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d2401 (嫩狗pk阿)
2017-05-26 10:50:12Word Ctrl +F 父母換成雙親 夫妻換成配偶
為什麼很難?有沒有八卦?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6-05-26 10:50:00像結婚訂婚年紀 要怎麼改啊
作者:
coolrr (COOL)
2017-05-26 10:51:00難男男
作者:
nooin (在火星養企鵝的熊)
2017-05-26 10:51:00照舊阿,有差嗎?
作者:
Rex1009 (冬の影)
2017-05-26 10:52:00我寫程式這樣搞之後都很想死
作者: t95912 (Alan(阿倫)) 2017-05-26 10:52:00
修改一點都不難阿 只是你要讓上面決定可以修才行
作者:
kutkin ( )
2017-05-26 10:52:00修一條民法 整篇都要連動喔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7-05-26 10:52:00男男 都要18女女就都16 還是用0 1 分啊
作者:
kutkin ( )
2017-05-26 10:53:00兩年內都要修完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7-05-26 10:53:00難在萌萌不爽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5-26 10:53:00我建議不要修阿 放兩年給他過 讓甲甲去約定夫或妻父或母 氣到老二彈出來 哇哈哈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7-05-26 10:54:00連動就連動,民法常修,連動有什麼大不了的
作者:
kutkin ( )
2017-05-26 10:55:00民法長修的都是子項又不是總則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7-05-26 10:56:00扯結婚年齡的也太好笑了吧,結婚年齡男女不平等是早就要改的東西跟同婚跟本沒關,也可以扯在一起
作者:
Mradult (Mr.adult)
2017-05-26 10:56:00問問看喬柯吧,因為還有更重要的法條要過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7-05-26 10:57:00誰跟你說民法總則沒常修
作者: prestonia 2017-05-26 10:57:00
哈哈,程式常常要打掉重來的請看多看書 修改代碼的藝術
作者: SSbb5566 (狗貓貓) 2017-05-26 10:59:00
The 抓龜走鱉
作者: yolasiku (我的綠卡能吃嗎) 2017-05-26 10:59:00
不爽修而已
作者: eterbless (守護之翼) 2017-05-26 10:59:00
都自己寫的修起來比較容易 有別人拉的屎要修就慘了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7-05-26 11:00:00醒醒吧,修民法跟本沒問題,而且修法版本早就出來了,另外訂才會有BUG,因為會有沒訂到的還要一條一條釋憲,全部一體適用最沒問題
一堆委員說難 我們選立委出來是讓他們靠么修法很難的嗎?
作者: prestonia 2017-05-26 11:01:00
修改代碼的藝術 就是在說別人寫的code不是自己的
作者:
kcnny (被R20爽死的偽娘)
2017-05-26 11:03:00難在民意不支持而已阿
作者:
TRUNKSX (K)
2017-05-26 11:04:00以後用 1 跟 0 分辨誰是桶人誰是被桶的 不能講男女
後面還有一堆依據民法的行政法要修 有的修了所以用專法是最快的 可是同志團體又不要 會搞死人
作者: prestonia 2017-05-26 11:07:00
唉,專法派很會說卻至今提不出專法來
作者:
oncemore (超級喜歡林瑋恩)
2017-05-26 11:07:00如果是因為嫌麻煩就不修也實在太瞎 有千百個理由訂專法
作者:
TRUNKSX (K)
2017-05-26 11:07:00還有以後0可以請生理假嗎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5-26 11:08:00所以都不要搞阿 浪費時間幹嘛 混個兩年自動生效 讓甲甲去約定誰夫誰妻 誰父誰母就好了 哈 哈 哈反正到時候各項法規適用困難的麻煩 又不是我麻煩 沒差啦
修法一定有成本 看願不願意而已 有看過法律修法紀錄就知道無論民法還是其他法律 修正根本是家常便飯
作者:
a15661263 (èª å¯¦è±†æ²™åŒ…)
2017-05-26 11:09:00修法不難 只怕選票跑光而已 難在選票
作者: Chagny (Chagny) 2017-05-26 11:10:00
難在不想面對啊,跟暑假作業一樣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5-26 11:10:00都不要修啦 管它的
作者: prestonia 2017-05-26 11:11:00
說專法很棒棒的先生出法條來再來討論吧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7-05-26 11:14:00作者:
asdfg567 (生存是規則,不是選擇。)
2017-05-26 11:16:00重訂專法根本更麻煩 每一個細節都要討論 兩年內一定生不出來
作者: vulpess (vulpes) 2017-05-26 11:24:00
專法在適用上毛才多,勞民傷財
拿法律比程式 理工宅邏輯也不怎樣啊 一直都在修法當立委死人喔照沒邏輯理工宅話 我們不應該修任何法 要不停立法
作者:
bbaad (ABS)
2017-05-26 11:28:00頭腦要充實要進步也很難啊
作者: monkeyboy234 (猴子) 2017-05-26 11:29:00
說專法很好修的要不要趕快生個草案出來,修民法都兩個以上一讀通過了,專法連個草案影子都不見,到底是
作者: prestonia 2017-05-26 11:30:00
嗯真正的理工宅都知道修改別人的code是非常正常的
作者: monkeyboy234 (猴子) 2017-05-26 11:30:00
有多好修XD
作者: prestonia 2017-05-26 11:31:00
常常自幹Code的,產值一定不太高
我律師朋友跟黃國昌一樣看法 修民法比立專法其實更簡單 而且專法容易生牴觸你看這些立委的水準 我寧願他們修 也不想看他們自創講德國 問題我國憲法根本沒說一男一女才是家庭組成
自喻聰明理性理工碼農 碰到價值觀衝突就會當機啦 理工萌萌崩潰
憲法也沒說只有男生要當兵 那都是兵役法出來去釋憲限縮讓他合憲解釋 這次民法就放寬講 講專法的一直只能在麻煩 習慣上打轉
一堆要顧選票的立委被逼表態,很不方便,特別是鄉下地區很多被基督教綁架的社區