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onjack (好冷)》之銘言:
: ※ 引述《cheinshin (那就這樣吧)》之銘言:
: : 就「法定職權說」論,游錫堃是實際核准者,龍潭案如有違法應是由游錫堃負責。就
「
: : 質影響力說」,阿扁總統若確實影響了核准者游錫堃使之不法,阿扁總統被判決有罪
或
: : 成理。今游錫堃既無不法亦無犯罪,顯示阿扁總統雖具「實質影響力」但並未進行不
法
: : 影響,因此,我認為龍潭案不該判決阿扁總統有罪。(照片取自網路)
: 其實這個案子真的很有趣
: 首先吳淑珍有沒有收錢? 有,有沒有把錢轉來轉去洗錢,也有
: 這就算是深綠的也沒辦法否認
: 就連阿扁的左右護法也因為這樣離阿扁而去
: 而馬永成更說阿扁管不住家人,是他的最大失敗
: 但是台灣目前的刑法,依照法定職權說,的確是沒辦法判阿扁有罪的
: 這也是當初阿扁信心滿滿的原因
: 二來要判吳淑珍的罪也不行,因為吳淑珍不是公務員
: 所以他們收了企業幾億的錢,還轉到國外去,假如都無罪的話
: 你要說這不是法律漏洞,那真的是睜眼說瞎話
: 可是還沒修法前,要怎麼補這個漏洞?
: 那要把吳淑珍和阿扁打成共犯就可以了
: 所以才有實質影響力
法律就隨便法官怎麼判啦,今天可以打成共犯,弄個實質影響力。
明天也可以弄個大水庫理論來解套。
你是說……阿珍 影響 阿扁 再去影響 水牛伯簽訂龍潭購地案?這不會太荒謬嗎?
那辜仲諒偽證的事情要怎麼解釋?
反正事實就是,有實質影響力的馬英久,就是要關阿扁。
隨便塞幾個罪名編個故事給阿扁,再找個證人來偽證,反正法官都自己人。
反正只要沒有公平審判,阿扁就是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