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enari (jimmy)
2017-05-26 01:31:18※ 引述《sading7 (sading7)》之銘言:
: 如果這篇真的是林奕含所述,
: 那麼這就是千真萬確的有婦之夫外遇+小三妨礙家庭的事件了,
: 林奕含極力主張通姦除罪化的原因便很明顯了。
: 如果林奕含真是小三,
: 她大概是ptt歷史上史無前例、後無來者、
: 最受擁戴與同情的小三了
: 我從沒聽說過有那一個小三能得到一大票74團的支持
: 還差點就要辦成讀書會
: 連10歲小孩都知道當小三是不對的
: 18歲資優生會不知道嗎?
: 成年人本來就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吧
請看看小杯怎麼寫
我們不知道 「那個人」追求的是頻率 數量
我們都才剛成年 當然他是故意的
好好的女生 有的就真的這樣發瘋了
「那個人」是教國文的X星(以前叫X興)
「那個人」還曾經告訴我
教數學的X航 教物理的X笛 教英文的X陞
「都跟女學生超亂的」
他們一點代價都沒有付出過
他們在台上表演 一面賺取大量金錢 一面挑選下一個女學生。
現在不談有沒有犯法,但這種事情是可以允許可以接受的嗎?
有妻有子女的補教名師們,在課客上挑選自己喜歡的女學生,
然後一個換一個的"交往"。
吃乾抹淨享受完她們的肉體之後,一點代價都沒有付出過。
如果你們覺得這樣很OK的話,繼續護航沒關係。
幹你媽的看到工讀生就覺得噁心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01:32:00這當然不ok啊 所以陳星現在付出代價了 事業受到重挫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7-05-26 01:32:00請支持通姦除罪化,刑法增立誘姦罪 謝謝大家
作者:
MKSIN (魯宅洨妹)
2017-05-26 01:32:00所以下一個ㄋ??? 其他人ㄋ????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7-05-26 01:33:00都賺飽可以退休了 事業受到什麼重挫啊
作者:
pz5202 (tata)
2017-05-26 01:33:00有娶 陳子璇。沒娶 房思琪。
作者:
serding (累緊地們)
2017-05-26 01:33:00幹 簽名檔頭暈
作者:
senma (ライフ☆ライン)
2017-05-26 01:34:00我要棄暗投明 從肛讀生轉74團 能幫引薦嗎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7-05-26 01:34:00啊兩人要在一起不是故意追的?
你隨便載個AZAR Beetalk 甚至西斯版,就一堆這種人惹
作者:
MKSIN (魯宅洨妹)
2017-05-26 01:35:00可以罵阿 只是74團也是看人罵就是ㄏㄏ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26 01:35:00當然不OKrrrrrr 不過如果是合意就無解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7-05-26 01:35:00台灣跟先進國家的差距就在這裡, 如果是在國外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7-05-26 01:36:00小杯:小三就是犯賤 鮑鮑換包包
作者: jamal1984 (CCA) 2017-05-26 01:36:00
沒看過這本書,跟聊齋是同類的嗎?
作者: vvanch (ç†æ€§çš„狂野) 2017-05-26 01:36:00
所以今天林是在汪梯還是Beetalk? 這是什麼類比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01:37:00罵這個聲譽到達谷底的人沒什麼意思吧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26 01:37:00護航的肯定是共犯結構阿 專門挑弱點下手的
甚麼類比 社會上騙砲的一堆啦 看都看不懂難怪當74
作者:
MKSIN (魯宅洨妹)
2017-05-26 01:38:00真的 版上風向淪落給74團只會問候人家爸媽小孩 好慘
作者: nowitzki0207 2017-05-26 01:39:00
可能有些人認同這些行為吧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26 01:39:00贊成有前科的不能繼續當老師 不過我不覺得有立委敢
作者: pcjimmy (沒有偏財運) 2017-05-26 01:39:00
沒有仇女嘴砲這話題也炒不熱,我是很感恩啦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01:39:00這裡有誰在幫陳*護航啊@@"
作者:
MKSIN (魯宅洨妹)
2017-05-26 01:39:0074團最有道德了 問候家人真的是好有道德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26 01:40:00提案啦 提個什麼實名制通姦除罪 反正有做事就好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7-05-26 01:40:00樓樓上多看幾篇就會看到了 固定一批人
簡單來說人家沒犯法只是沒道德 你頂多就幹一幹然後對方還是繼續爽
作者: pcjimmy (沒有偏財運) 2017-05-26 01:41:00
還是分得出公關、狼粉、證據派和仇女的
arrenwu不就常常被說護航嗎? 講個無罪推定也會被說護航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7-05-26 01:42:00台灣沒有懲罰性賠償的概念 撞死一個人搞不好才值兩百萬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26 01:42:00哈哈 原來是從服貿就鬧到現在的人啊 懂惹
我真的不懂為什麼講無罪推定等於護航,這人有多爛大家都
作者:
MKSIN (魯宅洨妹)
2017-05-26 01:42:00這社會的道德要向74團一樣瘋狂問候家人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26 01:42:00不談有沒有犯法 我笑了 因為你根本沒有證據證明對方有犯法
作者:
a125567365 (我è¦æˆç‚ºå»¢æ–‡çŽ‹)
2017-05-26 01:42:00失智列車乘客又+1囉~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01:42:0074團那種就是在魔女狩獵啊 XD
馬知道,但兩回事阿,難不成單純的瘋狂攻幹就是道德高尚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26 01:43:00所以當然不談阿 XD
作者: pcjimmy (沒有偏財運) 2017-05-26 01:43:00
熱鬧點好
沒犯法又沒道德的這世界還真不少,沒犯法證據卻硬要羅織入罪算啥?
