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藝人的觀眾不是評審
而是一般觀眾
街頭藝人評選制度應該交由不特定觀眾票選
公正公開
人數門檻達到即可
作者:
RRADA (HIRO)
2017-05-22 15:47:00原來如此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7-05-22 15:48:00那就當實況主好了~
作者: Ladeers (xo62u4) 2017-05-22 15:48:00
有觀眾票,我建議拿氣球去送那些小孩初考是大眾觀看
作者:
fujioqq (土地公爺爺救我)
2017-05-22 15:48:00當時況主不錯的點子 不要去公共空間占位子好嗎
作者: Ladeers (xo62u4) 2017-05-22 15:49:00
我去看也蠻多人帶小孩的,送送汽球拉分數
作者:
fujioqq (土地公爺爺救我)
2017-05-22 15:49:00收入來源就是斗內 在自己家裡就可以搞了
作者:
xgame333 (昏濛度日~.)
2017-05-22 15:49:00不過,哪來的不特定觀眾會待在那幫你慢慢票選?
作者:
nnlllnn (★真㊣中校★)
2017-05-22 15:49:00叭叭 評審下台!
作者:
fujioqq (土地公爺爺救我)
2017-05-22 15:50:00要申請阿 但是留給大眾不是很好 幹嘛要特別留給他們
作者: Ladeers (xo62u4) 2017-05-22 15:51:00
而且表演項目不是只有音樂,他和其他類分開的音樂表演類太多考試和其他類型是分開的
作者:
fujioqq (土地公爺爺救我)
2017-05-22 15:52:00哪種都沒關係阿 在家裡實況一樣有人斗內給你
作者: Ladeers (xo62u4) 2017-05-22 15:53:00
你說給大眾留下不好印象影響嚴重的音樂類之外其他的呢?我建議還是先去了解一下街頭藝人的內容再來留言...
作者:
nnlllnn (★真㊣中校★)
2017-05-22 15:54:00叭叭 柯P快出來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