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ohn5380 (john5380)
2017-05-26 02:07:39沒錯,根本就沒有師生戀這種事
他只是用老師的身分在補習班找做愛對象
過濾出可以幹的對象後
(要漂亮要乖、單純好騙、喜歡甚至崇拜老師、無黑道背景、自尊心強、不會到處亂講話)
再製造單獨相處的機會
硬上或半推半就後,製造漂亮粉紅的戀愛泡泡
甜言蜜語說因為我愛妳,妳太美了,所以我上了妳
讓女學生以為老師愛她,
女學生只好說服自己,
原來我愛老師,這是戀愛,不是強姦,不能怪老師,都是我的錯...
而沒有告訴父母或是提告,把事情鬧大
再用金錢、禮物、去豪宅玩、名車接送等攻勢,
讓女學生享受物質的快樂而成為其禁臠,沉溺在虛假的戀愛假夢裡
等到所謂的交往一陣子後,女學生發覺不對
他同時劈腿好多女學生,自己只是被玩弄身體的對象
要嘛自己離開,忘記這些,去大學重新開始
如果要告,再找老婆出馬,用通姦罪嚇退女學生與家長
反正他手上有情書(搞不好還有螃蟹照),律師早就準備好了
女方在沒有什麼證據又要顧慮自己名聲同時怕被反告的情形下
他就過關了,然後繼續找下一個"她"
這是林奕含經過這麼多年來,才找出的答案
她當年"以為"他愛她,而她也因為自己複雜的"防衛機制"只能選擇愛他
莫名其妙當了小三,但她一開始並不想當老師的小三好嗎!!!!
這事使她人生停在17歲,無法再往前走
之後某天才在FB寫花了7年才知道當年是被姦了,痛苦不堪
然而去婦女團體找律師,只得到年代久遠證據缺乏,難以成案的答案
所以將自身經過化為文字寫成小說,希望不要再有下個房思琪
然後就帶著憤恨與遺憾自殺
這整件事根本不是師生戀,是誘姦,
就是一個色狼用補習班老師的身分、地位、金錢去強迫、引誘而姦淫了女學生
他完全沒有愛的,只要她光滑細緻的身體而已
女學生或許有愛,但那也是利用她年輕,對愛懵懵懂懂,以為那叫愛,才會獻出身體...
那叫誘姦,什麼師生戀,別上當了,那是用來脫罪的
※ 引述《roro1984 (不被回信最高機率紀錄)》之銘言:
: ※ 引述《lunashining (asdfgh)》之銘言:
: : 有沒有$人想過如果當時這件事有被鄉民們炒起來
: : 記者又來抄,像現在戰了好幾個禮拜的話
: : 會不會她就不會自殺了呢?
: : 並不是想指責誰漠視了 其實這社會還是很多好人在
: : 所以會有這麼多人生氣到現在
: : 只是每個人都是為自己人生努力
: : 但是多關心一點點的話
: : 說不定這個社會就會好一點了
: 根本沒有師生戀這個事情
: 你愛我我愛你才叫做戀
: 林對陳星來說只是其中一個調教出來的肉便器
: 變態A漫的情節你現在才知道有人敢實行?
: 誘姦強暴性虐待才是主軸
: 師生戀根本不存在 只是合理化美化用的脫罪工具
: 社會經驗幾10年 小女孩怎麼懂
: 陳找對向下手都先評估過的
: 只是現在才爆出來 報應實在太晚了
: 林死前寫書專訪社群都在暗示這些
: 看不懂 或 裝聾作啞
作者: morphology (變形國策顧問1號) 2017-05-26 02:08:00
是的
作者:
k2541398 (公館水果大王)
2017-05-26 02:09:00又用誘姦這詞阿 這詞的意義不就代表不是犯罪了
作者:
lovetina (é¡å›žæ¨¡å¼)
2017-05-26 02:09:00QQ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26 02:09:00你要反串的話要加一句"小說網誌都有寫"大家才看得懂學一下吧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7-05-26 02:10:00
這篇前幾天會被推暴 現在74團怕自已護到個神經病XD
作者: bensonla (學習再學習) 2017-05-26 02:10:00
認同這篇
作者:
ienari (jimmy)
2017-05-26 02:11:00是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5-26 02:11:00當了小三當了七年 才曉得這叫姦是姦沒錯 通姦的姦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7-05-26 02:12:00笑死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5-26 02:12:00啊還有 當小三是ooutputt自己親手說的 別封我工讀生啊
作者:
mxr 2017-05-26 02:12:00人難搞 看寫的書就知道 QQ
作者: juicio 2017-05-26 02:13:00
也許有給她承諾類似未來會扶正什麼的吧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5-26 02:13:00是..但是工讀生不會相信的..
