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兆豐案應該要關注的是臺灣的銀行普遍內控都不佳,
如果按照DFS對兆豐查核嚴謹度與罰款,
我看臺灣的絕大多數銀行光是罰錢就會GG了,
這也是社會上快點把風向導向有沒有人違法,
但更重要的是臺灣其它銀行的內控制度嚴謹度與落實度。
※ 引述《smalltwo (獎金獵人)》之銘言:
: ※ 引述《pda2001 (pcplayer)》之銘言:
: : → mitchku: 所以美國是罰三小,請解釋 05/22 13:51
: 英文看不懂
: 看中文總該懂吧
: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77992
: DFS認為,兆豐紐約分行有6大問題:
: (1)內控不佳、
: (2)與巴拿馬分行間有疑似洗錢的可疑匯款,卻未依洗錢防制申報、
: (3)對客戶的實地查核,執行不切實、
: (4)風控政策不明
: (5)稽核季報未依規定,送回總行
: (6)漠視金檢報告,不回應。
: 從頭到尾就不是罰你洗錢
: 而是罰你內控和申報未確實
: 不過我猜
: 看完繼續跳針的可能性
: 應該高達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