74團的道德是選擇性的 不爽陳外遇 卻疼惜小三XDDD
你確定你要跟我講刑訴法? 還是你要先google好?
作者:
joumay (怪怪的小其)
2017-05-26 01:44:00所以 都是已經成年才發生的事嗎?? (請看清楚全文唷)
無罪推定是保護"被告"的,再被判有罪前這個人都推定為無
作者:
pondaha (pondaha)
2017-05-26 01:45:00原來有17~18歲的女生會選50幾歲的老阿公當小三啊!真的是長見識了!
成年才追求阿 這不過是印證陳星的聲明 打臉74團XDD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01:46:00老實說我也沒有要求過人一定要無罪推定就是
作者:
joumay (怪怪的小其)
2017-05-26 01:46:00有錢老頭子七八十歲還有小三小四小五的 請查詢王又曾
結果鄉民說幹你不出來證明自己無罪就是有罪啦,到底誰道
作者: pcjimmy (沒有偏財運) 2017-05-26 01:47:00
一般是說偵察時要大膽假設、審判時要無罪推定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7-05-26 01:47:00這應該比較偏民事 講什麼無罪推定啊?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01:47:00我只是覺得網路上很多推論根本她媽的有夠好笑的現在在討論的是 性侵指控 這是刑事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7-05-26 01:47:00你少補充了「儘管我有更噁心的事沒說」
不彈有沒有犯法很ok啊 就專心查標案 性的部分明顯74團大敗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7-05-26 01:48:00把"罪"這個字先丟掉 就會發現那群帶風向的人在幹嘛強姦性侵很難定罪 所以頭腦清醒的早該放棄把他關進大牢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7-05-26 01:49:00還有「如果你又對現在在你身邊的小女生施虐」
鄉民當然不能定他罪,但口口聲聲說他有罪就是你說的道德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7-05-26 01:49:00但是要讓這個人在行業裡混不下去 並不需要無罪推定
作者: pcjimmy (沒有偏財運) 2017-05-26 01:50:00
有錢人三妻四妾跟假學歷收錢幹學生,社會看法不同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7-05-26 01:50:00「我很有可能被以上老師告毀謗 但我現在勢單力薄」
作者:
byenewth (lag大神)
2017-05-26 01:50:00看完就覺得這老頭很會嘴 自己爛也去講別人壞話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7-05-26 01:50:00這點稍微有點觀念的從一開始就應該知道, 當年都沒選擇告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7-05-26 01:51:00現在想搞成刑事案件, 除非有其它人冒出來 成案的機率低
無須基礎事實的証明,即認定該當事人無罪 這叫無罪推定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26 01:51:00重點就是要【防師騎】阿 所以在那邊無罪推論三小?
呵呵,sinju大有什麼精闢的解釋?你大可以發言,但我看你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01:52:00這個事件的問題是在於 欺騙感情 而不是身分吧
作者: liuda (這世界垃圾真的很多) 2017-05-26 01:52:00
就一個阿公誘姦小女孩的故事啊!肛瀆生還想洗白真的很科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7-05-26 01:53:00這件事不祇欺騙感情而已 可以構成性侵的
作者:
lovetina (é¡å›žæ¨¡å¼)
2017-05-26 01:54:00板上就一堆裝聾作啞的工讀生啊.........
