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淫師邀共浴 性侵國三男
出庭鬼扯「沒考慮到他未滿16歲」
3.完整新聞內文:
張沛森╱桃園報導】桃園一名代課老師,藉課業輔導之便,邀約國三男學生一起洗澡,並
在洗澡時性侵男學生,男學生家長知悉後提告,該名老師出庭時聲稱有精神疾病,還說:
「我那時直覺他未滿18歲,沒考慮到他未滿16歲!」法官審理後認為對方確有精神障礙,
致其辨識能力減低,加上雙方已和解,日前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5個月徒刑、緩刑4年。
判決指出,何姓生物老師(32歲)多年前到桃園某國中代課教生物,認識被害男學生(15
歲),私下互加好友。
藉關心乘機下手
2014年4月男學生為準備國中會考,透過臉書向何師請教生物問題,互動頻繁。
2014年6月初,國中會考成績公布,何師關心男學生成績,還在臉書上問他:「成績如何
?想念哪所高中?」男學生因對未來升高中後如何準備課業感到惶恐,同年6月8日跑到何
師家向他請益。
沒想到當晚8時許,何師邀男學生共浴,趁幫他洗澡時,舔其乳頭,再對男學生口交予以
性侵得逞。
男學生事後覺得怪怪的,返家告訴母親,並在母親陪同下到警所控告何師性侵。
稱罹思覺失調症
何師出庭時提出醫生診斷證明書,供稱他患有思覺失調症,還說:「我那時直覺他未滿18
歲,沒考慮到他未滿16歲!」法官調閱他的病史,並將他送請鑑定,也確認他在行為時確
實因精神障礙,致其辨識行為能力降低。
雖然何師行為對男學生身心人格發展有不良影響,但法官考量他確實生病,也坦承與男學
生發生性行為,後來也和男學生及男學生母親達成和解,獲男學生母親同意給予緩刑,日
前依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男子性交罪,處有期徒刑5個月,緩刑4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
管束。
病患易幻聽幻覺
精神科醫師李光輝表示,「思覺失調症」係思想和感覺的失調病症,也就是以前所稱的精
神分裂症,病患容易產生幻聽、幻覺。律師廖芳萱表示,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少男少女
性交,可判7年以下有期徒刑。
與未成年人性行為刑責
.未滿14歲: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14歲以上、未滿16歲: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16歲以上、未滿18歲:只要你情我願均不罰
註:雙方未滿18歲,在合意情況發生性關係,為「兩小無猜條款」,可減輕或免除其刑。
資料來源:律師廖芳萱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is.gd/jFDrXB
5.備註:
呵~~ 沒辨法聲稱 思覺失調了 避開刑責了...
護家盟表示:.......
甲甲表示:.........
這篇的風向 該如何拔呢? 5 樓來說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