真是姦的話 當時為什麼不告? 當她父母生女兒給幹的?
作者:
TJLai (PokerStars)
2017-05-26 02:13:00所以要支持通姦除罪阿~~~就不用怕被告了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26 02:14:00就看法官要不要用刑228來判惹 最高關五年
作者:
MKSIN (魯宅洨妹)
2017-05-26 02:14:00版上是不是很多人都把18歲當87???
作者:
lovetina (é¡å›žæ¨¡å¼)
2017-05-26 02:14:00"assassinASHE" 希望你不要有女兒............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7-05-26 02:14:00小三是她自己承認的,不過74團不承認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5-26 02:15:00自己都承認當小三了 可是74團會看不到
作者:
ienari (jimmy)
2017-05-26 02:15:00林18歲時在感情上成熟度大概只有五歲
作者: joe0726 2017-05-26 02:15:00
嗯 大Guy4這樣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5-26 02:16:00這種因為拒絕承認結果就真的看不到的情況
作者:
pondaha (pondaha)
2017-05-26 02:16:00該死的不死,不該死的卻死了,人間的悲劇莫過於此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02:16:00ˇ我快笑死了XD
如果當初陳妻清醒一點,跟自己老公離婚然後兩個人通姦罪告下去應該就沒爭議了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26 02:16:00拒絕看自己想看的R 所以把林父聲明各剪一點 看不到
社會上太多人能意會到的是右肩嫩妹的爽 而不是被欺騙的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26 02:17:00聲明互相矛盾
作者:
minron (mini)
2017-05-26 02:18:00防師騎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5-26 02:18:00小說迷標準範本
利用"身分優勢",這個人有哪些優勢這幾天下來很清楚了吧
作者: deltarobot (翻出來比大隻小隻啊) 2017-05-26 02:19:00
小說看太多
作者:
joumay (怪怪的小其)
2017-05-26 02:19:00陳妻應該是氣他老公沒像ko某人 要送超大鑽戒讓太座息怒啊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7-05-26 02:20:00仇女廚的範本應該是陳興講啥就是啥了
作者:
jdklas (我想放假阿....)
2017-05-26 02:20:00一開始知道老師有老婆應該要閃吧 還是年輕女生都有夢想?
作者:
jdklas (我想放假阿....)
2017-05-26 02:21:00你說年輕女老師有老公 男學生洨衝腦我可以理解
作者:
onbed007 (床上007)
2017-05-26 02:22:00啊女生當初不是自願的? 後悔可以 但是不能告人
作者:
joumay (怪怪的小其)
2017-05-26 02:22:00那該怪某些言情小說愛寫小三憑藉年輕貌美有手段能幹掉正宮
作者: hjoyce0131 (魔法璞璞) 2017-05-26 02:22:00
我覺得你講的對
作者:
mxr 2017-05-26 02:22:00原來母豬病是會傳染的 用書就能當媒介了 哈哈哈哈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5-26 02:22:00瓊瑤小說永遠真愛無敵小三贏啊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7-05-26 02:24:00不對啊 林父方的知情人士不是說高二林就有跟父母說被逼迫口交 那個版本又被廢棄了喔?
作者:
garone (ORaNGe)
2017-05-26 02:24:00就說週刊出來後,陳生氣了,要下重手,所以工讀生不會管你說的有沒有道理。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7-05-26 02:25:00每個版本都很有道理啊 可是互相兜不起來QQ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5-26 02:26:00精神病患每個時期的記憶有落差不行喔
作者: fxntdsxdr 2017-05-26 02:26:00
不是有利用權勢性交罪嗎 還是我誤會了什麼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5-26 02:27:00反正也沒人知道是記憶還是幻覺
作者: aries329 2017-05-26 02:27:00
只能尻尻的肥宅連女生手都牽不到 只好群起攻擊受害者
作者: antilibra 2017-05-26 02:28:00
推 我也覺得這情形可能性較大
作者:
byenewth (lag大神)
2017-05-26 02:28:00所以才說是"誘"姦阿 一直鑽研詞的到底在迴圈什麼
作者: Butcherdon (Donald) 2017-05-26 02:29:00
狼C真的太可惡 騙砲就算 還玩3P一個舔蛋一個吸頭
作者:
ADIE2 (ㄚ呆)
2017-05-26 02:30:00騙砲達人 鄉民眼紅囉 趕快把狼師架起來燒了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5-26 02:30:00原PO說的這招 希希老師說他30年前就看過了..
