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行政區劃是應該改,但絕對不是七大縣市
未來行政區劃合理區分應該如下
1.新北分為板橋縣(西半部)以及基隆縣(東半部+基隆市);桃園分為桃園縣(北桃園)和中壢縣(南桃園)
2.縣市分離者一律合併
3.廢除直轄市、省轄市,人口達50萬以上之城市設為政令指定都市,30萬以上則為中核市
4.台北市改名為台北都,市區部份改為都直轄特別區(台北都區部),餘仍為鄉鎮市
5.原住民地區改為自治區,地位與縣相同,並有更多自治權力,例如內部行政區劃不必依照鄉鎮市這種漢人制度來劃分
6.福建省地區(金門馬祖)改為特別行政區,並將所有統派全部遷過去,福建省主席由kmt黨主席兼任,並擁有與對岸任意交流之權力
但因只是地方政府,因此與對岸所有交涉都只能在金馬生效,中央政府不會為其負責或背書
這樣絕對比什麼七大縣市好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