我從來沒說你不能罵他,倒是你因為我提了個無罪推定就大肆攻擊嘲諷我,這種水準還敢在文中提道德低落別得我就不說了,光是我前幾句就表態我覺得陳這個人超爛
作者: CiangCiang06 (搶強) 2017-05-26 01:55:00
推
作者:
CGZB (ZB)
2017-05-26 01:56:00躲在正義公正大旗後面 噁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7-05-26 01:56:00陳這個人超爛 但是在台灣還真沒什麼辦法對付他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02:01:00問題是出在 欺騙感情 ,跟補習班老師有啥關係?欺騙感情這種事情誰幹都不對啊
社會上沒有支持他的聲音吧,只有不知道他是否有罪而已他是爛人不是大家都知道的事?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7-05-26 02:01:00台灣跟先進國家還是有不小的差距 會反應在特定族群裡
作者:
markban (馬克白)
2017-05-26 02:02:00............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7-05-26 02:03:00這幾天冒出來的宗教團體, 比很多人瞧不起的激進伊斯蘭本質上其實好不到哪裡去
作者:
nfish (這個世界是怎麼了)
2017-05-26 02:03:00人家談法律,你來談道德問題,幹,全部混在一起談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7-05-26 02:05:00特定幾個言論看起來像在釣魚的 直接無視比較快
作者:
cyx0326 (我很乖)
2017-05-26 02:06:00推
作者:
manpow (麵包兒)
2017-05-26 02:11:00偷吃同路人呀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02:13:00會死命罵林的那擺明是故意要激怒騎士團的啦XDD林這次從頭到尾,都沒有站出來指控任何人
作者: morphology (變形國策顧問1號) 2017-05-26 02:15:00
看到工讀生就覺得噁心+1
作者:
aceone 2017-05-26 02:21:00故意吃剛成年的真的惡意滿滿
作者:
coldtoby (伊呀伊呀唷)
2017-05-26 02:23:00就各種三觀崩壞 道德善惡什麼都是P 他們很羨慕吧 顆顆
作者:
swim5352 (5352swimmer)
2017-05-26 02:23:00低能的邊緣人,無知的工讀生
台灣不只道德感低落,甚至一堆想找機會當男主角,所以這種事才會一直發生而且渣男甚至一堆人把他當神在拜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02:26:00真的要學騙砲 也不是陳這種 陳這種很容易出事的
作者:
Porco (æ³¢é¯å…‹)
2017-05-26 02:31:00這種一味訴諸道德的文已經多到讓人倒彈了= = 而且這樣真的弄得到陳興嗎?
作者:
Ed860227 (Phag125)
2017-05-26 02:35:00我是覺得趕快把他的弊案查一查 至少讓他能夠繼續吃香喝辣的資源斷掉 道德譴責又怎樣 他還不是在那爽歪歪
作者:
jullei (cat tail)
2017-05-26 02:36:00這世界需要私法正義,眾人鄙視也是一種
這種就是計劃性的侵犯1.花言巧語,灌迷湯便其上鉤2.任何手段得到肉體,並確保對方不會蒐證3.侵犯後繼續灌迷湯,兩者變交往4.變成小三後想玩就玩想甩就甩5.妳告我,我叫太座告你通姦比較快整個就是制式的手法
作者:
Ed860227 (Phag125)
2017-05-26 02:47:00我不想他移民到國外爽 所以趕快斷掉他不正當的金錢來源 我認為是最重要的
作者:
stw0975 ( )
2017-05-26 02:47:00推
作者:
wwwqoo (恩~~~~)
2017-05-26 03:02:00推
作者:
fdda (fdda)
2017-05-26 03:27:00推你
作者: b9211173 2017-05-26 03:50:00
會護航陳的最好就不要有子女,對這國家社會完全無助益
作者:
fuweick (little chick)
2017-05-26 03:57:00不能接受 但是幹他媽的其他受害者在哪?
林不就自己愛素老師懶叫的貨色 pupu自殺都能變聖人
作者:
snake7222 (snake7222)
2017-05-26 04:21:00我覺得小說中其他的角色 很可能就是這篇po出來後其他受害者與林接觸 訴說出來的過程吧
作者: Jupiter1129 2017-05-26 04:57:00
推
護航的可能也是幹過類似陳腥的骯髒事 畢竟這社會的加害者還是恐怖數字的存在 同類挺同類囉
作者: hsien918 (我賢) 2017-05-26 05:18:00
同意!!!
作者:
Miralles (褰裳)
2017-05-26 05:32:00推
作者:
SteelALC (藍色PTT)
2017-05-26 05:41:00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