可惜這裡是八卦版 只有尻尻經驗的理組仇女臭宅看不懂這篇
作者:
VIGUTA (黃道第十四宮-魯蛇座)
2017-05-26 02:32:00無視硬上 工讀生抓到林一句話就激動半天
作者: antilibra 2017-05-26 02:33:00
請看清楚原po說的第一次是"硬上或半推半就" 後面的合意不會改變第一次的狀態
作者:
CenaC (çŽ‹è‘›æ ¼åŠ æ²¹!!)
2017-05-26 02:35:00你這樣算是暗示她跟他在最近還有聯絡?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02:36:00講半推半就很容易模糊的,就 有沒有強姦 而已
作者:
ienari (jimmy)
2017-05-26 02:37:00她跟他最近有聯絡 是在夢中找他嗎?
作者:
mxr 2017-05-26 02:37:00仇女宅與74團的千年戰爭 何時才能落幕
作者:
a2396494 (xihuan7814)
2017-05-26 02:39:00好啦推
林想反映的是「狼師騙砲」這社會問題,避免再有下個房思琪。對她本身已發生的悲劇,她應該已失去能反撃報復的力氣了吧,這明明很悲哀無奈,不懂怎有人還酸得出口
作者:
CenaC (çŽ‹è‘›æ ¼åŠ æ²¹!!)
2017-05-26 02:40:00這是林奕含經過這麼多年來,才找出的答案 那就要問林自己
作者:
Jassss (Jass)
2017-05-26 02:41:00推
作者:
CenaC (çŽ‹è‘›æ ¼åŠ æ²¹!!)
2017-05-26 02:41:00如果超過8~9年沒連絡 不可能會知道陳有沒有下一個74團一直要導向林不是唯一一個 但就是沒有人跳出來指證
堅持是騙砲的 我建議先去想想 騙跟誘的定義 0.0你會發現差異沒有很大
作者:
CenaC (çŽ‹è‘›æ ¼åŠ æ²¹!!)
2017-05-26 02:42:00與其幻想還不如面對現實 就真的只有她一個
整天說不是誘是騙,說到最後可能只會把自己繞進去了>_^
作者:
liujd (liujd)
2017-05-26 02:44:00事情過這麼久終於看懂了 感謝不過我看不懂林的父母在幹嘛= = 不提供證據又一堆聲明 現在才在那邊配合檢調 狼師早就準備一堆東西反擊了阿..
作者:
VIGUTA (黃道第十四宮-魯蛇座)
2017-05-26 02:45:00多個證據指出第一次是被強迫的了 星粉還在選擇性眼瞎
作者:
coldtoby (伊呀伊呀唷)
2017-05-26 02:48:00好想再看狼師怎麼反擊 會拿出照片影片嗎 好期待
作者:
wwwqoo (恩~~~~)
2017-05-26 02:51:00推
作者: antilibra 2017-05-26 02:51:00
其實還好 指出第一次很有問題的都是傳聞證據 這就是為何法律面其實偏悲觀的原因司法上真想動到陳 只能指望夠堅實的新事證出現‧‧
作者:
labihua (碧青行者)
2017-05-26 02:55:00高調
真希望有非法正義這種團體存在越看越令人不恥 憤怒 拳頭都硬了
作者: balabababa88 (看這邊) 2017-05-26 02:58:00
比較合情理 推個~~~
作者:
VIGUTA (黃道第十四宮-魯蛇座)
2017-05-26 03:01:00受害本人的留言也要考慮當時的背景跟心理狀態
作者: warning7254 (自己器é‡æœ‰å¤šæ·±!?) 2017-05-26 03:03:00
推
作者:
MKSIN (魯宅洨妹)
2017-05-26 03:03:00講到證據 一直說可以一刀斃命 斃了一個月還在幹嘛??
作者:
VIGUTA (黃道第十四宮-魯蛇座)
2017-05-26 03:04:00就算是本人在法庭上講也未必會被採信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03:05:00竟然有人在法治社會裡面期望"非法正義" XDDDDD
作者: KNVSEOC (佛利沙的"SA") 2017-05-26 03:05:00
推個
作者: cheetahspeed (respectmustbetaught) 2017-05-26 03:07:00
國民黨支持者就愛狼師這ㄧ味
非法正義氣憤之詞看看就好 就像你媽火了也會說要掐死你可你還不是活得很好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7-05-26 03:15:00硬上就是強姦啊 不說強整天說是誘 說到最後可能只會幫強姦犯繞出來>_^
作者:
apteekki (旅行是為了要回家)
2017-05-26 03:20:004
作者: hydronephros 2017-05-26 03:23:00
這個時代喜歡幹你老師 老師下面好濕
推這篇比較接近完整的過程,很多狼師團想取一小段無非是想定義成婚外情、合法姦淫女高中生
作者: antilibra 2017-05-26 03:33:00
好文不該沉
作者:
APC ( 能搞革命 我很快樂 )
2017-05-26 03:46:00蓋
作者:
fdda (fdda)
2017-05-26 03:46:00推
作者:
LV2008 (寂寞旅行)
2017-05-26 04:12:00正姐!
