-21 15:49:00
五樓智障
作者: hiball (魔鬼肥肉人)   2017-05-21 15:49:00
國際公約有但書,但是台灣的法官大概連但書都沒看
作者: happy27727 (幻玄神)   2017-05-21 15:49:00
小於1%正常法官 vs 超過90%智障法官的概念
作者: xoyster (若隱若現)   2017-05-21 15:49:00
作者: hogu134 (可愛的表情^^)   2017-05-21 15:50:00
"受聯合國「兩公約」拘束無法判死" 幹你娘智障滾回去讀兩公約好嗎
作者: realmd (90kg我不胖只是重)   2017-05-21 15:50:00
誰智障呀,當到法官了不知道看風向,要和當今聖上對幹嗎
作者: Jimny5566 (帥啊!老皮!)   2017-05-21 15:50:00
法官居然有正常人= =
作者: cindycincia (挺柱!!)   2017-05-21 15:50:00
沒國際法效力.....我笑了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7-05-21 15:50:00
社論?
作者: vango (vango)   2017-05-21 15:51:00
一直講法官法官,為什麼不把法官名字順便列出來
作者: cindycincia (挺柱!!)   2017-05-21 15:51:00
看看行政法院對關廠工人......嗯嗯
作者: wjv ( ̄ー ̄;)   2017-05-21 15:51:00
張法官好像有紐約州律師牌的樣子。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7-05-21 15:51:00
阿就分案給這幾隻 這是天意
作者: CREA (黒髪ロング最高!)   2017-05-21 15:52:00
人家這樣判政治正確 你什麼咖阿 還敢出來大小聲
作者: Whiteplus (陪伴是最珍貴的禮物)   2017-05-21 15:54:00
Push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21 15:54:00
https://goo.gl/4ZeTJy 兩公約,其實可以自己看看
作者: realatlantis (Paul)   2017-05-21 15:55:00
政治正確本來就是腦殘人在做的事
作者: hdjj (hdjj)   2017-05-21 15:55:00
同意,智障的確不該為官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17-05-21 15:56:00
去你媽的聯合國 台灣又不是會員是在綁手綁腳什麼?
作者: kamisun (水銀燈的主人)   2017-05-21 15:56:00
台灣身為聯合國的一員,當然要遵守聯合國兩公約
作者: crazysinger (語)   2017-05-21 15:56:00
好文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7-05-21 15:57:00
難道也是總統牌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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