作者: antilibra 2017-05-26 04:12:00
要看第一次的狀態‧‧‧
作者:
xox5678 (幼幼班)
2017-05-26 04:23:00沒錯
作者:
jeffych (å°ç°ç°)
2017-05-26 04:26:00如果當初談判林父母 沒被陳妻嚇到 要搞大的話就互告 別讓林還要下跪向陳妻道歉 這結果會不會不一樣? 但大部分的父母應該都會選息事寧人的處理方式! 但對付那種奧覽叫真的還不如先叫黑道打他一頓 來的直接有效
作者: dluog (gleen) 2017-05-26 04:40:00
推
作者: Darkmatt 2017-05-26 04:40:00
講半天就是個愛情騙子,平時常見的那種
作者: hsien918 (我賢) 2017-05-26 05:13:00
同意!!!
作者:
tonyscat (Wall瑪律呀)
2017-05-26 05:31:00推
作者:
SteelALC (藍色PTT)
2017-05-26 05:45:00推~~~就是這樣
推 你看起來很熟 應該是關係人 檢察官應能傳你當證人!
作者: antilibra 2017-05-26 05:51:00
作者:
wengho (wengho)
2017-05-26 05:56:00不要再寫誘姦了 這個名詞非常不適合放在女主角身上 說誘拐上床還比較好
作者:
sloth17 ( sloth)
2017-05-26 06:09:00推
作者:
d90493 (加菲貓)
2017-05-26 06:14:00應該就是這樣
作者:
waeting (Music Life)
2017-05-26 06:28:00推
作者:
toyokawa (japan)
2017-05-26 06:41:00看了好難過 真人渣
作者:
h11103 (BlackBear)
2017-05-26 06:45:00推
作者:
johnang (johnang)
2017-05-26 06:47:00正在讀失樂園中
作者:
Moratti (哭哭)
2017-05-26 06:49:00推
作者:
Whitening (whitening)
2017-05-26 06:50:00QQ
作者:
homeaki (敏)
2017-05-26 06:53:00正確
作者: sbw0115 2017-05-26 07:01:00
推
作者: type515 (type) 2017-05-26 07:02:00
大推
作者:
nsaids (有所思)
2017-05-26 07:03:00八板一堆該下地獄的垃圾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7-05-26 07:06:00騙砲有罪? 笑死
作者: junynyi 2017-05-26 07:10:00
工讀生真早上班
她知道自己是小三的情況下 誘姦很難成立…這要看法官怎麼判了 不過陳興還是該死
作者:
ahyang98 (哈根達斯。維達)
2017-05-26 07:16:00一想到這樣的人已經在台灣十幾年就覺得噁心
作者:
beryll ( è²ç‘žè²“ 咪嗚咪嗚)
2017-05-26 07:17:00推
作者: yeh0416 (東哥) 2017-05-26 07:19:00
推
作者:
revon (熊)
2017-05-26 07:20:00狼師老婆感覺應對很多次了,熟門熟路的。
作者: sherryimayda (摳必酸・∀・) 2017-05-26 07:35:00
推
作者:
sonok (sonok)
2017-05-26 07:35:00是
作者:
cheerrose (你在這裡,所以...)
2017-05-26 07:35:00推 每次想到她,還是很心疼。有人這樣利用小女生,有人卻還幫這樣的人說話!指責小女生,妳怎麼沒有道德、你怎麼不拒絕?保護小孩,指引小孩,不是大人的事嗎?大人給她錯誤的解題方向,卻怪她沒有發現答案有問題!
作者:
gniymu (yeep)
2017-05-26 07:37:00認同
作者: bravo (carpe diem) 2017-05-26 07:37:00
...
作者:
inzags (所有的殘忍都來自軟弱)
2017-05-26 07:45:00推 一切都清楚了
作者: hardworking 2017-05-26 07:46:00
推 !
作者:
kyrt (春欲暮,思無窮)
2017-05-26 07:47:00是誘姦
所以不但要有身體自主、性教育、法律常識,最糟時刻還知道怎麼自保。可惜社會很缺乏,所以這些___可以得手一個接著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